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的說明書中有“尚不明確”字樣的中成藥,或將被淘汰。
按照國家藥監局發布的《中藥注冊管理專門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十五條,自2023年7月1日施行滿三年起,中成藥申請再注冊時,只要說明書中的【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三項內容中,任意一項仍標注為“尚不明確”,再注冊申請將依法不予通過。
中成藥長期存在說明書安全項標注“三不明”問題,其中不乏年銷售額達數十億元的明星產品。依據國家藥監局指導編發的《2022國家中藥監管藍皮書》,截至2023年5月,國內中成藥現有約5.7萬個有效批準文號。有媒體報道,5個月后,超70%存在安全信息標注問題的批文將面臨淘汰。而年銷售數十億的明星中成藥,這下是否真的要黃了?
近日,中國工程院院士張伯禮接受采訪時指出,《規定》第七十五條的出臺,核心目的是補齊中成藥說明書安全信息短板,推動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多名受訪專家表示,該條款并不會對現有中醫藥市場造成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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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圖蟲創意
大量“僵尸品種”將被清退
“尚不明確”的表述作為一種正式的、被允許的規范用語,最早出現在2006年發布的《中藥、天然藥物處方藥說明書撰寫指導原則》中。該指導原則稱,尚不清楚有無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的,可在該項下以“尚不明確”來表述。自此,“三不明”問題在大量中成藥說明書中普遍出現。
《中國食品藥品監管》雜志2020年2月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2015年以前,中成藥說明書“不良反應”為“尚不明確”的占比90%以上。2025年11月,發表在《中醫藥管理》雜志的一篇研究中,研究者將獲取的1424個中成藥樣本品種的說明書納入分析。結果發現,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三項標注“尚不明確”的說明書分別占比51.6%、47.2%、41.0%。
這一現象與歷史審批環境密切相關。在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有20年工作經驗的張星一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早些年,省級衛生部門有審批藥品的權力,地方出于產業發展考慮,藥品審批相對寬松。當時獲批的許多中成藥品種未經過規范的臨床試驗或系統安全性數據收集。這些中成藥被批準上市后,說明書多沿用此前內容。
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后,藥品審批權收歸國家,開啟了“地標升國標”階段。“這使得一大批本不該上市的院內制劑,得以地標升國標,且占比不低。”長期從事藥學研究的一名業內專家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據《中藥大品種科技競爭力報告》(2019版)中的數據計算,2001—2004年“地標升國標”的中成藥批文占比約71.3%。
多位專家指出,《規定》第七十五條落地后,首當其沖的是大量“僵尸批文”。僵尸批文,即雖然有上市批準文號,但藥品要么依靠院外等渠道零散銷售,要么由于多種原因被企業停產。這些品種往往配方相似、療效證據不足。
張星一表示,許多老批文對應的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工藝與質量體系,如今若要恢復生產,往往難以達到現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和質量控制標準。據他了解,不少企業手中有上百個中成藥批文,但常年實際生產的品種僅有少數幾個。
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調劑標準化研究中心主任翟華強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市場上真正活躍、被廣泛使用的中成藥批文占比不足10%,其余大多屬于“僵尸品種”,是此次清理的重點對象。
此外,適應證同質化嚴重的中成藥品種也將面臨壓力。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藥劑科主管藥師王哲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大量中成藥的適應證比較類似。比如抗病毒類、清熱解毒類的中成藥,動輒就是幾十個、上百個品種,重復率高。
一名業內人士分析,在適應證高度同質化的中成藥領域,企業往往只會優先為少數高銷售額、強品牌力及核心產品線品種補充安全性研究資料。那些沒有被補全安全性數據的中成藥將無法通過再注冊。“從臨床使用角度來說,這對醫生和患者的影響其實并不大。”
由國家藥監局指導編發的《2022國家中藥監管藍皮書》顯示,截至2023年5月,國內有中成藥生產企業約2400家,有約9000多個中藥品種。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未來行業并購重組與批文轉讓將更頻繁,頭部企業將聚焦高價值品種,中小企業可能放棄低效批文或轉向細分領域,行業集中度有望提升。
張星一認為,“僵尸品種”中成藥批文的清出,對企業的實際經營影響有限。“《規定》第七十五條也可能波及一些年銷售額較高的中成藥品種。”他指出,如果這些主力品種被要求補充大量研究甚至面臨注冊風險,企業反應將會非常強烈。
“《規定》第七十五條并非簡單淘汰,而是推動藥品全生命周期監管的關鍵舉措。”鄧勇強調,該條款通過設置過渡期,倒逼企業完善安全數據,是行業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優先的制度保障,旨在實現“良幣驅逐劣幣”。
清退何時完成?
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藥品注冊證書有效期為五年,藥品注冊證書持有人應在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申請藥品再注冊。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國家藥監局已多次推進已上市中藥說明書修訂工作。去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提升中藥質量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逐步完善中成藥批準文號退出機制,指導改良一批,依法淘汰一批,進一步優化和規范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注冊管理。
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累計發布多期中成藥說明書修訂公告,涉及小兒止咳糖漿、復方首烏地黃丸等,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
據張星一了解,目前中成藥再注冊以資料規范性補充為主,極少出現不通過的情況。他注意到,一些企業已提前行動,在2024—2025年集中完成再注冊,以延長批文有效期。按五年周期推算,此輪系統性清退最早從2026年開始,預計在2030年前后基本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新上市的中成藥已面臨更嚴格的要求。王哲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近幾年,他所在醫院引進的一些中成藥,已能看到完整的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數據。
“《規定》的核心旨在倒逼臨床價值回歸。”國內一所“211”中醫藥院校中藥學院一位副院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多名受訪專家指出,強化中成藥安全性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可能會要求完善這類藥品的有效性信息。張星一指出,政策背后還蘊含著醫保控費的深層邏輯:醫保資金應優先用于療效確切的治療用藥,而非療效證據薄弱、可替代性高的產品。
記者:牛荷
編輯:杜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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