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賓子均鄧公液酒業有限公司就其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系列案件,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標志著這場歷時多年的知識產權維權之戰取得最終勝利。
該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宜賓醉不倒酒業有限公司、宜賓鄧記酒業有限公司、四川省鄧子均酒業有限公司等十家經營主體,聯合生產或銷售侵犯其“鄧公液”、“鄧子均”商標權的產品,并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2025年6月14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訴求。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8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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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醉不倒酒業”原為子均鄧公液公司的經銷商,其在合作期間搶注相關商標的行為已被北京法院判決無效,但其后仍繼續生產銷售侵權產品。涉案十被告分工協作,共同實施了商標侵權及虛假宣傳(如宣稱“鄧子均家族酒廠直營”)等行為,構成了共同侵權。
終審判決責令各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鄧公液”、“鄧子均”商標及標識,變更帶有這些字樣的企業名稱,在相關平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子均鄧公液公司經濟損失共計80萬元。此外,被告方針對子均鄧公液公司提出的反訴及另行提起的不正當競爭訴訟,亦經兩級法院審理后被全部駁回。
此次系列訴訟的徹底勝利,有力打擊了侵權者的不法行為,維護了企業的核心知識產權與品牌聲譽,為企業健康發展掃清了障礙。子均鄧公液公司在向各界發出的感謝中表示,衷心感謝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感謝各級領導、專家、律師以及廣大經銷商的鼎力支持。公司將繼續堅守非遺品質,推廣品牌,為消費者提供佳釀,并與合作伙伴共同發展,為地方經濟文化建設貢獻力量。(轉自 磅礴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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