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宣稱續航437公里,開到兩百多公里就“趴窩”,車主質疑虛假宣傳,4S店說車主不會開。車主:“4S店拉回去測試續航,時速竟控制在70公里內,這不符合日常的駕駛標準!”
張先生在某品牌4S店買了一輛新能源電動車。當時銷售拍著胸脯保證:“CLTC續航43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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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一聽,心里盤算:油車一箱油也就跑四五百公里,這電車差不多,出遠門應該穩了——于是爽快付款提車。
可現實狠狠打了他一記耳光。他和妻子開車出遠門,全程高速+國道,氣溫5℃左右,開了空調暖風,車速基本在90-110碼之間。
結果,剛跑238公里,車子突然動力中斷,儀表盤亮起紅色警報:“電量不足,請立即充電!”
夫妻倆被困在半路,狼狽不堪。
“宣傳437公里,連一半都跑不到?這不就是虛假宣傳嗎?”張先生氣憤不已,立刻找4S店討說法。
沒想到,4S店不僅不認賬,還反將一軍:“不是車的問題,是你不會開!”
更離譜的是,4S店為“自證清白”,把車拉回去做“續航測試”:
關閉所有電器(空調、音響、大燈全關);車速嚴格控制在50-70公里/小時;
在平坦城市道路勻速行駛……結果“測出來”能跑350公里,于是理直氣壯告訴張先生:“看,電池沒問題!等春天暖和了,你也能跑這么多。”
張先生當場無語:“誰日常開車不開空調?誰高速限速70?這測試標準跟真實使用差十萬八千里!自己當時要知道跑高速只有200多公里,自己怎么會買這車呢?
此事曝光后,評論區瞬間炸鍋,爭議激烈:
“CLTC續航就是‘理想實驗室數據’,實際打七折都算良心!廠家敢標437,就該敢承諾最低300公里實跑!”
“4S店這套話術我熟:手機待機30天,你用一天沒電——怪你刷手機太多!”
“建議以后車企在廣告里加一行小字:‘本續航數據基于25℃恒溫、無風、無坡、裸車、無人駕駛狀態下測得’。”
但也有部分人替車企“洗地”:
“電車本來就這樣,北方冬天續航腰斬是常識!你買車前不做功課怪誰?”
“燃油車也一樣啊,宣傳油耗6L,你開出來10L,咋沒人罵?”
可更多車主怒懟:
“常識不能成為欺騙消費者的擋箭牌!你可以說明‘冬季續航約250公里’,但別拿437當賣點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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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參數都要消費者自己‘打骨折’理解,那廣告法存在的意義是什么?”
法律人士指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商家若未明確告知續航測試條件與實際差異,可能構成誤導性宣傳。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換或賠償。
這場“續航縮水”之爭,撕開了新能源汽車行業最虛偽的遮羞布——用實驗室里的“皇帝新衣”,包裝成消費者手中的“殘次品”。
CLTC工況(中國輕型汽車行駛工況)本就以低速、勻速、無負載為特點,天然高估真實續航。
而車企明知如此,卻仍把437公里印在海報最醒目位置,配圖還是“高速馳騁”——這不是技術局限,是蓄意誘導。
更諷刺的是,當用戶質疑,4S店竟用“你不會開”來推責,仿佛消費者活該為廠商的虛假宣傳買單,活該在寒風中推車、在高速上叫拖車、在社交平臺上被嘲笑“不懂電車”。
真正的尊重消費者,不是教他們“適應打折續航”,而是敢于標注:“冬季實測續航約240公里”。
否則,今天你用“CLTC 437”騙來一個客戶,明天就有一個家庭因半路沒電遭遇危險,后天整個新能源行業的信任,將被你們親手燒成灰燼。
續航可以打折,誠信不能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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