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駕駛人請注意!
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被記滿12分
必須參加學習、考試
否則會限制你的駕駛資格
還將面臨罰款、注銷駕照
甚至是拘留的處罰
相關處罰
●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 駕駛證注銷或停用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屬于機動車違法行為中的無證駕駛。一經查處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內罰款,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下駕駛證被記滿12分
交警蜀黍喊你來學習啦
R:注銷可恢復 B:超分 U:扣留 D:暫扣 H:違法未處理 M:逾期未處理 S:逾期未審驗 L:鎖定 J: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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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員
需要參加滿分教育學習
待考試合格后方能恢復駕照使用
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共同創造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根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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