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網上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高校職稱評審作為高等教育選拔優秀教學科研人才的重要方法,但部分高校領導似乎都出現了無視職稱評審公平公正的原則,你們學校存在這種情況么?”見下面的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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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否有黑幕,這個問題不好回答,但有一點是確定的,職稱關系著利益,一句話說得好,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有利益就會存在競爭,這是人性。有的人會為了利益,各種手段就會層出不窮,這也是赤裸裸的現實。
當然,現在的信息傳播非常迅速,就算有黑幕,也不會那么明顯,至少會在程序上合規,表面功夫做得滴水不漏,這既是應對輿論監督的必然選擇,也源于教師群體對職稱評審的高度重視。
畢竟,職稱不僅關乎薪資待遇、職業發展,更是學術生涯多年付出的價值認可,沒有人會在這件事上掉以輕心,程序上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引發激烈的爭議與質疑。
也正因如此,學院乃至學校層面在職稱評審工作中,都形成了一套看似嚴謹完備的流程體系,每一個環節都按部就班,讓參與者挑不出明顯的程序漏洞。
職稱評審的流程繁瑣且環環相扣,首先是教師提交個人申報材料,隨后由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等職能部門分別從教學、培養、科研等維度進行材料審核,核查申報資格與材料真實性;審核通過后,學院進行初次推薦,這一階段基本不會刻意卡人,只要材料符合基本要求,都能順利進入下一環節。
待學校人事處完成初審后,會組織開展教學評議,考察教師的教學實績與課堂表現,教學評議通過,便進入了職稱評審中最為關鍵的代表作外審環節
代表作外審環節通過以后,這時候學院會再次進行推薦,在這個階段,就會出現各種黑幕了。因為這個階段是進行差額推薦 。例如有三個人通過代表作外審,而人事處只給一個名額,那么必然要淘汰其中的兩個人,只有一個人會進入下一輪。
代表作外審通過以后,意味著什么,大家條件都滿足了。很多學校不會有量化的標準,不是你論文多,項目多,就代表你強,你就能上。因為沒有客觀的標準,采取的手段就是投票。
投票程序合法,看誰的票多,誰就上。沒有標準,進行投票的話,這時候人情世故就出來了。
有人說教授,就應該多為學院服務,要看綜合能力,科研或者教學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在這方面強不代表綜合能力強。
綜合能力的評判沒有量化尺度,最終全憑評委的主觀感受,而人情往來、私人交情、甚至是平時的利益交集,都可能成為影響投票的關鍵因素。
就算你,科研或者教學能力很強被投下了,你在程序上也挑不出毛病,這么多評委,別人不投你。你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問題?為什么呢?這就是領導的話術。
當然,有些學校將這個差額的環節,延長到學科小組評議 階段或者高評委 階段,畢竟這階段的人都是同一個學校的,性質還是一樣的。
不管什么階段進行差額投票,在投票之前都會介紹候選人的情況,介紹者的措辭、側重點的選擇,都可能帶有明顯的傾向性,若有意扶持某位候選人,便會在介紹中刻意突出其優勢、淡化其短板,大家都是老油條,都懂的。
國內都是人情事故,職稱評審中完全杜絕人情因素幾乎不可能,但現在都會把表面工作做足,至少讓你在程序上挑不出毛病,就算你知道有黑幕,也改變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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