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廣州番禺一輛曹操出行網約車失控撞上大橋護欄,隨后連撞多車,導致1人死亡、4人受傷。調查發現,司機竟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而平臺方對司機資質審核“放水”,甚至存在無證派單的行業“潛規則”。本文帶你還原事件,剖析責任方,并解讀背后法律問題,呼吁關注出行安全。
一、事故回放:一場連環撞車,毀了多少家庭?
2025年8月21日下午,司機欒某從曹操出行平臺接單,載著乘客謝某某前往番禺沙灣古鎮。誰也沒想到,這趟普通的行程會變成悲劇。車輛行駛到德興大橋附近時,突然失控撞上護欄,接著像“保齡球”一樣撞飛兩輛電動自行車和五輛汽車。現場一片狼藉:八輛車受損,電動自行車騎手馮某某當場死亡,司機、乘客和另外三名路人受傷。救護車趕到時,一條生命已經無法挽回。這起事故不是天災,而是徹頭徹尾的“人禍”。
二、責任剖析:誰該為這場悲劇買單?
調查報告直指三大責任方,一個都跑不了:
· 司機欒某是“禍首”:他明明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如癲癇、心臟病等),卻隱瞞病情開車上路。這種行為直接導致車輛失控,他被認定負全責,還涉嫌交通肇事罪,等著他的將是法律嚴懲。
· 平臺方“曹操出行”審核“放水”:欒某其實沒有網約車駕駛員證,屬于“無證上崗”。但優行科技廣州分公司(曹操出行運營方)卻給他派了135單生意!平臺不僅沒核查資質,連基本的安全培訓都省略了,簡直是把乘客安全當兒戲。
· 租賃公司“甩手掌柜”:車輛出租方亞滴公司也難辭其咎。他們把車租給欒某時,壓根沒排查他有沒有營運資質,隱患排查制度形同虛設。換句話說,只要給錢,誰都能租車去跑網約車。
更讓人心驚的是,這背后藏著行業“潛規則”:很多網約車平臺為了搶司機、擴市場,注冊時不強制要求司機有證,先給個“寬限期”,邊接單邊辦證。這段時間里,無證司機照樣能接單,平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次事故,正是“潛規則”釀成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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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課堂:這些規定,平臺和公司竟敢無視!
事故報告引用多部法律,咱們來通俗解讀:
·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企業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否則就是違法。曹操出行平臺沒培訓司機,明顯違規。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平臺必須向有資質的司機派單。曹操出行向無證的欒某派單,屬于非法經營。
· 《安全生產法》事故隱患排查條款:亞滴公司作為車輛出租方,有責任排查承租人的營運資質,但他們沒做,等于埋下“定時炸彈”。
法律不是擺設,這次處罰也很嚴厲:平臺和租賃公司都被建議行政處罰,連公司總經理、安全負責人都要個人擔責。這說明,安全責任必須落實到“人頭”,不是罰點錢就能了事的。
結論:網約車安全,不能總用生命來換!
這場事故暴露了網約車行業的混亂一面:平臺為了流量和擴張,降低審核標準;租賃公司只顧收租,不管風險;司機帶病上路,害人害己。調查報告雖然給出了處罰建議,但更值得思考的是:為什么“無證派單”的潛規則能長期存在?消費者打車時,怎么知道司機有沒有病、有沒有證?
引發討論:
1. 你打車時會留意司機資質嗎?平臺是否該強制公示司機健康信息和證件?
2. 網約車平臺“寬限期”派單,是行業慣例還是安全漏洞?該不該禁止?
3. 消費者遇到審核不嚴的平臺,該如何維權?
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看法,出行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監督!
來源: 本文依據廣州番禺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1月26日發布的《廣州番禺“8·21”曹操出行平臺網約車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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