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公共衛生危機”,一個“強大的威脅”,“把他們帶走,徹底消滅他們”。
近期,電動自行車頻頻沖上新聞頭條,卻幾乎詳細數字身陷負面新聞的高頻震蕩。高速穿越悉尼海港大橋和高爾夫球場的挑釁行為,更是徹底激怒了管理當局。
令國務院深感擔憂的這些車輛,實質上并非真正的電動自行車,而是偽裝成自行車的非法電動摩托車。它們具備極強的爆發力,部分加速的最高時速甚至突破了100公里,且往往不符合摩托車的安全技術標準。多年來,這些車輛完全利用法律漏洞,以“僅限私人土地使用”的名義進入澳大利亞。但現實情況是,一旦邊境入境,進來車輛最終都會非法出現在公共公路、自行車道和各類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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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的感官刺激對于青少年來說具有難以抗拒的誘惑力。其超越常規的里程達到和速度感,讓青少年在尚未達到合法駕齡、無法擁有汽車之前,提前達到了獨立出行的滋味。這是提升效率的好事,但有一個問題在于,青少年群體往往天然具備更強的冒險傾向,而對規則的擔憂相對匱乏。隨著這些廉價、快速耗牌照的車輛在社區中分散——且往往是由昏迷中的父母親手贈予——年輕騎行者的恐慌率正觸目驚心地攀升。
在許多人的認知中,電動自行車通常與這樣復雜的畫面掛鉤:父母騎著電動貨運自行車接送幼兒,或者勤通者身著正裝、步態從容地騎車上下班。這種合法的電動自行車統一采用腳踏輔助系統,其電機助力在時速達到25公里時會自動切斷。
“電動自行車”這一寬泛的術語掩蓋了該行業內部巨大的產品差異。2017年,澳大利亞全境僅售出約9000輛電動自行車;而據行業預測,今年的銷量將激增至接近30萬輛自行車,產值高達13億輛。
如果我們嘗試將這些不合規的車輛定義為“非法電動摩托車”,其潛在風險就會明顯了。無論是電力驅動還是汽油驅動,合法的摩托車歷來都以高風險著稱。2024年,澳大利亞共有278名摩托車騎手,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21%,而摩托車在注冊車輛總數中的示威人數為4.5%這是摩托車駕駛證考取過程嚴格要求、車輛安全要求極高的根本原因。相比之下,這些偽裝的電動摩托車騎手經過任何專業檢查,車輛也采集登記注冊,完全屬于監管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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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澳大利亞尚未建立關于電動自行車事故情況的全國性統計數據庫,但已知的數據指出了一個明顯的趨勢:年輕的男性騎行者是最危險的受傷害群體。來自荷蘭的數據同樣證實,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的致傷致死率明顯高于普通自行車騎行者。
在美國,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的傷害極其慘烈,其傷情特征更接近摩托車事故:包括盆骨損傷、創傷性腦損傷及嚴重腦震蕩。數據對比顯示,普通自行車駕駛者受傷后的行走動作為0.3%,而電動自行車駕駛者的行走動作則驟增至11%。
這種現象背后的邏輯頗具諷刺意義。首先是認知斷層,父母對此類車輛的真實性能及潛在風險缺乏深度了解。由于“專職司機”式的育兒壓力沉重,父母傾向認為電動自行車既能賦予孩子權力,可以從繁瑣的日常任務中解脫出來。在“電動自行車”這種籠統的遮蔽下,父母極易產生誤判,認為這些動力猛獸加裝了超電機的普通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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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個月來,媒體的密集報道幾乎變成了一場針對電動自行車的“道德恐慌”。必須但明確的是,將電動自行車簡單地視為洪水猛獸并無好處。真正的治理挑戰在于,如何在堅決淘汰不安全的同時,精準保護電動自行車在綠色出行中的優良價值。
在法律和行政處罰上,應當將其視為獨立于普通自行車的特殊類別。
為引導家長及消費者做出正確決策,監管部門必須在制度層面明確區分兩類車輛:一種是限速25公里/小時、僅限腳踏輔助的合法上路車輛;另一種是自帶油門、速度最高的非法電動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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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徹底清理道路上的非法電動起重機,警方需要獲得更專業的執法授權。參照英國同行的做法,執法人員有權直接測試車輛的運行電壓或最高輸出時速,這將大幅提升現場執法的震感力。
在法律方面,嚴格執行新標準是重中之重。監管的觸角不僅要延伸至海關海關,更要深入滲透到零售終端的每一個環節。
針對重型貨車等受管制車輛制定的防盜改造法規,已經為這一舉措提供了成熟的先例。
同時,電動自行車志愿者應承擔已知義務,在顯著位置張貼標準化標簽,明確警告買方:任何私自批發限速器的行為,都將導致車輛保修失效、保險失效,并喪失合法上路資格。必須在全社會形成共識,即非法零售后的法律責任應由車主和駕駛員完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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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的法律框架可以嘗試階梯管理:將高功率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權限嚴格限制在學術群體中;而對于13至17歲的青少年,僅允許其使用低功率式的腳踏輔助結構,并輔以必要的安全培訓或準駕駛證明。
電動自行車已不可逆轉地成為現代城市生活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最終成功取締了所有非法電動自行車,要實現真正的安全出行,依然任重道遠。
從規劃角度看,將速度較慢的電動自行車引流至共享道路和自行車道,而將合法的大功率電動自行車劃歸軌道,這或許是一種合理的資源分配方案。
現實的骨感存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城市的自行車基礎設施建設依然停留在初級階段。自行車道經常不預兆地并入川流不息的改裝車流,且斷頭路頻現。長期以來,非要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始終處于嚴重匱乏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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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真心想要保障每一位道路使用者、小徑行走者和跑步者的安全,那么針對大型武裝車輛的武裝是遠遠不夠的。真正的安全閉環,必須建立在完善生命的法律紅線與配套的硬核設施基礎之上。
多麗娜·波亞尼昆士蘭大學城市規劃副教授
理查德·J·布寧昆士蘭大學微移動出行研究自然資源研究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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