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不想著火,誰都不想被燒死,誰都痛恨火災,但幾乎沒有人認真思考“為什么”——火災原因似近又遠,但它決定著人類安全幸福的程度。
驀然回首,我思考這個問題整整20年了。
作為火災“三因理論”的提出人,我覺得有必要把這個關乎生命安全和人民福祉的事情講清楚。
這段時間總有人問我:“老師,為啥你的三因和大會上講的三因不一樣呀?到底應該按照哪個來?”
我笑笑說:“兩條路都試試吧!”
其實,火災調查災害成因概念最早出現在2006年,當時我負責編寫《中國消防手冊》災害成因調查一章,完成了從0到1的工作。起火誘因的概念則晚了一年,當時是2007全國火災調查專委會年會,我和李建林老師聊起來,建林老師說:“誘因也很重要,今后一定要注意查誘因”。就這樣,經過差不多15年的思考沉淀,我在2022年在火事雜談這里第一次寫了“三因理論”——見。
現在回想起來,從2006年首次注意到概念問題的存在,到現在整整20年了。這20年里,我對此問題的思考一直沒有停止過。受王剛、石澤民、李建林三位老師的啟發,“三因理論”逐漸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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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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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民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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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林老師(已故)
我主張的火災三因是起火誘因、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簡稱起因、誘因和成因。有人提出過質疑,比如孫國風,他就提出,火災原因和災害成因在本質上應該是一碼事,起火原因也應該包括起火誘因,所以沒必要新創概念。我明白他的意思,也很贊成,但現實打了“應該”的臉,讓我不得不堅持我的“三因”。
現實是怎么打臉的呢?
濃縮成一句話:回顧中國消防走過的路,在火災調查處理上一路做減法是它的鮮明特征。
消防是怎么做減法的呢?
最早的火災調查處理,那時消防出認定有原因認定和責任認定,后來發現,四種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直接領導責任和領導責任)過時了,恰好這個時候災害成因出來了,就修改《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把四種責任去掉,搞災害成因調查,設想通過認定災害成因指向各種火災責任。然而,沒過兩年,大家嫌災害成因調查太麻煩、這個認定老是惹事,復核、信訪、告狀的多了起來,就干脆又修改《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把災害成因調查認定全部去掉,搞了只局限于消防內部的所謂“技術調查”,就這樣,中國自此進入了火災調查處理的低谷和盲區。
出臺121號令的時候我就說過,我說中國消防將走20年的彎路。現在看來,20年,恐怕是我說少了。
改革后,有消防人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大家現在看到了一個積極的現象——消防人正在努力找回曾經放棄的那個災害成因調查陣地,但說實話,時過境遷,為時已晚。
和我的三因不同的是,現在有個“新三因”正在被推廣。新三因是指起火原因、蔓延擴大原因和人員死亡原因,科學探索,百家爭鳴,我對此不作過多評論。
我想說的是,從災害成因角度講,災害成因是起火后造成災害結果的系列條件。人員死亡只是災害結果之一,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社會影響等是另外的重要方面。蔓延擴大只是造成災害結果的一個動態的物質和能量作用因素,它不是成災因素的全部。比如,滅火救援過度射水、不當破拆等行為會加劇財產損失,但蔓延擴大原因和人員死亡原因都不能包含這個內容。由此可見,“新三因”中的蔓延擴大原因和人員死亡原因,其實只是我主張的三因中的災害成因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新三因”把災害成因中的原因和結果的一部分拿出來作為“兩因”,去掉了我主張的起火誘因,這有什么問題呢?
這么說吧,忽視起火誘因的調查,火災性質和火災責任都可能會發生偏差甚至造成實質性認定錯誤,由此導致的火災預防會嚴重失焦。比如短路引起的火災,短路的背后可能是機械施工拉拽、可能是上級供電故障、可能是設計、施工、產品質量有問題,還可能是衛生沒搞好、老鼠咬電線等等。如果不關注起火誘因,定性問題、責任問題、預防問題,均無法得到解決。
就像調查火災原因就應該調查災害成因一樣,調查起火原因本身不就應該調查誘因嗎?沒錯,這正是孫國風的觀點,我說過,我非常贊成。
打臉的現實是——目前全國所有的《火災事故認定書》,均沒有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去認定火災原因,而是用起火原因代替了火災原因。并且,在描述起火原因時能寫清楚點火源和起火物就相當不錯了,根本不會去寫起火誘因。
消防火災調查做減法如果到了減無可減的地步,全國消防面臨很多困難也就在所難免。
正因如此,起火誘因和災害成因才“不得不”被我反復呼吁;正因如此,我這幾年才加班加點地抓緊搞“火災二元論”研究;正因如此,我到每個地方講課,都一定要講火調的歷史、現狀和未來。可是,有多少讀者會看到這一層?有多少人會聽懂這一切?有多少讀者知道“二元論”是火災三因的邏輯原點?有多少人知道火調的問題絕不是火調本身,而是關乎整個消防和整個社會?又有多少人會認為這個東西和自己其實息息相關?……
可喜的是,我們這代人,一直在努力。
做減法是消防的“擅長”,最明顯的,現在種種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消防應該把“防”拿出去,把“宣”拿出去,把“調”也拿出去,就只保留“消”和“救援”。
還是那句話:我不作過多評論。我只想說我自己的觀點:一味違背科學的減,一定結出苦澀的果。暫時的輕松實際上是吸吮子孫后代的血。這血不是夸張,是一條條已經逝去的和即將逝去的鮮活的生命。
正如建林老師所說:“著火了,總得讓人能找個墳頭哭吧?”,現在的問題是,“墳頭”在哪呢?誰來擔起這個社會最底層的底責?
我相信,中國消防,必將涅槃重生,只是時間問題罷了。
謹以此文紀念我敬愛的建林老師。
個人觀點,不針對任何人和任何事,僅對科學邏輯本身負責。
歡迎大家拍磚指正。
有興趣的可以在火事雜談公眾號搜“二元論”“三因”看更多論述。
更多智慧思維,可以看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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