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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接上回。
這仔細一檢查發現,郭排長的子彈還是打中了歹徒的,從巷子口穿過巷子一直到小河邊的地面上都發現了斷斷續續滴落的血跡。從血跡狀況判斷,歹徒被擊中的位置可能是下肢。
那么,這個利用自行車作案的歹徒究竟是不是之前那個“黃包車、三輪車大盜”呢?從刑事偵查工作的程序來說,這也是串案并偵的一個前提條件。要辨別這一點,最有效的方法是鑒別今晚這個歹徒的指紋。可是,把那輛從河里撈出來的自行車送到市局,連夜請專家鑒定后,結論卻是搖頭——無法鑒定。因為歹徒指紋的自行車經過河水的浸泡,打撈時又經過巡邏隊多名戰士的接觸,已經無法提取到什么清晰的指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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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只好從受害人和目擊者對于歹徒體貌特征的描述來作粗略的判斷了。由于當時是夜間,又事發突然,目擊者的描述都比較模糊,這些模糊的描述大體上符合之前那個“黃包車、三輪車大盜”的形體特征,因此只能并案處理。
海幢分局指派了王姓、邢姓兩名刑警參加專案組偵查工作,至此,專案組已經有十名刑警了。這在當時廣州乃至全國各大城市的刑事專案偵查中,成員陣容已經算是第一等規模的了。偵查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著,勘查完現場,專案組立刻舉行案情分析會,會后作出了以下三項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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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派警察化裝后秘密前往劫匪逃遁的小河那里去蹲守,因為劫匪可能去而復歸或者另外派人回到現場來撈取那輛自行車。
第二,劫匪已經中彈受傷,有可能會去醫院或者診所治療,所以宜迅速對全市有處理外傷能力的各醫院、診所(進行布控,發現有可疑對象前往治療或者購藥,立刻采取措施。
第三,循著那輛作案用的自行車追查劫匪線索。
這三項措施中,前兩項即刻實施,后一項視前兩項的實施效果如何再決定是否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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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束后,立刻分頭行動,兩個警察去小河現場秘密蹲守,其余警察分頭前往各區,請區政府衛生科值班人員提供轄區內有處理外傷能力的公私衛生機構,并通知派出所連夜布控。
刑警金永豐和海幢分局派出的偵查員老王兩人奉命執行第一項措施,前往小河那里秘密蹲守。兩人在距劫匪下水處二十余米外的一架破風車下守著,守了一夜也沒有任何動靜。沒有命令還不能撤離,但天色漸漸放亮,風車這邊無遮無掩容易暴露,于是就轉移到了小巷那里靠近小河這邊的一戶居民家里繼續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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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第二項調查任務的警方有了收獲:海幢分局派出參加專案偵查的刑警老邢根據分工前往本區,他先向海幢區政府衛生科的值班人員索取了該區所有有處理外傷能力的公私醫院、診所、藥店的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然后就借用區政府值班室的電話分別給這些醫院、診所和藥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打電話,以市局名義要求派出所立刻派人前往本轄區各布控點,向醫院、診所和藥店的負責人下達布控通知,一旦發現符合劫匪特征的可疑對象立刻報告警方。
當時老邢就在專案組辦公地——海幢公安分局,他負責協調各個分局情況,不大一會,電話就打進來了:辰德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小王前往沒有電話機的位于群英里的“金福來外科診所”當面通知布控,診所的金大夫聽他一說情況就失聲道:“半小時前剛有這么一個人來治過傷啊,是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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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就在半小時前, 熟睡中的金大夫被一陣敲門聲驚醒,開私人診所的都有夜晚被求醫者驚醒的經歷,有時還要出診。金大夫對此并不介意,打開門一看,這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精壯男子,頭戴一頂帽檐壓得很低的長舌咔嘰帽,鼻梁上還架著一副太陽鏡。這人穿著一套淺色休閑服,右大腿外側部位有鮮血滲出。他告訴金大夫說,這是在阻止喝醉了酒的兄弟跟鄰居持械斗毆時,被遷怒于他的兄弟用鋼叉戳傷的。
傷口已經用白布包扎過了,還上過一些類似云南白藥的止血粉末,但未能止住血。金大夫憑著多年行醫經驗發現這傷口是被水浸泡過的,一問,對方承認當時被兄弟一鋼叉叉到了河里。抗戰時,金大夫的經驗非常豐富。在給傷口消毒時,金大夫暗吃一驚,因為他一眼看出這個傷口并非什么鋼叉所致,而是槍傷——子彈貫通傷。但是,他并沒有說穿,甚至沒問對方受傷經過,默默替他止血、消毒、上藥,然后給他開了些消炎片。對方問了診療費,掏錢付了。金大夫關照他,頭三天必須每天來診所清洗傷口、換藥,否則,一旦發炎,后果難以想象,截肢甚至喪命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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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道謝而去后,金大夫對妻子說:“這個人很可疑,他的傷是手槍子彈打的。天亮后,我要去派出所報告。”
金大夫的預感是準確的,他剛把一應醫療器械收拾好準備歇息時,警察就上門了。當下,小王大喜,立馬兒在附近找了一家有電話的工廠,直接打到分局向老邢報告了情況。
老邢隨即向專案組負責人祝天照報告了情況,祝天照就讓老邢去診所調查情況,老邢于是會同派出所小王前往診所,當面向金大夫詳細了解情況,并制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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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邢去了“金福來外科診所”,金大夫是一個通情達理的知識分子,對于警方的工作表示理解,愿意積極配合。老邢跟金大夫聊著情況,小王在一旁記錄。剛剛談完,彭睿繹和歐望城趕來了。他們對金大夫表示感謝,然后問金大夫:“你讓那個傷員頭三天里每天來換一次藥,你估計他會來嗎?”
金大夫說:“我想他是應該來換藥的。他那傷口,如果不及時清洗、消毒和換藥,發炎的可能性極大!”
專案組于是作出決定:由警察在診所蹲守,那廝一旦出現,先拿下再說!
這樣,專案組刑警就輪流在小河邊現場和“金福來外科診所”兩處蹲點守候。一連守了兩天兩夜,那廝竟然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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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于是撤回蹲守的刑警,轉而進行案情分析會上決定的第三項調查:對那輛從河里打撈起來的自行車的來路進行追查。
這是一輛沒有牌照的舊自行車,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何處生產的。。刑警把自行車送到路邊一個修車攤,請修車師傅判斷這是什么牌子的車,得知這是一輛日本生產的“三井”車,從車子的成色來看,起碼已經出廠十五年了。也就是說,這還是抗日戰爭之前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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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按照國民黨時期的警察局規定,自行車也是應當上牌照的,這輛被民間人士買下的車為何沒有牌照呢?這就要檢查三角架了,結果發現上面的出廠鋼號被磨掉了,于是判斷這是一輛贓車。盜賊行竊得手后,當然要把贓車牌照扔掉的。
既然是贓車,那就去公安局查報案記錄吧。那個年代,一輛自行車可是一個家庭的一項大宗財產,誰家丟了車都會向公安局報案的。從鋼號銼磨痕跡判斷,這輛車的被竊時間估計已經超過一年了,所以如果報案,那材料也得從原國民黨警察局的刑事檔案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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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陷入了兩難境地:循著這條線索往下查找吧,實在太麻煩,即便找到了失主,又能怎么樣呢?失主如果知道自己的車子在誰的手里,還不早就去要回來了!可放棄這條線索吧,眼前似乎已經沒有其他路可走了。
專案組又舉行了案情分析會,討論究竟應該怎么行動。市局刑警祝天照認為,專案組還是應該回到之前的老路上去調查,盯著“黃包車、三輪車大盜”一查到底。祝天照的觀點得到了歐望城等另外兩位刑警的贊同,于是會上分成了兩種觀點開始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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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西山分局的專案組長樸崇襄一邊聽一邊拿著當天的《敵情簡報》漫不經心地翻閱著。突然,他站起來,有點兒激動地指著《敵情簡報》道:“這上面有條消息可能跟我們的專案有關系,我們仔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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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我是清水阿嬌,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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