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我有門路,明天駕考保你過!就是辦事得花點錢……”近日,湞江法院審結(jié)一起詐騙案,判處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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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 月,金某得知羅某正為兒子找工作發(fā)愁,謊稱能托關(guān)系幫忙找工作,從羅某處騙取2.6萬元。2024年3月至4月,金某又謊稱自己是交警支隊工作人員,有渠道能讓汽車、摩托車駕考“包通過”,便以辦證繳費為由,先后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1.61萬元。同年12月,金某結(jié)識楊某,得知楊某有購車需求,他謊稱有低價法拍車,還假意帶楊某到現(xiàn)場看車獲取信任,最終騙取楊某的購車款共計26.8萬元。被蒙在鼓里的楊某,還將急需考駕照的朋友陳某介紹給金某,金某又趁機騙取陳某8500元。但謊言終究會被戳穿,當被害人發(fā)現(xiàn)承諾無法兌現(xiàn),紛紛找金某索要回財物時,金某早已將大部分詐騙款揮霍一空,案發(fā)前僅向楊某退還4.8萬元,向羅某退還1.5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結(jié)合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本案是典型的“走后門”類詐騙套路,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想要“走后門”“托關(guān)系”找工作、通過考試等不良心態(tài),屢次實施詐騙。因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要時刻擦亮雙眼,對于需支付大額“服務費”的中介行為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輕信所謂的“熟人介紹”“未經(jīng)核實的官方身份”等,要選擇正規(guī)、合法的途徑找工作、考駕照等,以免上當受騙 。
文字:戴書怡 韓翠花
編輯:封俊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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