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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持槍權為了反抗聯邦政府暴政,ICE抓人殺人的時候只會逃跑。面對幼兒園小學生,大開殺戒。面對ICE只會逃跑求饒。
大選投票時跟著馬斯克高喊支持憲法第二修正案,支持川普。眼看著家人被美國移民局(ICE,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當街打死,只會點蠟燭,只會游行喊口號,連槍都不敢帶。
大V們嘲諷:北美懦夫,懦夫。被抓被殺,怨不得別人。美國平民為什么這么軟弱?移民局特工為什么這么瘋狂?為什么敢槍殺平民?不是一句懦夫能說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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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移民沒有槍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譯文: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于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持槍權,被長期解讀為“反抗政府暴政”,“美國燈塔的光輝”。實際上,這里的人民(the people)是指所有人,所有美國公民,不包括非法移民。
1968年,美國聯邦出臺法律《槍支控制法》(Gun Control Act),18 U.S.C.§ 922(g)(5)(A) 明確禁止“非法或不合法居留在美國(illegally or unlawfully in the United States)”的人擁有、攜帶或持有任何槍支(firearm)或彈藥(ammunition)。康奈爾大學法學院官網有法條原文[1]。
非法移民持槍是重罪,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許多非法移民挑戰法條§922(g)(5),說該禁令違反第二修正案。
2024年,第5巡回法院認為第二修正案不涵蓋非法移民,維持禁令。2025年底,第6巡回法院認為,即使假設非法移民屬于“the people”,歷史傳統允許國會基于身份整體解除武裝,維持禁令。 第10巡回法院、第8巡回法院的結論相同,禁令合憲。
美國民間有3.9億支槍,平均每人擁有1.2支。但非法移民沒資格持槍,只能逃跑。
岡薩雷斯(Silverio Villegas González),男,38歲,墨西哥非法移民,在芝加哥郊區餐廳當廚師。他是單親父親,有兩個兒子,老大6歲,老二3歲。他20多年前移民美國,無重大犯罪記錄,僅有交通違規,如超速、無保險、過期駕照。在老墨里算老實人。
2025年9月12日上午,芝加哥郊區富蘭克林公園的一條繁忙街道上,岡薩雷斯遇到兩名移民局特工攔截抓捕,他開車逃跑。移民局說,岡薩雷斯用車撞擊并拖拽一名特工,導致特工受傷,另一特工只好開槍自衛。
但從監控視頻、執法記錄儀、旁觀者手機錄像來看,事件過程不到1分鐘,特工傷勢被描述為“無大礙nothing major”,而且沒有證據顯示岡薩雷斯故意撞擊。
岡薩雷斯被近距離射中頸部后方,子彈穿過身體停在胸部,導致車輛失控撞上卡車。他被送往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醫學中心,不到1小時死亡。移民局特工受傷但次日出院。2026年2月7日,官方調查仍然沒有結論,特工姓名沒有公布。
事件詳細報道和視頻在[2][3]。沒槍只能跑,但沒有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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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間槍支火力太弱
美國公民能買到什么槍支?1968年的《槍支控制法》和1934年的《國家火器法》(National Firearms Act)有明確規定。
普通人最容易買到的是半自動槍支,幾乎買不到全自動槍支。半自動指,扣動一次扳機,擊發一顆子彈,然后會自動退殼,上膛下一顆子彈。想要再次射擊,必須松開扳機后重新扣動。全自動指,扣動一次扳機,只要不松開,就能連發射擊,直到清空彈匣。
有個叫做“珠之窩”的洛陽大姐,在美國有合法身份,她的流量密碼就是展示自己的各種槍支。
美國人最常見、容易合法購買的手槍型號有Glock 19/17、Sig Sauer P320、Smith & Wesson M&P等,口徑9mm或.40/.45口徑,半自動,彈匣容量15-20發,射速依賴人員素質,最高每秒3-5發,價格400-8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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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動步槍型號有civilian AR-15、AK-47民用版、Ruger Mini-14 等,口徑5.56mm或7.62mm。半自動,彈匣30發,實戰射速每分鐘60-90發,殺傷力遠超手槍。價格600-2000美元。2025年7月13日,20歲小伙托馬斯射中川普耳朵的那支步槍就是A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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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型號有Remington 870、Mossberg 500,泵動或半自動,一發可打出9-12顆鉛彈,近距離殺傷極強。彈倉容量小,槍管很長,日常攜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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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幾不可能合法地買到全自動步槍,例如游戲里常見的AK-47、M16。
1986年的Hughes修正案,禁止向平民出售1986年后新制造的全自動武器。想買1986年前注冊的舊沖鋒槍、舊全自動步槍,需審批、200刀稅、指紋、照片、當地警長簽字、等待9-18個月,價格很貴,通常4-6萬美元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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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可轉讓全自動武器總庫存只有約74萬支,大部分在收藏家/經銷商手里,普通人買不到。很多州直接禁止平民擁有全自動武器,例如加州、紐約、伊利諾伊。
平民的這點火力,面對2個以上身穿防彈背心的移民局特工[3],很難一擊射殺。特工反擊時會清空彈匣,平民必死。岡薩雷斯案中的2名特工,注意看他們胸前的2個彈匣,很寬,是全自動步槍彈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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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特工槍支裝備啥樣呢?
2025年7月后,裝備Glock 19 Gen5 MOS手槍,口徑9mm,子彈15+1發,可加紅點瞄準鏡。訓練水平高,可以每秒3-4發精準射擊。
移民局特種響應隊配備重武器。沖鋒槍HK MP5,口徑9mm,全自動;或者MP7,口徑4.6mm穿甲彈,能擊穿厚鋼板,民用汽車的薄鐵皮輕松打穿。Colt M4卡賓槍(5.56mm,全自動/三點射)或類似AR-15平臺全自動版。全自動模式下每分鐘600-900發,30發彈匣幾秒打光。
移民局特工不會單獨行動,每組至少2人,接下來的案例中有8人。在武器火力、訓練水平都差很多情況下,平民有信心在槍戰中獲勝嗎?非法移民被抓的最差后果是遣返,拔槍的后果是立刻沒命。選哪個?
/3/ 持槍丟命更快
普雷蒂(Alex Jeffrey Pretti),男,37歲,美國公民,退伍軍人事務部醫院ICU護士,合法持槍許可。普雷蒂有三個孩子,一個兒子6歲。喜歡幫助他人,曾參與反移民局抗議。無犯罪記錄,僅有交通超速違規。
2026年1月24日上午約9:00,在明尼阿波利斯尼科萊特大道(Nicollet Avenue)和E.26 號街道的抗議現場,普雷蒂是法律觀察員,一只手拿著手機錄像,一只手空著[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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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移民局特工(immigration agent)推倒一名背著橙色背包(orange backpack)的女性,普雷蒂快步走過去,想幫助橙包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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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蒂用身體隔開特工和橙包女性,阻止特工進一步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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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向普雷蒂臉部噴胡椒噴霧。普雷蒂一手拿著手機,另一只手舉起以擋住噴霧。在普雷蒂的幫助下,橙包女性站了起來,特工則繼續噴胡椒噴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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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穿著防彈背心戴面罩的特工一擁而上,把普雷蒂按在地上,普雷蒂跪著。一名特工用胡椒噴霧罐反復擊打普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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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外套特工,拔走了普雷蒂腰間的手槍。圖中央站立的特工從槍套里拿出自己的武器,槍口指向普雷蒂的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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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特工向被按在地上的普雷蒂連開10槍,然后快速撤離,只留下躺在地上的普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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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約31秒,普雷蒂送醫后死亡。移民局特工的執法記錄儀錄像一直沒有公開,媒體曝光的是圍觀群眾的錄像。
普雷蒂護士的橙包女性的照片,沒有紋身,長相斯文,不像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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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特工訓練有素、裝備齊全、快速反應、人數眾多,而平民(即使持槍)在突然、壓倒性對抗中極難有效還擊。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攜帶槍支接近或對抗聯邦特工很容易被定性為襲擊聯邦官員(法條18 U.S.C.§111)、阻撓執法或威脅聯邦特工,這是聯邦重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或死刑。即使合法持槍,如果被視為威脅,特工有權立即使用致命武力。
在美國約一半州(如加州、紐約、伊利諾伊、北卡羅來納等),法律明確禁止在有組織的大型示威、游行或政治抗議現場攜帶槍支。帶槍可能導致被聯邦調查局(FBI)提前監控、被貼上“國內恐怖主義”標簽,或者觸發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允許總統動用軍隊鎮壓。
帶槍不等于安全,反而可能成為“正當射殺”的借口。因此,美國人游行抗議的時候,都不帶武器。
如果穿著防彈背心、戴著防彈頭盔上街,特別是出現在抗議隊伍中,移民局特工會立即將你視為高威脅目標,很容易被辣椒噴霧、催淚瓦斯、橡膠彈優先針對,甚至直接被撲倒、逮捕。
如果同時持槍,幾乎100%會被視為“武裝威脅”,可能當場被射擊丟命。
珠之窩在全副武裝的視頻中說,“就我現在這一身,我敢上街出去分分鐘被人家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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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國持槍權有啥用
既然不能對抗政府,持槍有啥用呢?憲法第二修正案為啥保護持槍權呢?說清楚真實需要1.2萬字,詳見《盧克文錯了:美國政府不想禁槍,川普不想,查理·柯克活過來也不想》。概括來說有4條原因:
1)民族、宗教眾多,沒有一個壓倒性的民族或宗教,持槍防止被滅族。2)兩黨競選執政,政務官任期短,只想快速掙錢,沒心思完全控制百姓,沒必要把百姓搞成奴隸。 3)小政府,警察只維護社會秩序,不保護百姓的生命,百姓必須持槍自衛。4)槍支他殺率低,槍擊對百姓生命的威脅遠小于車禍,百姓的持槍收益遠大于禁槍。 小小河,公眾號:小小河
北美懦夫,表面上嘲笑非法移民,嘲笑美國平民,實際上諷刺權貴富豪。肉喇叭天天宣傳自己多好,贏麻了。實際上,他們去開銀趴,吃小孩。鏡頭前是上流,私底下是下流。
美國部分平民還是勇敢的,上街游行抗議移民局的罪行,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游行能夠被批準,不像中東某國那樣被殺得街上沒人。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美民盟)也很勇敢,它是1920年成立的美國大型非營利、非黨派的民間組織,以捍衛和維護美國憲法為使命。
美民盟每年處理數千起案件,是美國最高法院出庭最多的非政府組織之一,每天都在起訴美國聯邦政府、州政府。前面提到的岡薩雷斯案、普雷蒂案,美民盟正在起訴移民局。
真正的北美懦夫,是那些空喊口號,舔川普舔政府,天天贏麻了的窮人,精神資本家,精神貴族。還有更多的美國平民、非法移民被洗腦,跟風批評中國、俄羅斯。他們不知道的是,平民無論如何也反抗不了政府,只有外國政府才有能力幫自己爭取利益。
看看中東大國的游行,川普在社交媒體上喊話支持“幫助正在路上”,但遲遲沒有動武幫忙。結果,游行隊伍被打死了3000多人。
如果沒有外部壓力,沒有中俄的競爭,美國平民會被移民局特工打得更慘。
北美懦夫,腦子不清楚,可憐可悲。
全文完,求關注,求轉評贊三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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