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開封兩地正式啟動
有獎發票試點活動
面向個人消費者推出“開票有獎”福利
以真金白銀助力新春消費升溫
什么是有獎發票?消費者在試點城市內,于零售、餐飲、住宿、文旅、娛樂、體育、居民服務等行業消費滿100元及以上,取得合規數字化電子發票后,即可參與抽獎。單張發票最高可中獎800元,獎金可直接提現或用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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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為了提振消費,國家宣布將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50個城市開展有獎發票試點,老百姓購物吃飯等消費開具發票有可能中獎。其中,河南鄭州、開封兩地入選。
活動形式是什么、如何參與?
在開封、鄭州兩地,消費者只要在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業等領域消費,獲得符合條件的發票后,將發票上傳至云閃付等平臺,就能參與即時開獎和定期開獎活動。
即時開獎:上傳發票后立即開獎,獎級最高100元,即開即兌、秒到賬;
定期開獎:按月舉辦集中開獎,設置不同檔位獎金,最高800元。
單張合規發票可同時參與即時開獎和定期開獎,中獎結果互不沖突。目前,兩地活動通道已在云閃付APP上線,消費者消費后索取合規發票,進入活動專區上傳核驗,即可參與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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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鄭州設置了“馬年迎春”有獎發票春節專場活動。活動時間從2月12日持續至3月8日,增加了財政資金即時開獎,另外定期開獎加密次數為3次。開封此次發票有獎試點活動整體的中獎率超過80%,目前消費者參與熱情較高。
溫馨提醒:請廣大市民和游客在消費開票前,先行查詢商家是否納入本輪活動范圍,以免影響活動參與。
“來豫過年,消費有獎。”除了支持鄭州、開封等試點城市開展有獎發票,今年春節,河南推出了“樂購新春·樂享河南”消費季活動,圍繞“煥新消費、年貨消費、場景消費”3大主線,統籌聯動5大板塊,預計舉辦活動超500場,并發放餐飲、零售消費券,更好滿足大家多樣化的新春消費需求。
附:關于開展鄭州市有獎發票試點活動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相關要求,進一步激發消費需求,釋放消費潛力,根據《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5〕484號)要求,我市將組織開展有獎發票試點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活動實施時間: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
發票參與抽獎時間: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二、參與范圍
(一)發票要求:稅務部門監制的合法有效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單張含稅金額100元(含)以上,票面信息完整準確、無涂改偽造、虛開紅沖等情形。
(二)行業覆蓋:涵蓋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業八大重點行業。
(三)參與主體:開票方為在鄭州市登記注冊的經營主體,購票方為自然人,且姓名與有效身份證件信息一致。
三、開獎方式和獎金設置
活動采用“即時開獎+定期開獎”相結合的模式,單張合規發票可同時參與即時開獎和定期開獎,中獎結果互不沖突。
(一)即時開獎。消費者完成發票上傳后,系統自動觸發開獎,中獎結果實時顯示。如獎項為第三方平臺及其合作商家配發的,直接發放至消費者卡包;如獎勵為財政現金獎勵的,提示中獎信息7天后將獎金紅包推送至消費者上傳電子發票的活動平臺個人賬戶中。財政現金獎勵采取部分時段投放,以投放公告為準。
(二)定期開獎。定期開獎原則上為每月15日和30日。獎金設置分為三檔,其中一等獎8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80元。中獎結果通過鄭州市商務局官方網站、“鄭好辦”APP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通過中獎發票上傳的第三方平臺發放等額的可提現紅包。參與即時開獎的發票自動進入定期開獎池,無需另行上傳。
四、參與方式
有獎發票活動抽獎系統目前正處于系統調試階段,待系統正式上線后,消費者可通過“鄭好辦”APP跳轉至各第三方平臺,或直接登錄參加活動的第三方平臺,在指定活動專區上傳發票并點擊開獎即可參與。首批上線平臺為支付寶和云閃付平臺,后續其他平臺將陸續上線。抽獎系統上線時間和其他平臺上線時間都將另行通知。
五、特別關注:“馬年迎春”有獎發票春節專場活動
新春佳節將至,為活躍節日消費市場,設置“馬年迎春”有獎發票春節專場活動。
(一)春節專場活動時間
系統上線后至3月8日(開票日期在2月12日以后的合規發票均可參加)
(二)春節專場活動內容
1.財政資金即時開獎。獎項設置為20元、30元、50元三檔。活動期間,消費者在指定活動專區上傳發票并點擊開獎即可參與,中獎結果實時顯示,7天后將獎金紅包推送至消費者上傳電子發票的活動平臺個人賬戶中。參與平臺:云閃付APP。
2.非財政資金即時開獎。消費者完成發票上傳后,系統自動觸發開獎,中獎結果實時顯示,獎項直接發放至消費者卡包。參與平臺:支付寶APP。
3.定期開獎。2月21日、2月28日和3月5日舉辦三次定期開獎。獎金設置分為三檔,其中一等獎8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80元。參與平臺:支付寶APP、云閃付APP。
六、其他要求
1.消費者上傳發票的開票日期需在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之間。
2.每位消費者在每個定期開獎周期內均可通過每個第三方平臺上傳不超過5張符合要求的發票,每張發票均可參與即時開獎與本周期定期開獎。
3.每張發票只能上傳一次,不可在多平臺多次上傳,如有重復上傳將取消本周期抽獎資格。
4.消費者對已中獎的發票申請紅沖時,必須根據發獎平臺提示退回相應中獎紅包;規定時間內拒不退回中獎紅包的用戶將被取消參與此項活動的資格,并將依法追究責任,實施信用懲戒。對與不法分子勾結批量開具發票后批量紅沖騙補的經營主體,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5.不得通過虛開、偽造或變造發票、惡意沖紅等行為套取、侵占獎金。經核實具有上述行為的,須退回獎金并取消后續參與抽獎資格。
七、咨詢及投訴舉報渠道
活動期間消費者可登錄“鄭好辦”APP或各第三方平臺查詢活動規則及開獎日期信息。銷售方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或提供虛假發票的,消費者可撥打12366稅務服務熱線向稅務機關進行舉報。
各渠道活動咨詢電話:
鄭好辦:0371-9618956
支付寶:95188
云閃付:95516
八、相關說明
(一)本活動相關規則可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和實際開展情況適當調整,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二)本次活動由鄭州市商務局會同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2日
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鄭州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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