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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招標投標領域人工智能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以“政府引導、場景牽引、安全可控”為原則,推動人工智能與招標投標全流程深度融合,計劃到2026年底實現招標文件檢測、智能輔助評標、圍串標識別等重點場景在部分省市全覆蓋,2027年底在全國推廣應用,為公共資源公平高效配置注入“數智力”。
《意見》圍繞招標投標“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現場管理—監管”六大環節,部署20項人工智能應用場景,覆蓋交易全周期,直擊傳統招采“效率低、監管難、風險隱”痛點。
- “人工智能+招標”:輔助招標人進行科學策劃、智能編制招標文件,并對文件進行多維度“體檢”,自動識別排斥競爭等違規問題,從源頭保障公平。
- “人工智能+投標”:為投標人智能推送商機、解析招標需求,并對投標文件進行合規自查與風險提示,減少低級錯誤和惡意低價競標。
- “人工智能+開標評標”:打造“數字開標人”自動化流程,智能抽取匹配度更高的評標專家,并輔助專家進行評審,提升評標質量和公正性。
- “人工智能+定標”:智能核驗評標報告,輔助招標人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多維度畫像分析,并支持合同要素智能提取與風險審核,防范“陰陽合同”。
- “人工智能+現場管理”:實現交易場所智能調度、無感化數字見證、檔案智能管理與鏈上存證,并構建專業智慧問答引擎,提升服務便利性。
- “人工智能+監管”:構建智慧監管體系,實現對評標專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對圍串標行為的穿透式識別、對市場主體的智慧信用評價,并強化協同監管與智能投訴處理,推動形成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紀檢監察“一網共治”的格局。
為確保技術應用的規范與安全,《意見》強調要科學組織推進、強化系統集成、夯實數據基礎,并明確人工智能的輔助性定位,規定模型生成結論不替代各方主體的自主判斷與法定責任。同時,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管理,防范算法歧視、數據安全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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