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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觀】
婁江霞參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以情理權衡是非;陳玉參審九門口長城保護案,以專業助力審判;陳彥紅深入田間地頭,以熱心傾聽民生冷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實施8年來,34萬名“無袍法官”——人民陪審員走進法庭、走向社會,參與審結案件1500萬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如今,人民陪審員誓詞響徹法庭內外、回蕩城鄉街巷。
發揮專長,做好“發聲人”
“我家孩子撞疼了,學校和對方連句像樣的道歉也沒有!”法庭上,原告家長漲紅了臉。此前,某小學兩名學生在小課間操場活動時相撞。即便學校及時送醫檢查并無大礙,一方家長還是將學校和對方訴至法院。
這起未成年人健康權糾紛案件的卷宗遞到了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李文靜手中。作為一名從事教育法學研究多年的師范高校教師,她想不僅要用專業支撐一份判決,更要給學校和孩子自由活動的邊界找一個答案。
庭審中,李文靜耐心細致地進行解釋。“父母承擔著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家長正確認識和化解矛盾糾紛,也是為孩子樹立好榜樣。”雙方家長聽完后語氣逐漸緩和下來。
事發前是否對學生進行過安全教育?有沒有教師在場監管?事后是否進行了調解?李文靜對學校的接連發問,既幫法官梳理關鍵事實,也厘清了學校責任的界限所在。最終,在充分結合李文靜的專業意見下,案件被定性為意外事件。
案子審結后,李文靜把判決書帶到了課堂上。她和學生們一起拆解公平責任原則在校園里的應用,討論作為教師該如何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如何平衡安全與活動自由。
“陪審不是‘旁聽’,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發揮專業所長,協助法庭作出公正的判決,要讓每一個學生在陽光下快樂奔跑。”李文靜站在講臺上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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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查。資料圖片
2015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10個省(區、市)的50家法院開展改革試點。從那之后的10年來,像李文靜這樣的人民陪審員,讓“陪審”真正融入司法審判全過程,讓每一位有專長、有經驗的“無袍法官”都能成為精準發聲的專業力量。
如今,為了讓更多扎根基層、熟悉民情的群眾有機會參與司法活動,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實現了科學調整:選任年齡從23周歲提高到28周歲,學歷從大專以上放寬至高中以上。“兩個隨機”也促進選任程序更加規范透明:先從常住居民名單里隨機抽選候選人,再從合格候選人里隨機確定人選,部分地方全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確保廣泛性與代表性。同時,保留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作為補充,兼顧特殊專業需求。
“張某的養殖筏架被過往船舶撞損,索賠金額80萬元。”在黃海北部的長海群島上,大連海事法院長海法庭正在審理一起棘手的海上財產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審判長,我建議調取事發當日的氣象數據和潮汐預報。”大連海事法院人民陪審員臧廣海注意到了關鍵細節,“根據我的經驗,那個時段應該是退潮期,船舶逆流而行,速度會受到很大影響。”臧廣海作為一名航標管理員,憑借多年海上經驗,他初步判定以被告船舶的馬力和當時的海況,不可能造成如此嚴重的損失。
這個專業的建議成了案件的轉折點。當航海圖、潮汐表、氣象數據一一呈現在法庭上,數據無聲地訴說著真相。張某最終在鐵證面前承認了夸大損失的事實。
人民陪審員的“新身份”,讓臧廣海30多年的“經驗”有了更多發光發熱的機會。
現在的人民陪審員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年齡梯隊更合理,性別比例更均衡,職業分布更多元,基層群眾、社區工作者、農民及無固定職業者占比超過50%。從大學教授到社區工作者,從技術專家到退休人員,不同行業、不同背景的人民陪審員帶著各自的專業積累走進法庭,讓司法審判能夠聽到更廣泛的專業聲音。
銜法融情,端好“民心秤”
“這祖宅住了三代人,房子沒了,承諾也‘飛了’,換誰能接受?”戚大伯站在已經夷為平地的祖宅舊址前。站在他身邊的,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朱全貴。
不久前,法庭剛剛審理了這起涉及房屋拆遷的行政案件。戚大伯夫婦的老屋被鑒定為危房后,便與街道簽訂了拆除協議。可房子拆了,問題來了——戚大伯的兩個兒子在村里另有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政策,老兩口失去了申請安置房的資格。雖然街道提出經濟補償,但數額與戚大伯的期望相去甚遠。
“我當村書記那些年,最怕的就是好事辦不好、好政策落不了地。”再次開庭調解時,朱全貴這番話聲音不大,卻讓所有人都跟著他思考:危房改造是好事,“一戶一宅”也是好政策,兩個好政策撞在一起,怎么就成了老百姓的煩心事呢?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朱全貴配合法官,往返于街道、村委會和當事人之間。他用自己的老書記經驗,幫街道干部分析政策,向鄉親們解釋法律,最終協助街道設計出了一套讓各方都能接受的經濟補償方案。
鄉親們都說朱全貴是“泥腿子”人民陪審員,他欣然接受。從田埂走到法庭、從法庭走回鄉間,朱全貴懷著這份鄉土情解百姓結。
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扎根鄉土,最懂社情民意,最解群眾心結。10年來,人民陪審員更多參審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及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更多參審涉及公共安全、國計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各行各業的民意融入裁判全過程,讓司法不僅有法律的力度,更有民生的溫度。
“我們廠子兩年前停產時就給料堆蓋了防塵網,但是去年十級大風給刮開了!我帶著僅剩的工人三天兩夜清理料堆,復查時也沒有問題,怎么現在又要罰款?”法庭原告席上,某建筑工業科技有限公司的王廠長一臉委屈。
看著王廠長焦灼的神情,坐在審判席上的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單志剛深有感觸——10年前,他還在焦煤公司工作,也曾遇到過既要守住生態紅線,又要保住員工飯碗的難題。
單志剛在法律中找依據、作分析:雖然企業確實管理不到位,但料堆裸露并非主觀故意,且收到整改通知后72小時內完成清理,符合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原告既是小微企業,現在也還在停產,14200元無異于雪上加霜,不如在法定裁量范圍內調減罰款,讓他們有能力整改。”單志剛在合議時發表了意見。承辦法官積極采納單志剛的建議并組織了調解。
休庭后,單志剛走到王廠長身邊:“我給你出個主意,以后用廢舊礦用防風布蓋料堆,比新防塵網結實!”王廠長握著單志剛的手,眼眶又熱了,連連點頭。
隨著人民陪審員來源的日益廣泛,他們基于常識常情常理形成的樸素認知,為法官準確把握法律適用尺度提供了重要參考。大量民事糾紛與行政爭議通過“法理+情理”的方式得到妥善化解,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節約了司法資源,更增強了群眾對司法裁判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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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就職宣誓。資料圖片
秉正立信,架好“法理橋”
“難怪越來越多的粵港澳生意人愿意選擇在前海解決糾紛。”香港的同鄉向黃少亭感嘆。一年前,在香港西麗同鄉會任職多年的黃少亭,接過了一份意想不到的“聘書”——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任命書。
在一起印度海產公司與深圳貿易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貿易公司表示雙方往來郵件都是英文,印度公司行文方式并非日常交易習慣的表達,造成了雙方對貨物的數量產生歧義。
黃少亭結合以往對外貿易的經驗,在案件合議時發表了意見:“雙方有長期業務往來,一直通過英文郵件進行溝通,形成了一定的行文習慣,不應該對個別郵件內容理解錯誤。”最終,合議庭經過充分討論,同意了黃少亭的意見。
“通過與香港同鄉的交流,現在他們對內地司法有了新的認識,也對內地法院程序的便捷高效、法官的專業素養頻頻點贊。”黃少亭說。
要讓人民陪審員“敢履職、能履職、愿履職”,完善的保障體系是關鍵。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后,《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等一系列文件相繼出臺,搭起了以人民陪審員法為核心,涵蓋選任、參審、管理、保障全流程的制度框架,為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筑牢了堅實根基,架起連接司法與社會、法律與群眾的重要橋梁。
“請法警將被告余華英押入庭內!”這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開庭。
審判席上,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婁江霞面前,擺放著厚厚的卷宗,里面記錄著余華英10年間流竄多地,物色孩童、實施拐賣的犯罪事實。
開庭前一周,婁江霞便仔細閱卷。“楊妞花,被以2500元的價格‘賣’給河北邯鄲一戶人家,多次遭受打罵威脅……”讀到這時,婁江霞不禁想起在社區工作中常常見到的那些孩子的笑臉、那些家庭溫馨的場景,而此時指尖撫過的案卷上,記錄的卻是楊妞花“被偷走的童年”。
“嚴懲,必須嚴懲。”這是婁江霞的聲音,也是法律與正義的回聲。余華英最終被執行死刑,但婁江霞的腳步沒有停下。
她走進社區、學校,向市民、學生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有人問她:“人民陪審員不是參加庭審嗎?你怎么還到處講?”婁江霞說:“判一個余華英,是結束一個悲劇;但多一個人懂法,就可能預防下一個悲劇。”
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以來,34萬名人民陪審員走進法庭、深入社會,參與審結案件1500萬件,其中刑事類346萬余件、民事類1016萬余件、行政類135萬余件,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案件4.3萬余件。
這些來自各行各業的人民陪審員,帶著市井煙火的溫度與基層群眾樸素的正義觀,讓司法裁判更接地氣、更合民意。這抹“來自群眾,承載民意”的司法亮色,將持續綻放法理的溫暖。
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俞海萍 | 通訊員:暢詩瑤
編輯:周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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