隨著“銀發(fā)旅游”市場持續(xù)升溫,老年人跟團出游的安全問題也愈發(fā)受到關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老年人跟團游猝死糾紛案件,暴露出旅行社服務與老年人自身防護中的多重隱患。
2024年7月,年逾六旬的江大爺與親友一同報名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項目。行程首日晚上,導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點15分集合前往八達嶺長城,僅告知“行程順序調整”,未說明全天安排。次日,江大爺一行凌晨出發(fā),爬長城時已顯疲憊,同行家屬勸其休息,江大爺仍堅持參與行程。當日行程原計劃僅含長城與奧林匹克公園,導游臨時在車上通知增加自費演出和天壇公園游覽。
行程第三日凌晨3點15分,團隊集合前往旅游景點。行進中江大爺逐漸落后,最終因身體不適在路邊暈倒。雖經(jīng)路人與急救人員搶救,江大爺仍因呼吸心跳驟停離世,搶救記錄顯示其存在高血壓病史,初步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高血壓。
家屬認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高強度安排及未盡救助義務導致悲劇,訴至法院索賠。旅游公司則辯稱江大爺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應承擔責任。法院審理后,判決旅游公司承擔次要責任,賠償35萬余元。
來源 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編輯 肖旭
審核 張倩 王晨郁
校對 陳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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