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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分享6:強奸罪,如何處罰?
案例6:B某某強奸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案號:(2024)冀011X刑初X27號
從輕減輕情節:坦白、認罪認罰
從重情節:累犯
開庭前是否羈押:是
處罰:被告人B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拘留日期:2024.6.11
判決日期:2024.10.18
公訴機關指控:2024年6月3日凌晨1時30分左右,被告人B某某騎電動車行至107國道某某區某某鎮鎮某村附近時,發現被害人A某某獨自一人沿107國道自北向南步行。B某某在107國道某村村南附近路段截住A某某后,強行將其拽至舊橋洞處,并親吻A某某撫摸其胸部,后B某某又將A某某帶至某村北馬路一偏僻無人處,強行與A某某發生性關系。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強奸罪追究被告人B某某的刑事責任;被告人B某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B某某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B某某辯稱,起訴書指控內容屬實,認罪認罰。
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關于被害人陳述只提到內褲和褲子被脫到大腿部位,被告人是否插入,是否構成既遂,請予以認定。
經審理查明,2024年6月3日1時30分左右,被告人B某某騎電動車行駛至107國道某某區區某某鎮鎮某村附近時,發現被害人A某某獨自一人沿107國道自北向南步行。B某某在某村村南附近將A某某攔截,強行將其拽至舊橋洞處,親吻A某某并撫摸其胸部。后B某某又將A某某帶至某村村北馬路一偏僻無人處,強行與被害人A某某發生性關系。
另查明,被告人B某某因犯盜竊罪,于2019年8月15日被某市C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因犯盜竊罪,于2022年1月11日被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于2022年5月20日刑滿釋放。
2024年6月6日,被害人A某某以其在北牛莊村附近被一男子強行發生性關系為由,向某市公安局某某區分局刑警某某鎮中隊報警。2024年6月11日,被告人B某某在其位于某某市某某區××鎮××村的家門口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B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并與公訴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公訴機關建議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B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上述事實,被告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并有經庭審舉證、質證的1.某市公安局某某區分局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微信截圖、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2022)冀0111刑初2號刑事判決書等書證;2.證人楊某瑞的證言;3.被害人A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B某某的供述和辯解;5.某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公冀石物證鑒法物字[2024]337號鑒定書;6.現場勘驗筆錄、辨認筆錄;7.被告人B某某的戶籍證明信、抓獲證明及其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
被告人B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B某某犯強奸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辯護人辯稱應查明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既遂,經查,本案中,被告人B某某的供述與被害人A某某的陳述相一致,被告人B某某強行與被害人A某某發生了性關系,故被告人B某某犯強奸罪構成既遂。被告人B某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B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予以從寬處罰。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合法適當,予以采納。
判決結果:
被告人B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河北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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