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把器官捐獻算成見義勇為,暖心但別讓兩份偉大湊活過
最近這事兒可真的吵翻了天,甘肅定西、廣東汕尾接連官宣,把器官捐獻、造血干細胞捐獻歸進見義勇為的評定范圍,算上之前的山東濱州、河南漯河這些地方,全國已經有6地這么干了 。一邊是網友拍手叫好,說終于給默默捐器官的好心人一個官方名分,另一邊是專家出來提醒,說這事得悠著點,別把概念搞混了。咱今兒個就嘮嘮這事兒,不站邊,就從咱老百姓的角度,掰扯掰扯這背后的道道兒,還有這波操作能扯出啥連鎖反應。
先說說各地這波政策操作,每一條咱都掰扯掰扯到底意味著啥。
第一條,定西汕尾跟進,加上之前的地市,6地形成政策小趨勢,還都給了實打實的福利,定西明確捐造血干細胞、器官能拿專屬見義勇為稱號,家屬沾光,漯河還直接給了職稱晉升、醫(yī)療服務優(yōu)先權,山東東營甚至還有現(xiàn)金獎勵 。這事兒從表面看,那絕對是暖到心窩子了,咱老百姓都知道,器官捐獻這事兒,尤其是逝世后捐獻,家屬得頂著多大的悲痛做決定,還有些地方的閑言碎語,說啥的都有。現(xiàn)在官方給了見義勇為的名頭,相當于給這些家屬撐了腰,再也不用被人說“傻”“不值當”,還有實際福利加持,這是明明白白告訴全社會,做這事兒的人,值得被尊重、被優(yōu)待。而且這波政策出來,也讓更多人知道了器官捐獻的意義,說不定原本猶豫的人,就因為這份認可,愿意加入志愿捐獻的隊伍。
第二條,各地政策都卡了個關鍵門檻:有親緣關系、法定義務的不算,得是無義務的自愿捐獻,還得憑官方證書申報 。這一點咱得說,干得漂亮!要是把親人之間的捐獻也算進去,那性質就變了,本來是血脈親情的守護,硬套上見義勇為的名頭,反而變味了。卡著無義務這個門檻,就保證了這份榮譽是給那些素不相識、純粹為了救人的好心人,沒讓這份褒獎?chuàng)剿@是對見義勇為名頭的基本尊重,也是對捐獻者的公平。
第三條,汕尾作為廣東首個、濱州作為山東首個,各地都在喊著“政策創(chuàng)新”“打造樣本” 。能看出來,各地都想把器官捐獻這事兒做好,畢竟咱國家等著器官移植救命的人不少,數(shù)據(jù)擺在那兒,志愿登記人數(shù)超730萬,但實際捐獻的案例還是不夠,能獲救的患者也就那么多 。地方上搞這種創(chuàng)新,初衷是想破解難題,用榮譽激勵的方式讓更多人參與,這份想做事、做實事的心,咱老百姓都看在眼里,也認可。
再說說這事兒的另一面,爭議聲為啥這么大,專家的顧慮到底有沒有道理,咱也一條條捋。
第一條,傳統(tǒng)見義勇為的核心是“勇”,是臨危不懼,而器官捐獻的核心是“愛”,是深思熟慮。咱老百姓印象里,見義勇為是啥?是跳河救落水的人,是徒手攔持刀的歹徒,是火災里沖進去救人,這些事兒都是突發(fā)的,救人的人自己還冒著生命危險,是一瞬間的勇氣抉擇。但器官捐獻呢?不管是造血干細胞還是逝世后的器官捐獻,都是有流程的,要體檢、要評估、要家屬反復商量,是悲痛中理性的選擇,全程都是按醫(yī)學規(guī)范來,跟“突發(fā)危險”一點不沾邊。把這倆放一塊兒,就像把紅燒肉和冰淇淋擱一個盤子里,倆都是好東西,但湊一塊兒就串味兒了,到最后,可能大家既忘了見義勇為的“勇”有多珍貴,也忽略了器官捐獻的“愛”有多厚重。
第二條,見義勇為的認定本來就亂,全國沒統(tǒng)一標準,地方各有各的說法 。咱都聽說過,有的地方救了人,因為沒證人、不是本地戶籍,就評不上見義勇為;還有的人見義勇為反被訛,維權都難。現(xiàn)在又把器官捐獻加進去,各地的評定標準又多了一個變量,搞不好以后更亂了。萬一哪天,有人為了評上稱號、拿福利,鉆政策的空子,那不僅糟蹋了器官捐獻的純粹,還讓真正見義勇為的人寒心,這可不是小事。
第三條,容易產生隱形的道德綁架,讓捐獻的選擇變了味。本來器官捐獻是完全自愿的,家屬愿意捐,是出于大愛,不愿意捐,也完全合情合理,沒人能說啥。但現(xiàn)在一掛鉤見義勇為,味道就變了。萬一有家屬本來因為悲痛不想捐,身邊人來一句“捐了能評見義勇為,多光榮啊”,這就成了一種壓力;萬一醫(yī)院在跟家屬溝通的時候,也把這個當理由,那捐獻就從“自愿的大愛”變成了“為了榮譽的選擇”。咱老百姓都懂,純粹的愛心,一旦摻了別的東西,就不真了。
第四條,與其硬套別人的榮譽,不如給器官捐獻造個專屬的“名分”。這也是專家最核心的建議,咱覺得特實在。溫州就做得挺好,給捐獻者設了專屬的紅絲帶功勛獎,市長親自頒獎,既有排面,又不跟別的榮譽混淆。器官捐獻是獨一份的偉大,它值得一個獨一份的榮譽體系,而不是擠在見義勇為的框里。搞個專屬的紀念園、設個專屬的紀念日、給個專屬的榮譽稱號,再配上實實在在的保障,不比硬套見義勇為強?既讓捐獻者感受到獨一份的尊重,又不糟蹋別的榮譽,兩全其美。
最后咱嘮嘮這事兒對咱社會、對咱普通人的影響,說到底,這事兒爭的不是“對不對”,而是“好不好”。
從社會層面說,這6地的政策,哪怕有爭議,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它讓器官捐獻這個話題被更多人關注了。以前咱老百姓對這事兒要么不了解,要么忌諱,現(xiàn)在因為這波爭議,大家都會去查、去想、去討論,慢慢的,社會對器官捐獻的接受度就會提高,這是實實在在的進步。而且這波爭議也給各地提了個醒,做公益政策,不能光靠“拍腦袋”的創(chuàng)新,得講究科學,得考慮老百姓的感受,得把細節(jié)想周全。
從咱普通人的角度說,不管政策咋變,咱心里得有桿秤:不管是見義勇為的人,還是器官捐獻的人,都是值得咱豎大拇指的好心人,都是咱社會的光。咱不用去爭誰更偉大,因為兩份偉大,本來就不該拿來比。
從政策的角度說,這事兒也給全國提了個問題:激勵器官捐獻,到底該咋做?其實咱老百姓都清楚,大家不愿意捐,不是缺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而是怕流程麻煩、怕家屬不理解、怕身后的事兒沒保障。與其在榮譽稱號上做文章,不如把功夫下在實處:簡化捐獻流程,給家屬足夠的人文關懷,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建立一個專屬的、有溫度的榮譽和保障體系。讓捐獻者知道,他們的大愛,會被好好珍藏,會被社會銘記,這比啥都重要。
說到底,各地把器官捐獻納入見義勇為,這份暖心的初衷,咱沒人會否定。但好事要辦好,就得多琢磨琢磨,別讓兩份本該閃閃發(fā)光的偉大,因為湊活在一個框里,反而失去了原本的光彩。畢竟,對那些捐獻者和家屬來說,最珍貴的從來不是一紙證書,而是全社會發(fā)自內心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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