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股市收盤后,傳來關于房產稅的大消息:
上海市財政局等三部門宣布:《關于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發〔2020〕18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31年1月27日。
這意味著上海房產稅的試點繼續進行,征收方式跟之前沒有變化,有效期延長5年。
中國內地一共有兩個城市,從2011年開始試點了房產稅,一個是上海,一個是重慶。兩個城市征收方式略有差異,近年來都有放松、放寬的趨勢,但都沒有停止試點。
上海的征收方式是:
上海戶口家庭:首套住房無論面積大小,暫免征收。二套及以上住房:合并計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60 平方米的,新購住房暫免;人均>60 平方米的,僅對新購住房中超出部分面積征稅。
非上海戶籍家庭分為三種情況:1、符合條件人才 / 居住證滿 3 年的,新購首套暫免;二套及以上按 “人均 60㎡” 規則減免,與滬籍家庭一致。2、居住證未滿 3 年,新購住房先全額計稅,滿3年后按規則退還多繳稅款。3、無居住證 / 不符合優惠條件,新購住房無面積減免,按全額應稅面積計稅。
2025 年新購房單價≤94446 元 /㎡,稅率 0.4%;>94446 元 /㎡,稅率 0.6%。
此次上海把房產稅試點延長了5年,意味著什么?
第一,房產稅試點繼續進行、沒有取消,說明國家將來還是要開征“房地產稅”的,“房地產稅”早晚會來。
鑒于目前市場狀況,5年內在全國開征房地產稅可能性不大,立法工作還有較長的路要走。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的依據,跟未來的房地產稅不一樣。
第二,房產稅(上海重慶試點)和未來的房地產稅只有一字之差,但實質差距很大。尤其是稅率,可能有天壤之別。
上海試點房產稅的稅率為0.4%和0.6%兩種,是按照房屋購買價的7折來計算;重慶的稅率為0.5%,也是按照房屋交易價的7折計算。
兩地的試點范圍很小,需要繳納房產稅的人群也很小。
未來的房地產稅大概率是普遍征收,要考慮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所以未來稅率大概率在0.1%的量級,很難超過0.2%。可能是累進制稅率,首套房或人均60平方米以下是一個稅率,超過部分是一個稅率。
第三,開征房地產稅短期是利空,但中長期是利好。
讓地方政府能從存量房獲得穩定的稅收,可以降低賣地沖動,有利于房屋的“計劃生育”。沒有房地產稅,土地供應量很難真正控制住,反而不利于房價穩定。
開征房地產稅,對那些很難出租、不好自用的房子,比如郊區、新區、荒野里的房子,將是實質性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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