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真正細看,郭晶晶本人并未參與產品宣傳細節,選品合作一向小心。代言人在產品上市和宣傳初期能參與審核,但很難實時掌控品牌后續的營銷策略。如果用戴可思的這起違規案例,就全盤否定她辛苦維系的個人信譽,不免過于苛刻。類似的困境也曾發生在國外,例如2018年美國脫口秀明星奧普拉為一家營養品站臺,結果公司被查包裝虛假。調查顯示,奧普拉對后續違規宣傳毫不知情,最終只是口碑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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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形成對比的是,著名歌手張某前幾年代言蛋白飲品,事發前多次參與細節拍攝,親自為虛假概念背書,輿論壓力始終沒有消褪。可見,代言人與傳播深度有關,但未必直接承擔企業違規的全部責任。對于郭晶晶這一事件,群情激憤部分來源于民眾長期積攢的對廣告行業不透明的反感,也反映了信任被傷害后的不理性。但捧上神壇之后又一腳踢下神壇,從來不是健康的集體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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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戴可思已撤下違規宣傳,等候監管部門的進一步結果。風險依然存在,品牌方與代言人的責任界限依舊模糊。類似事件或許還會發生,源于商業世界的不確定性,舉辦奧運會就像產品代言,無論前期多嚴密籌備,賽場總有八百里開的冷門。也許這是消費者、名人以及企業三方繞不開的信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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