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車的時候看到視頻,男子經朋友介紹投保了8年后,才知20年返本是謊言。然后一看,他居然每年交5.3萬元,真嚇一跳,8年等于40多萬打水漂了。
我家人早幾年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是在一次偶然的翻到柜子行動時發現他簽的協議書。忘記每年交多少了,反正也交了四五年,知道是騙局后,停下來不再繳費。同樣意味著此前交的錢丟水里了。
這些反復上演的套路都是極其相似的,讓你交錢,多少年后再把你交的錢全部返還給你,同時享受一些醫療保險相關的服務。反正總結下來就是“你不虧,并且還賺麻了”。可實際上你仔細查看一下合同條例就會發現,重疾險、意外險是有的,但根本沒有返本的條款。也就是說,每年交5萬多塊錢,就是買了份醫保。
![]()
我看新聞里講,該男子現在開始維權,想要止損。但我看不到他有任何希望。白紙黑字寫在那里,法院都沒法判你贏,難道指望保險公司良心發現?
真的,現實里處處都是坑,即便白紙黑字有時候都會坑你,但至少白紙黑字是現下最有保障力度的東西之一。無論是什么協議,別聽那一大堆的廢話,看條款。
眼見為實,耳聽為虛。
新聞里這名男子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看條款,一個勁的擱那兒聽朋友吹。殊不知熟人銷售,才是殺傷力最大的東西。現在朋友在保險公司離職了,你就算跟他老死不相往來又如何,也止不了損啊。
合同給你,就是要你仔細看的;條款不懂,就是要問清楚的;關鍵承諾放在口頭上,等于沒有承諾。千萬別覺得尷尬,對于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生活就是一部避坑指南史,還怕這點可笑又無意義的尷尬嗎。
所以,看清合同上的條款,是我們自己該注意的問題。那么,規范自己的員工,是不是保險公司、以及銀行該保證的義務呢?
下面這是近幾天比較火的一件事,穿著銀行工服的大堂經理,在銀行里用“內部高息”、“儲蓄行保險”等虛構的業務,欺騙以及引導儲戶辦理存款,隨后再把錢轉走。涉案儲戶多為中老年人,被轉走的金額高達220多萬。現在銀行以“已離崗員工的個人行為”而拒絕承擔賠償。
如果買保險被騙的錢要不回來了,自認倒霉。那么存銀行里的錢被銀行員工弄走了,要不回來了,也只能自認倒霉嗎?
發現了沒,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銀行,都拒絕為曾經的員工行為買單。可問題是,當員工為你工作時,他代表了誰?
![]()
換句話說,如果那人不是大堂經理,沒有穿著銀行的工服以及使用銀行的系統為儲戶辦理業務,人們沒那么容易上當。同理,那位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如果不頂著公司的招牌,別人也不會信他。可現在出問題了,你來說,他是他,公司是公司,他和公司沒關系。
這對嗎?
我們就說前一個事情,為什么“口頭承諾”在保險銷售中仍然如此高頻?你說這是員工的“自身行為”,還是保險公司在訓練新人時,教給他們的一種“成單技巧”?這個答案,明眼人都清楚,銷售和公司是共贏,銷售贏1分,公司贏99分。
又為什么長期、高金額金融產品,準入門檻卻這么低?給那位每年交5萬多的男子推保險的“朋友”,他居然說自己也不知道其中問題,也交了錢買了保險,現在不交了。你確定這不是隨便從街上拉了個人來,你確定他們是“專業的”?
所以,提醒、甚至說警告我們這些普通人“看合同、問條款、別輕信”,沒毛病。但不可能把所有問題都歸咎在一句“你當初怎么沒看清”上面。
雇幾個騙子去騙人,明顯問題更大!
既然修了路,那么這條路就該是平坦的、規則的。倘若修了路,還到處都是坑坑洼洼,別說行車了,過個路都得打起12分精神,那你修路干什么,是通行,還是專門為了等人摔跟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