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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以協商民主為主要方式的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協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全局性工作。十四屆市政協以來,提案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政協工作特別是提案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深入落實黨中央、全國政協和市委、市政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協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緊緊把握協商民主這一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協工作之魂,進一步強化協商意識、培育協商氛圍、增強協商能力,著力探索完善提、立、辦、督、評“五步法”全流程協商工作機制,讓全過程協商成為思維習慣和行動自覺,切實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
創新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新時代新征程,要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統籌完善協商民主體系,著力健全協商民主機制,不斷拓展協商方式和平臺,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和條件,不斷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全面發展協商民主,要健全提案、調研、考察、會議、論證、聽證、公示、評估、咨詢、網絡、民意調查、民主監督等方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協商民主機制作出部署,明確提出“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
全過程人民民主、協商民主、提案工作是內在統一的,共同服務于人民當家作主這一根本目標。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理念和目標,根本目的是保障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協商民主是重要實現形式,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提案工作是實踐載體和抓手,是落實協商民主的具體行動。
以協商民主為主要方式的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協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全局性工作,本質上是一種有組織、有領導、規范化、程序化的協商民主形式,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提案工作質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徑。十四屆市政協以來,提案委員會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進一步強化協商意識、培育協商氛圍、增強協商能力,著力探索完善提、立、辦、督、評“五步法”全流程協商工作機制,讓全過程協商成為思維習慣和行動自覺,切實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
創新做法和成效
(一)大力倡導調查研究,在“調研協商”中確保提案“提得準”。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案反映情況要準確,分析問題要深入,提出建議要具體”的重要指示,點明了“準確”“深入”“具體”是提案之魂。我們積極引導提案者堅持“不調研不提提案”,立足各自工作領域和專業特長,上接“天線”、下接“地氣”,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著力把情況摸清、把問題找準、把對策提實,把“熟、高、準、全、透、實”要求融入調研全程,為提交高質量提案注入源頭活水。
聚焦調研重點。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全面深化高水平改革開放、推進人民城市建設、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等重點,每年全會前發布重要選題參考、每季度發布調研重點提示,三年來共發布提案參考選題400余個。邀請有關部門通報工作情況、提供提案線索,引導提案者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調研。創建提案“學習知情平臺”,發布黨政部門各類工作動態、政策文件等相關信息近12萬條,為委員醞釀提交高質量提案創造良好條件。
拓展調研平臺。依托上海政協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點和遍布全市的“政協委員工作站”“界別委員工作室”“聯系服務群眾聯系點”,以及聯系界別群眾、履職“服務為民”等一系列機制載體,引導委員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聯系界別群眾中收集民情民意、開展提案調研、商研提案建議,確保提案聽民聲、聚民意。
轉化調研成果。引導各黨派團體、專委會、界別加大集體提案培育力度,及時將調查研究、協商議政等成果轉化為高質量集體提案,示范帶動整體提案質量提高。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以來,各黨派團體、專委會、界別累計提交集體提案551件,實現了提交集體提案全覆蓋,集體提案數量、質量明顯上升。
(二)完善提案審查“三審制”,在“立案協商”中確保提案“立得住”。為認真貫徹好習近平總書記“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質量”的重要指示,我們圍繞“精”字做文章,進一步嚴格立案標準,規范審查程序,加大審查力度,不搞凡提必立,切實把選題準、情況明、建議實的提案立起來、交辦好。
強化專業協商。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將參加提案委員會的60名政協委員分設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個提案審查小組,引導提案委員會委員發揮各自優勢,加強立案協商,提高審查專業水平。同時,邀請相關領域的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作為提案審查專家提供專業咨詢,協助做好提案審查。
完善協商程序。健全完善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初審、提案審查小組復審、主任會議定審的提案審查“三審制”,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嚴格把好提案質量關。規范疑難件處理,圍繞對立案與否有異議的疑難件,堅持一案一協商,召開提案定審專題會再研究再協商。對不予立案的提案,主動加強與提案者的溝通,在充分協商中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推動提案意見建議的有效轉化。
優化協商效能。積極開發“在線審查”“移動審查”,推動實現在線初審、分類、并案、轉交等功能,實現審查工作的數字化流轉和協同辦公。升級迭代“智能查重”功能,高效識別內容重復的提案,助力提升提案質量和審核效率。
(三)落實制度、創新機制,在“辦理協商”中確保提案“辦得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完善協商工作規則,促進不同思想觀點的充分表達和深入交流,真正通過協商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我們積極引導各承辦單位樹立先協商后辦理、不協商不辦理工作理念,以協商促辦理、聚共識、增團結,推動提案辦理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
以示范引領推動提案辦理成效提升。進一步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協調辦理提案機制和重點提案辦理協同推進、提案辦理定期分析評估機制,協同推進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協調辦理提案工作,進一步彰顯了提案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提案辦前、辦中、辦后全程協商。推動承辦單位把溝通協商作為提案辦理必經環節,推動提案辦理實現從解決一個問題向解決一類問題轉變,從解決具體化問題向解決機制性問題轉變。辦前,提辦雙方溝通協商,全面了解提案提出背景,深化提案建議,共商辦理思路;辦中,提辦雙方采取座談、調研、走訪等形式深化協商,推動提案建議辦理落實;辦后,充分聽取委員對提案辦理情況的意見,聚焦委員不滿意件再協商、再推進。
本屆政協以來,辦理期限內的立案提案辦結率為100%,采納率為88.62%,滿意率為99.25%。
(四)堅持以重點帶整體,在“督辦協商”中確保提案“督得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發揮協商式監督優勢,增強民主監督實效,助推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我們以制定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實施辦法為契機,把協商民主貫穿重點提案督辦全過程,不斷豐富“督”的形式、提升“督”的精度、增強“督”的實效,努力實現“督辦一件提案、提高一次認識,解決一個問題、推動一方工作”。
豐富督辦協商形式。對標對表全國政協重點提案督辦工作經驗做法,形成主席會議成員領銜、視察與調查、辦理協商會、走訪承辦單位、報送重點提案摘報等五種形式協同開展重點提案督辦的工作格局。探索開展專委會牽頭督辦提案,構建起分層次、多樣化的督辦工作格局。
增強督辦協商深度。以主席會議成員領銜督辦為重點,創新并持續深化“五個一”協商督辦方式方法,強調督辦過程中應開展1次與提案者的溝通、1次與承辦單位的對接、1次實地調研、1次交流座談和1次辦理推進會,切實把有見地、有價值的意見建議轉化好、落實好。
拓寬督辦協商渠道。發揮界別委員工作室的獨特優勢,吸納更多政協委員和界別群眾參與到提案督辦中來,推動提案督辦更貼近基層、更貼近實際,讓提案督辦成為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的過程,成為提高認識、凝聚共識的過程。
(五)構建各方參與的評價新體系,在“評議協商”中確保提案“評得精”。開展各方廣泛參與的提案工作評價,是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將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的重要一環。我們探索建立提案評議協商工作機制,努力推動形成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圍。
加強提案評優協商。強化分級分類評價,在深入協商的基礎上,形成6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的提案質量評價標準。堅持開門評優,突出提案質量、辦理效果導向,把提案質量的評價權交給承辦部門,充分聽取政協委員、界別群眾意見,每年協商推選年度優秀提案。
開展公眾評議協商。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提案“雙公開”機制,推動提案內容和提案答復同步公開,促進提案質量、辦理質量“雙提升”。引入第三方專家團隊,全程跟蹤、全面參與重點提案督辦過程,聚焦督辦所取得的成效開展全面評估,提出完善督辦機制、提升辦理實效的對策建議。
深化提案成果形成后的再協商。創新舉辦優秀提案成果分享會,圍繞提案延伸的深層次、系統性問題進行再協商,邀請提案者與承辦單位一起講述全程協商的心得體會、講述“共同奔赴”的協商民主故事,進一步放大協商成果和溢出效應,讓分享會成為提案者的成果展示會,成為承辦單位辦理成效的推介會,成為凝聚共識、匯聚力量的協商新平臺。
創新經驗和啟示
(一)必須堅持黨對提案工作的領導。提案工作是黨聯系群眾的重要橋梁,是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堅持黨對提案工作的領導,確保提案工作始終與黨思想同心、目標同向、工作同行,確保提案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是全面發展協商民主、推動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
上海市政協始終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根本保證,把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作為提案工作的行動指南,牢牢把握提案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價值取向,進一步增強做好提案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把政治要求、政治標準、政治原則落實到提案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把提高提案工作質量納入市政協總體工作部署和重要議事日程,以政治責任提升協商實效、用政治標準規范協商環節,確保提案工作聚焦“國之大者”“民之關切”,努力做到黨委政府有號召、政協提案有行動,市民百姓有期盼、政協提案有反映。
(二)必須堅持踐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提案工作作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貫穿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各方面各環節,形成了民意表達、民意匯集、民意轉化的完整閉環,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環。
上海市政協將加強和改進提案工作與深化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實踐有機融合,探索完善提案工作提、立、辦、督、評“五步法”全流程協商工作機制,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提出、立案、辦理、督辦、反饋等環節,確保各方面訴求和建設性意見能夠得到充分表達,促進不同思想觀點的暢所欲言和深入交流,真正通過協商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
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才能使提案工作更好地接地氣、聚民智、惠民生,才能讓政協委員的建言獻策更加符合實際、貼近民意,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真正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政協提案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
(三)必須堅持“四個凝聚”。凝聚人心、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是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內在要求,是提案工作的價值所在。提案工作通過深入調研論證、充分協商討論,在多元中尋求共識、在差異中凝聚合力,把社會各界的智慧轉化為推動發展的動力。
上海市政協始終把“四個凝聚”作為提案工作的中心環節,堅持平等協商、有序協商、真誠協商,通過深入細致的協商溝通,努力讓提案工作更好地服務大局、助推發展,不斷增強提案工作的凝聚力和影響力。依托五個提案審查專業小組常態化開展學習調研,組織提辦雙方在基層深化理解、增進共識。定期舉辦優秀提案分享會,推動提案選題凝聚人心、協商辦理凝聚共識、精準建言凝聚智慧、成果落實凝聚力量。通過講好提案故事、加強提案公開等多渠道展示提案成效,擴大提案工作社會影響力,凝聚社會各界對政協工作的認同與支持。廣泛吸收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見,助推集體提案比重逐年上升,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
提案工作過程就是凝聚共識、增進團結的過程。通過充分協商、平等議事,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不斷鞏固和發展大團結大聯合局面,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增加助力、形成合力。
(四)必須堅持提質增效。提質增效是提案工作服務國家治理的關鍵抓手。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發展,提案數量持續增長,社會各界對提案質量與成效的期望也隨之提高。“提質”重在增強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更貼近中心任務、反映群眾訴求;“增效”重在優化辦理機制、提高辦理效率和成果轉化水平。
上海市政協緊緊抓住質量這一核心,一方面,做深調研夯實基礎,支持和服務委員知情明政、深入基層調研;另一方面,做實審查、把牢質量,推動提案質量躍升、實效轉化。以此為基礎,著力推動提案工作持續向質量聚焦、向實效發力,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從看“辦結率”向看“滿意度”轉變。
只有堅持高質量發展、提質增效,才能推動提案工作向高質量聚焦、向高質量著力,才能讓每一份提案成為反映情況準確、分析問題深入、提出建議具體的務實之策,更好地服務于上海經濟社會發展。
(五)必須堅持守正創新。守正,即堅持提案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人民立場和制度規范,彰顯提案工作的民主價值。創新,就是與時俱進推進提案工作形式載體、流程機制、技術手段創新,推進提案工作理論、制度、實踐創新,更好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
在守正方面,上海市政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提案工作制度,強化理論武裝與分黨組建設,確保黨建引領業務、保證提案工作正確方向。在創新方面,上海市政協堅持系統觀念、通盤考慮,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協調辦理提案機制,完善重點提案辦理協同推進、提案辦理定期分析評估工作機制,探索開展專委會督辦提案工作,形成推動提案工作提質增效的合力。加強優秀提案推薦等功能開發,推進提案工作全流程網上運行。探索創新提案公開的方式方法,持續提升提案公開率。
只有堅持守正創新,才能固本強基、行穩致遠,才能與時俱進、活力迸發,讓提案工作始終保有源頭活水、持續煥發生機活力,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大助力。(撰文:上海市政協)
■專家點評
“五步法”全流程協商機制彰顯中國式民主創新路徑
汪仲啟
上海市政協探索完善提案工作提、立、辦、督、評“五步法”全流程協商工作機制,將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是新時代人民政協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探索,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樣本,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
“五步法”全流程協商機制,是人民政協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創新路徑。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全過程”。上海市政協的“五步法”,從“調研協商”確保提案“提得準”,到“立案協商”確保提案“立得住”,再到“辦理協商”確保提案“辦得好”、“督辦協商”確保提案“督得實”、“評議協商”確保提案“評得精”,構建起一個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的閉環體系。在調研環節,委員們深入基層一線,上接“天線”、下接“地氣”,讓提案沾滿泥土的芬芳;在立案環節,“三審制”嚴格把關,數字化手段賦能增效,讓提案質量更有保障;在辦理環節,“先協商后辦理”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動提案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在督辦環節,“五個一”工作法精準發力,讓提案的價值真正落地;在評議環節,多方參與、開門評優,讓提案工作在陽光下運行。這一機制,讓人民群眾的意愿和呼聲貫穿提案工作始終,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的有機統一。
“五步法”全流程協商機制,凸顯了人民政協發展協商民主的重要功能。在提案提出階段,通過搭建學習知情平臺、拓展調研載體,讓不同界別、不同群體的聲音充分表達;在提案審查階段,通過專業小組審議、專家咨詢論證,讓不同觀點碰撞交融;在提案辦理階段,通過辦前、辦中、辦后全程協商,讓提辦雙方形成共識、凝聚合力;在提案督辦階段,通過主席領銜督辦、界別參與監督,讓協商式監督更有力度;在提案評議階段,通過第三方評估、公眾參與評價,讓協商成果得到檢驗和升華。這種全方位、多層次的協商,不僅有效提升了提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更在全社會營造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良好氛圍,充分彰顯了人民政協在凝聚人心、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方面的獨特作用。
“五步法”全流程協商機制,為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提質增效提供了寶貴啟示。上海市政協的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提案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確保提案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讓提案真正反映民意、匯聚民智、服務民生;必須堅持守正創新,在完善制度機制、創新方式方法上持續發力;必須堅持提質增效,推動提案工作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面對“十五五”規劃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健全協商民主機制,豐富協商形式,拓寬協商渠道,讓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協商政治和政治協商的廣闊天地中綻放出更加絢麗的光彩,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貢獻更大力量。(作者為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社會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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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提、立、辦、督、評,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
欄目主編:楊逸淇
文字編輯:于穎
本文作者:上海市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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