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證監會對易某操縱證券市場一案作出的處罰決定書,金陵體育(代碼:300651)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案情回溯,2024年8月26日,證監會發布〔2024〕8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易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易某控制使用證券賬戶情況。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易某控制使用39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交易“金陵體育”股票。二、操縱“金陵體育”情況。在操縱期間,易某控制使用賬戶組,影響“金陵體育”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83,342,207.12元。證監會決定:沒收易某違法所得83,342,207.12元,并處以83,342,207.12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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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分批代理投資者索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暫定:在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間買賣金陵體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能否獲賠、賠償多少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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