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交叉執行專項工作已累計追責810人
光明網北京1月26日電(記者 孫滿桃)記者今日從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迎兩會·守公正·啟新程”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5年,人民法院刀刃向內、自我加壓,強化執行隊伍建設,進一步抓實執行工作中的追責問責。僅交叉執行專項工作已累計追責810人,2025年追責人數同比增加86.21%。
人民法院重點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骨頭案”“信訪案”“疑難案”“長期未結案”,全面推進交叉執行落地落實。2023年10月以來,全國法院已交叉執行47.7萬件,22.25萬件難案積案取得實質進展或者化解,執行到位金額1668.82億元,基本實現交叉執行全國法院(除西藏部分地區以外)“全覆蓋”。
最高法執行局局長黃文俊在會上介紹,在交叉執行的引領下,各級法院“以點促面”,持續激發執行生產力,一大批案件得以化解。他介紹,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類:
一是涉及復雜利益關系或地方性因素的“骨頭案”“釘子案”。特別是對那些長期未結、矛盾集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和人民群眾關心的信訪案件,交叉執行能夠注入新的執行力量與思路,打破固有僵局。
二是系列關聯案件或涉眾型執行案件。對于同一債務人在多地涉訴、存在多重查封、輪候查封或需要統一協調分配的執行系列案,通過指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轄、統一執行,可以避免程序沖突,減少訴累,提高清償效率,公平保護各方債權人權益。
三是存在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風險或跡象的案件。各類“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會導致執行工作受阻,長期無實質進展,通過提級或指令異地法院執行,可以有效破除干擾,推進案件執行。
四是單一法院自身力量難以有效處置的案件。需要大規模跨區域協調、涉及專業領域處置(如大型不動產、特殊動產、股權),或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手段極其隱蔽的案件,可以采用協同執行模式,由上級法院協調,多家法院聯合攻堅。
黃文俊表示,交叉執行不是最終目的,其根本是聚焦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攻堅積案難案,從而進一步倒逼執行生態改善,有效解決執行難。交叉執行也是推動執行改革和真正意義上的“審執分離”。下一步,還會繼續推動更大力度的交叉執行,最大限度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執行工作定分止爭、防范風險、調解利益、穩定預期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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