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wǎng)訊 (蘇曉/文)1月23日,深圳發(fā)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辦法》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5章37條,明確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閉管理、使用監(jiān)管等內容。
《辦法》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中的一種住房類型,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實施封閉管理,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工薪群體配售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現(xiàn)房配售。據(jù)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戶型為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售價格按照覆蓋項目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適度合理利潤以及相關稅費等原則,適當考慮住房供需關系、工薪群體支付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具體項目的配售價格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滿足深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在本市繳納社保滿5年(具備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的,在本市繳納社保滿3年)等條件。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或者區(qū)住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具體情況,調整部分申請條件,具體項目的申請條件經(jīng)市住房主管部門同意后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變更為商品住房。購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簽訂買賣合同滿3年后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或者區(qū)住房主管部門申請在信息平臺進行封閉流轉,面向符合條件的對象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協(xié)商確定,市住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參考價格上限等方式規(guī)范轉讓行為。發(fā)生回購的,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1-年折舊系數(shù)×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舊系數(shù)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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