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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罰單,撕開了北部灣銀行近幾年存款高速增長的“假面”。
1月3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廣西監管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公開表顯示,廣西北部灣銀行因存在“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貸款資金支付管理不盡職”“存款考核指標設立違反監管規定”“系統安全管控不盡職”等6項違規行為,被罰款205萬元。
因對以上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相關責任人吳錫漢、韋維都被處以警告。
公開信息顯示,吳錫漢是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副行長,2025年3月,其與北部灣銀行行長楊育智一同到訪廣州市廣西商會,參加座談交流。韋維則在2023年以北部灣銀行百色分行副行長的身份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比起超200萬元的大額罰款和相關責任人的身份,更令外界關注的是,此次罰單中,一半的違規行為都發生在攬儲環節。
“以貸轉存”是高息攬儲的典型手段之一,具體做法通常是強制要求借款人在獲得授信的同時,將部分貸款資金轉為存款,或者要求客戶繳納一定的保證金。這一做法變相提高了企業的融資成本,被監管明令禁止。
“存款考核指標設立違反監管規定”則是指銀行向分支機構下達存款時點規模指標;將存款考核指標與員工薪酬緊密掛鉤;按存款市場份額或排名進行考核等行為。這些做法違反了“不得設立存款規模考評指標”的監管要求。
追根溯源,存款考核指標設立的違規,往往源于銀行管理層對存款規模增長的強烈焦慮情緒,當自然增長乏力時,便通過高壓考核倒逼基層沖銷量。
與前兩項違規行為相比,“虛增存貸款”則直接指向北部灣銀行在存貸款規模數據上,存在“造假”情況,具體操作手法包括利用同業業務或通道業務人為做大規模、票據空轉、構造虛假貿易背景等。
如“票據空轉”是滾動開立銀票并貼現,利用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繼續開票,來虛增保證金存款規模;“同業業務人為做大規模”則是在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點,利用同業、理財、通道業務等,制造存款假象,時點過后再迅速流失。
回看資產負債表,近幾年,北部灣銀行的存款規模一直保持著高速增長。2021年-2024年,該行年內存款增速依次為16.35%、13.31%、13.01%、12.57%,雖然增速逐年下滑,也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北部灣銀行的存款余額為4011.77億元,較年初增長16.16%。
不過,若按季度來看,可以發現北部灣銀行的特別之處——2020年以來,該行存款規模的季度波動一直非常大。
以2024年為參考,2024年第1季度-第4季度,北部灣銀行各季度末的存款余額依次為3627.76億元、3266.66億元、3797.13億元、3453.69億元,分別較上季度增長18.25%、-9.95%、16.24%、-9.04%。
這并不是個例,2020年-2023年的季度存款規模波動規律,也與2024年一致,季度起伏非常大。進入2025年,北部灣銀行的存款穩定性依然沒有改善。1-3季度,該行各季度末的存款余額分別為3901.33億元、3660.62億元、4011.77億元,依然保持較大波動。
北部灣銀行并未在財報中對存款余額的季度波動進行過說明,如今,罰單披露,北部灣銀行“過山車”式的存款規模變化似乎也有了解釋。
一個可能的原因,或許是北部灣銀行在季末時點前通過以貸轉存、階段性高息協議存款、大額存單、同業業務與資金空轉等手段,增加時點存款,進行季節性粉飾。待季末任務完成,資金立即流出,又導致下一季度初期存款驟降。
存款是北部灣銀行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存款規模占總負債的比例長期維持在70%左右,高于應付債券和同業負債,且平均成本率更低。一旦存款增長失速,北部灣銀行的風險資產擴張將面臨流動性約束。
如今,一張罰單道出存款增長“水分”,北部灣銀行再難通過以貸轉存等手段推高存款規模,存款增長或將逐漸乏力,直接制約資產擴張。若轉而加大對同業負債、應付債券等市場資金的依賴,也會導致負債成本剛性上升。北部灣銀行的當務之急,或許是提升真實攬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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