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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酒廠董事長榮某鋒打人事件引發關注。圖/新京報
近日,太原酒廠董事長榮某鋒毆打前經銷商被拘3天,引發關注。
太原酒廠系太原市國資委監管企業。1月27日,太原市國資委通報,經初步核查,榮某鋒確因企業貨款糾紛與他人發生沖突,其間存在毆打他人行為,已對其停職檢查。
作為國企負責人,榮某鋒的行為可謂囂張,一句“招惹我弄死你”,令人瞠目,而動粗打人,更是突破了法律底線。
據新黃河報道,被打的前經銷商張某稱,他曾是董事長榮某鋒所在酒廠的經銷商,因索要“80萬元貨款”被榮某鋒毆打。
對于企業貨款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決,但榮某鋒訴諸暴力,這不僅加劇了矛盾,更是觸犯了法紀。
國企應是誠信經營、遵紀守法的典范,榮某鋒作為國企負責人動粗打人,無視黨紀國法,也損害了國企在公眾中的形象。
此事發生后,太原市國資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核查。通報稱,除了對榮某鋒停職檢查,還責成駐委紀檢監察組會同公安部門開展專項調查。
榮某鋒到底因何打人?導致其動粗的企業貨款糾紛,除了企業家道德操守問題,是否還涉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行為,這些也值得納入調查視野。
國企“一把手”,身處市場一線,手握資金、資源管理處置權力,極易產生“權大于法”等錯誤認知,一旦監督制約乏力,極易越過權力邊界,做出違法亂紀行為。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指出,要嚴格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做到預防為先、關口前移。這對國企“一把手”的約束無疑十分重要。
太原市國資委的處理通報,體現了對涉事人員的嚴肅問責和對事件的積極應對態度。公眾也期待接下來的專項調查能進一步查清原委,回應社會關切,確保處理結果公開、公正。
撰稿 / 辛河(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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