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要活動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20日上午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開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指出,我國發展處于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我們分析形勢,既要把各種因素考慮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關鍵因素如國際形勢、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等的新變化。要胸懷全局、登高望遠,在戰略上保持定力,在戰術上精心運籌,不斷增強我國發展的確定性和可持續性。
習近平強調,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產業體系整體躍升,是“十五五”時期的重要戰略任務。各地區各行業要找準定位,堅持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方向,發揮比較優勢,形成上下游產業相互銜接、各展其長、同向發力的生動局面。要保持制造業合理比重,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要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0日下午就前瞻布局和發展未來產業進行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前沿技術不斷涌現,引領和支撐未來產業快速崛起。要站在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戰略高度,立足客觀條件,發揮比較優勢,堅持穩中求進、梯度培育,推動我國未來產業發展不斷取得新突破。
習近平指出,科技突破的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未來產業發展的速度、廣度、深度。要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堅持“產業出題、科技答題”,加大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加強基礎研究戰略性、前瞻性、體系化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習近平強調,很多未來產業的興起是靠企業一步步突破帶動的。要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大力培育核心技術領先、創新能力強的科技領軍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引領帶動產業向前沿和高端領域邁進。
習近平指出,未來產業培育周期長、市場風險大,政策上要支持,政府要做好服務。要完善財稅等政策,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全方位做好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工作,在全社會營造鼓勵創新的濃厚氛圍。
習近平強調,未來產業發展涉及面廣,必須健全治理體系。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探索科學有效的監管方式,防范相關風險,確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要深化國際合作,積極推動各方標準共建、規則共商、產業共促。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強科技前沿知識學習,努力做到知科技、懂產業、善決策。(來源:新華網)
二、科技人才政策
◆1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發布《“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意見》指出,開展人工智能產業人才需求預測,發布人才需求預測報告,支持高校院所提前布局、調整優化相關學科專業。建好用好北京中關村學院、上海創智學院、深圳河套學院、國家人工智能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國家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等,設置專業課程,培養既懂人工智能又懂制造業應用的復合型人才,完善人工智能認知教育培訓,提升全員人工智能素養與技能。加強人工智能領域高技能人才培養,依托國家相關人才工程和項目,培養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團隊,超常規構建領軍人才培養新模式,積極引進海外高端人才。(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1月8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于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互認轉換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人員流動發生崗位變化時,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的相應等級可以進行互認轉換。公務員由于工作需要交流到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以根據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和崗位安排情況,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由相應單位進行審核確認,轉換相應職稱。對已取得相關、相近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通過錄用、調任、聘任、軍隊轉業干部安置等方式進入機關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按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轉換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來源:共產黨員網)
◆1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辦法》指出,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加強指導,強化人才教育培訓,通過政府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等方式加強面向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診斷、精益生產等咨詢服務,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水平。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作用,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工匠精神和工程師文化,提升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1月4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動人才培養方式創新。設立重大基礎地質調查項目,著力培養全國頂尖創新人才,引領基礎地質理論與技術創新。設立重要地質單元調查項目,加快培育重點成礦區帶領軍人才,促進區域性成果集成與應用創新。設立關鍵地區地質調查項目,讓青年科技人才“唱主角”,促進技術方法與理論突破。建立新入職技術人員全過程參與項目機制。(來源:自然資源部網站)
◆1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統籌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源,開展技能人才聯合評價工作。對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未開展等級評價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在滿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探索開展“一試多證”,通過一次職業資格評價,對考試合格人員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發放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同時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頒發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1月16日,科技部辦公廳發布《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實施細則》。《細則》指出,科技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每兩年對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管理、運行以及開放共享總體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并向社會公布評價考核結果。評價考核指標包括組織管理、運行使用和共享服務等3個一級指標和9個二級指標。在組織管理中,考核實驗技術隊伍建設。包括實驗技術隊伍崗位、培訓、薪酬、職稱、評價等政策制定與實施情況,建立和穩定高水平專業化實驗技術隊伍情況,以及組織實驗技術人員開展技術方法創新、儀器功能開發的進展成效。(來源:科學技術部網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月4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卓越工程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對于培養卓越工程師成效突出的企業,擇優推薦納入國家級和市級產教融合型企業支持范圍,落實抵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關優惠政策。探索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人才跨體制、跨部門調配、使用和支持機制,激勵卓越工程師領銜攻關,支持其所在企業承擔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等工程項目。對具備獨特專業技能和卓越貢獻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特殊特藝人才,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探索向符合條件的產教融合創新聯合體、用人單位下放職稱自主評審權。選派高校理工科教師赴重點企業擔任“科技副總”,全流程參與企業技術研發,將企業服務經歷作為職稱晉升、崗位聘任與評優評先的評價指標。遴選企業技術領軍人才擔任高校“產業教授”,支持其在高校開設前沿短課,將企業研發生產各環節嵌入高校教育教學全過程。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中設立青年首席工程師崗位,明確工程技術團隊青年骨干比例配置要求。(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能源科技創新支撐能源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構建引育并舉的創新人才體系。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加強能源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參與能源領域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國家能源學院,建設一批卓越工程師學院、現代產業學院和產教融合創新平臺。通過增加招生計劃、開展聯合培養等方式,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科研院所和能源企業與省內高校聯合開展博士研究生培養。建立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團隊長周期穩定支持機制,探索直接給予省基礎研究計劃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能源領域創新人才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省級重大人才項目中予以優先支持。暢通技術經理人職業發展通道,完善技術經理人薪酬激勵制度。(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1月5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融入全國一體化算力網推進全省算力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加強技術創新,積極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圍繞計算、存儲、互聯、軟件等領域共建人工智能產學研聯合實驗室,開展聯合攻關,加速算力技術創新與應用轉化。培育專業人才,構建校企協同育人創新機制,強化算力相關人才培養,引進高水平算力運營服務企業和復合型人才。(來源: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1月8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科技強農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在省“雙創計劃”等省級人才計劃工程中,加大對涉農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大農業科技創新人才、農業技術推廣人才、“新農人”領頭雁等農業科技人才培育力度。壯大農業領域科技鎮長團、科技副總、產業教授隊伍,加快產才融合。支持涉農科研院校對從事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并取得省級農業技術、農業工程序列職稱的人員予以聘用,落實“從事推廣也是承擔課題”。在省鄉村振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中,提高對農業科技推廣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和單位比例。(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
◆1月12日,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發布《山東省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計劃》提出,充分發揮技術經理人推動項目成果轉化的作用,探索“項目+技術經理人”模式,支持技術經理人作為團隊成員全流程參與項目實施,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大人才支撐,將符合條件的技術經理人納入泰山產業領軍人才支持管理。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成果轉化平臺等,應當設立技術經理人崗位,聘用技術經理人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組織開展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評審,推動技術經理人隊伍專業化發展。支持高校院所完善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方案,在績效工資分配時,結合實際對促進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技術經理人給予適當傾斜;自主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明確現金獎勵享受政策人員范圍、分配辦法,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作為調控基數。(來源: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網站)
◆1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深入推進高素質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支持職業學校開展校企合作,可按規定統籌使用學校預算收入向企業支付合作費用,兼職教師或企業高技能人才可依規取酬。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健全國有企業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創新創造、業績貢獻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領軍人才“揭榜領題”機制,開展項目技術攻關并給予一定支持。(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1月15日,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發布《河北省“科技人才飛地”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提出,“科技人才飛地”(以下簡稱飛地)是指在河北省依法注冊登記成立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科技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在省外科創資源豐富的地區設立或注冊成立的以技術開發、成果轉化、人才引育等為主要目的的研發類機構。省科技廳以科技計劃項目的形式給予飛地建設主體經費支持,項目經費主要用于申報單位和飛地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各市主導產業和縣域特色產業集群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科技創新工作。省科技廳對在飛地全職工作3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視同我省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人才引進相關待遇;飛地與申報單位合作取得的具有重大科學技術價值的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共有的,可作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河北省科學技術獎。(來源: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網站)
◆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等十一部門發布《內蒙古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方案(2026-2028年)》。《方案》提出,暢通技術轉移人才職稱評聘通道,允許自治區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根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的崗位設置方案,自主設置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技術崗位;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實行單列考核和職稱評定,將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科技成果轉化成效評價指標作為職務晉升、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獎勵評選的主要依據。建設能力培訓和學歷教育相結合的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支持自治區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網站)
◆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滇中新區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措施》提出,支持加快建設未來交通科學城,推進交通強國試點建設,高質量建設未來交通創新研究院,建設特種動力與智能載運裝備技術創新中心、韌性可持續交通技術創新中心、科研成果轉化與產業孵化服務中心、國際人才培養中心,圍繞特種動力、載運裝備、韌性可持續交通等領域開展重點技術攻關和面向南亞東南亞的人才培訓。支持探索依托事業單位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專業化人才。(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來源:科技部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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