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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人注意!
今年春節
龍泉驛區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煙花爆竹
為減少空氣污染
改善環境質量
維護我區公共安全
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龍泉驛區已于
2022年4月1日起
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相關政策詳情如下
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政府
關于全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我區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龍泉驛區實際管轄區域內全域禁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龍泉驛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行政審批局、區氣象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供銷聯社等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監督管理。
三、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組織應當開展保護環境、煙花爆竹禁燃的宣傳教育,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禁止規定的,有權向監管部門舉報。監管部門受理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
五、對在龍泉驛區實際管轄區域內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由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因舉行重大慶典,需要在禁止燃放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按照《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執行。
七、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2月3日發布施行的《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同時廢止。
區公安分局舉報電話:110
區應急局舉報電話:028-84852232
來源:成都龍泉驛公安
編輯:龍泉驛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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