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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執聯動”巧解糾紛
兩案一體實質結案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姚成敏通過深化“審執聯動”工作機制,成功將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與一起離婚糾紛同步化解,實現“兩案同結”,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也提升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案情交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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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緣起于兩起相互關聯的糾紛。其一為民間借貸糾紛:2018年,被告小帥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原告小紅(系小美之嬸嬸)借款20000元。2021年,因小帥未償還借款,小紅訴至赫山區法院。法院判決小帥應向小紅歸還借款20000元,但此后小帥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
其二為離婚糾紛:2025年,小帥訴至法院,請求與小美離婚。承辦法官姚成敏在審理中發現,雙方當事人已分居多年,并共同育有兩子。通過仔細查閱卷宗、多次電話溝通,姚成敏法官準確把握了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核心訴求,并初步擬定了調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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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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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徹底化解矛盾,避免程序空轉。姚成敏法官主動啟動“審執聯動”機制,與執行局工作人員協同研判,制定一體解決方案。一方面,執行干警向小帥嚴肅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另一方面,姚成敏法官圍繞離婚糾紛,與小美進行深入溝通,聚焦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關鍵問題,引導雙方理性協商。
經過多輪、多方溝通協調,最終促成三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小帥當場向小紅履行全部還款義務;同時,小帥與小美就離婚、子女撫養等事宜也達成一致。兩起案件均以調解方式結案,并當庭完成執行和解協議的簽署。
效果彰顯
“沒想到兩個案子能夠一起解決,既避免了親屬間關系進一步惡化,也省去了多次來回奔波的麻煩。” 協議簽署后,當事人小美由衷感慨道。
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赫山區法院深化 “立審執”協調聯動機制、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體現。通過持續深化審判、執行的協同配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與效率溫情,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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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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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昌子宣
2026年第18期之一
總第19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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