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年初的洛杉磯大火中受災的居民,房子還沒建好卻受到了洛杉磯縣政府的驅趕!一些屋主無家可歸的情況下,購買了一輛房車停在原來的家門口,結果遭到洛杉磯縣停車執法部門的罰單,并被警告立即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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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房車停門口遭到驅趕
德里克·柯林斯(Derrick Collins)和他的家人已經在這輛停放在埃爾塞雷諾大道(El Sereno Avenue)房產前的拖車里生活超過一年。他們選擇這種生活方式,是為了繼續留在被伊頓大火嚴重摧毀的社區中,監督修復進程并保持與鄰里的聯系。
然而,過去一周內,洛杉磯縣停車執法人員兩次以“非法停車”為由對這輛第五輪拖車(fifth-wheel RV)開出罰單,并警告柯林斯,如果不盡快將拖車移走,縣政府將派拖車公司將其拖離現場。
柯林斯表達了深深的挫敗感:“他們想讓我們搬走,但我一直問,‘你們想讓我們搬到哪里去?’他們只是說,‘你們必須搬走。基本上,我們不在乎,只要把東西從街上搬走就行了’,這就是他們引用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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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這一執法行為描述為“騷擾”,強調自己正努力重建生活,卻面臨額外壓力。“你以為我想在街上住一整年嗎?”柯林斯在與執法人員的手機視頻中質問對方,當時停車官員正在用卷尺測量拖車尺寸。
柯林斯一家面臨的困境源于房屋修復的復雜性。他們的房屋在伊頓大火中遭受嚴重破壞,內部被火災產生的有毒物質污染。然而,保險公司支付的清理資金卻遲遲無法從抵押貸款公司手中發放,導致重建工作陷入停滯。將拖車移到自家草坪上并非簡單操作,需要拆除圍欄、重新安置儲物箱,并租用半掛卡車完成搬運。這些額外成本和物流難題,讓柯林斯一家難以迅速遵守縣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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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介入
應允許合法停車
洛杉磯縣第五區監事凱瑟琳·巴格爾(Kathryn Barger)周二宣布,她將提出一項措施,允許火災受害者在自家房產前的街道上合法停放拖車,以減輕這些家庭在災后重建期間的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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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爾在書面聲明中回應了這一事件。她表示:“我們有責任找到富有同情心、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以滿足幸存者的需求,并消除額外的負擔。”
她計劃在洛杉磯縣監事會提出一項臨時措施,明確允許受伊頓大火影響的家庭在自家房產前的公共街道上停放拖車或RV,作為災后臨時住房的過渡方案。這一提議旨在為類似柯林斯一家的火災受害者提供法律豁免,避免他們因常規停車法規而遭受罰款或強制拖車。
柯林斯一家對這一潛在變化表示謹慎樂觀。他們希望新措施能盡快落地,避免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德里克·柯林斯強調:“我們不是故意占用街道,我們只是想留在社區里,重建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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