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報》2月8日刊發(fā)評論文章《為官莫喝“迷魂湯”》,點名蔣超良。
以下為全文:
崇清尚廉,是我們黨的一貫要求,也是共產(chǎn)黨人的永恒追求。黨員干部從政為官,什么時候都應清廉自守、干凈干事,不喝“迷魂湯”,避免遭到別有用心的人“圍獵”。
前不久播出的電視專題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讓》第三集中,披露了十四屆全國人大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蔣超良案。很長時間里,商人李遠光對蔣超良家有求必應、無微不至,卻從不提任何請托,甚至讓蔣超良都覺得對他有點虧欠,主動問他:“李遠光,你有什么事要辦嗎?”蔣超良就是在喝下李遠光這樣的“圍獵者”們送上的“迷魂湯”后丟了魂、違了紀、破了法,最后成為腐敗分子,被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從蔣超良案來看,李遠光的“圍獵”固然可恨,但蔣超良喝下的“迷魂湯”更可怕。事實證明,領(lǐng)導干部一旦丟了初心,丟失理想,在“溫水煮青蛙”中自得其樂,就會甘愿被“圍獵”,最終喪失黨性原則,成為利益集團的“代言人”。
蔣超良案啟示我們,防止被“圍獵”,就要有一顆警惕之心、敬畏之心,遠離各種各樣的誘惑。清人劉墉,每到一處任職都秉持清廉之心,打擊貪官污吏。有一次,一名官員帶著一條黃鯉魚和一條青鯉魚到劉墉家拜訪,其中黃鯉魚腹中塞滿了金條,想以此賄賂劉墉,謀求升遷。劉墉發(fā)現(xiàn)后,讓后廚把青鯉魚煮成一鍋青魚蓮子湯招待那名官員。吃飯時,劉墉說:“青魚蓮子湯,清心明目,滋補健身,多喝有益。”那名官員面露羞愧之色,明白了劉墉的用意。后來,劉墉令家人將黃鯉魚退回。一道“清廉湯”拒絕了對方的禮物,也守住了劉墉的節(jié)操。
古代官吏尚且如此,共產(chǎn)黨人具有先進性純潔性,更應該在清廉從政、廉潔自律方面,走在時代前列,形成示范效應。事實上,很多優(yōu)秀黨員干部都能嚴于律己,做到不受一錢,不取一物。谷文昌“不沾公家一寸木材”,楊善洲“沒讓子女搭過一次公車”,汪洋湖“不收下屬一條魚”,楊業(yè)功堅持“黨性陣地不能在一張宣紙上失守”……他們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成為我黨我軍做人做官的標桿。相反,那些被查處的腐敗分子,整天喝的都是“迷魂湯”,又怎么能做到清正廉潔?只會給黨和軍隊抹黑,淪為人民唾棄的對象。
為官莫喝“迷魂湯”,重在追求高線。這個高線,就是理想信念。一些黨員干部出問題,其根源說到底就是信仰喪失、精神迷失。有了堅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會高,心胸就會開闊,就經(jīng)得住各種考驗;缺失理想信念,就會得“軟骨病”,經(jīng)不起風吹浪打。這就要求黨員干部自覺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常修常煉、常悟常進,經(jīng)常同黨中央要求“對標”,用黨章黨規(guī)“掃描”,跟先輩先進“對照”,不斷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yè)訓練,始終堅守共產(chǎn)黨人精神追求。
為官莫喝“迷魂湯”,貴在守住底線。這個底線,就是紀法規(guī)矩。黨紀黨規(guī)是“緊箍咒”,更是“安全帶”。黨員干部只有嚴守紀法規(guī)矩,堅持秉公辦事,做到紀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guān)系所累、不為利益所惑,不放縱、不越軌、不逾矩,才能穩(wěn)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永葆共產(chǎn)黨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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