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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老師多次講過一個核心觀點:法治要排斥私刑,“替天行道”式的復仇,本質上是對法治的破壞。他提醒我們:再正義的動機,也不能成為個人動用暴力、繞開法律的理由。否則,人人都以“正義”為名殺人,社會就會退回叢林。
這話邏輯嚴密、立場高尚,放在法治教科書里無懈可擊。
但我今天要做的,是再駁一次:不是反對羅翔的法治立場,而是追問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如果法律本身已經失靈、被收買、被階級利益綁架,連最基本的公道都不給普通人,沒有“替天行道”這種底層最后的道義壓力,你拿什么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羅翔的邏輯:法治排斥私刑,是文明底線
先把羅翔的道理說清楚,不歪曲、不簡化。他的核心論證是:
1.法律是公義的唯一合法出口,私力救濟只會帶來混亂。
2.你可以同情武松的遭遇,但不能贊美殺人,動機正義 ≠ 行為正當。
3.一旦允許“替天行道”,誰都可以自稱替天,正義就會被最強者壟斷。
4.真正的正義,是通過制度、程序、法治去實現,而不是靠刀。
這套說法,非常正確,非常安全,非常法治。但它有一個沉默的前提:法律是大體可靠的,渠道是大體暢通的,權力是大體受約束的。
一旦這個前提不成立,羅翔的邏輯,就會從“法治信仰”,變成“對弱者的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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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實一針見血:法律有階級性,它并不天然站在弱者這邊
法律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它有階級性。誰掌握權力、資源、話語權,法律在解釋、執行、適用上,就更容易偏向誰。
回到武松的時代:
武大郎慘死,證據確鑿;
武松第一選擇是告官,信法治;
縣官被西門慶買通,直接壓下案子。
官方法治通道,對底層人徹底關閉。
在這種結構里,羅翔式的告誡——“你不能私刑,要相信法律”——對武松來說,等于什么?
等于:你可以委屈,可以冤死,但你不能破壞秩序。
這就是最殘酷和最絕望的地方。
當法律只約束弱者,不約束強者;只懲罰反抗,不懲罰作惡;它就不再是正義,而是階級壓迫的工具。
羅翔提醒我們:不要用私刑破壞法治。
但很少人反過來問:當法治先拋棄弱者,弱者憑什么不能擁有“替天行道”的道義正當性?
三、第一層反駁:“替天行道”不是法治敵人,而是失靈時的底線壓力
我不主張暴力,更不鼓勵私刑。但我要說出一個被精致法治理論長期掩蓋的真相:
“替天行道”真正的價值,從來不是殺人,而是威懾。它是刻在社會底層的一道心理紅線:
如果你連最基本的公道都不給;
如果你用權力、金錢、關系把法律變成私器;
如果你把人逼到活不下去、冤不得伸;
那么,社會就會默認一種最后的道義邏輯:逼急了,人可以反;惡盡了,天會收。
這不是鼓勵犯罪,這是在說:一個完全剝奪底層“替天行道”想象的社會,才是最危險的社會。
因為:
當弱者連“復仇”的道義正當性都被剝奪,當他們被告知“無論怎么被欺負都必須守法”,當法律只保護強者、不保護弱者,最終的結果,不是法治太平,而是絕望積累到爆炸。
羅翔說:不能用私刑代替法律。
我想說:沒有“替天行道”作為底層最后的心理防線,法律只會越來越傲慢、越來越偏心、越來越不把普通人當人。
正是因為人們心中還存在“天道”,掌權者才不敢完全無視“人道”。
四、第二層反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來不是靠“自覺”,而是靠“制衡”
羅翔的論述,偏向規范層面:法律應該如何、公民應當如何。
但我要把你拉到現實層面:法律平等,從來不是靠說教、靠自覺、靠道德自律實現的。
人類歷史上,每一次法律向平等靠近,幾乎都因為一件事:底層有反抗能力,有反抗道義,有“不服從”的底氣。
“替天行道”四個字,就是這種底氣的文化表達:
你不能太過分;
你不能無法無天;
你不能把人逼到絕路;
因為天下有公理,人心有天道,逼急了,有人會替天行道。
這種威懾,不是法治之外的東西。它是法治能夠保持公平、不徹底淪為階級工具的重要壓力來源。
如果徹底消滅“替天行道”,只剩下冷冰冰的法條:權貴可以放心玩弄法律;司法可以安心偏向資本;弱者只能默默忍受一切不公。
那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過是一句用來馴服弱者的漂亮話。
五、第三層反駁:武松真正的悲劇,不是他動了刀,而是他只能動刀
我再把武松拉回來。武松一開始,是最信體制、最信法治的人:
他當都頭,守規矩;
哥哥被殺,先告狀,不走私刑;
他把希望全交給官府。
是法治先背叛了他。
羅翔說:武松犯法,就是錯。
從法條看,沒錯。
從天理看,太冰冷。
因為這個邏輯,等于在說:體制可以不公,但你必須守序;強者可以作惡,但你必須忍耐。
真正的問題是:當法律已經不保護弱者,弱者連“替天行道”的道義都不能有,那平等從哪來?
答案很殘酷:不會來。
沒有“替天行道”作為威懾和底線,法律的階級性會無限放大。強者恒強,弱者恒弱。所謂“人人平等”,只會越來越遠。
六、我不是反法治,我是在救法治
寫到這里,一定會有人說:你這是在鼓勵私刑,反對法治。
我不是。
我比誰都希望:普通人不用復仇,因為法律會主持公道;不用替天行道,因為人間自有正道。
但我拒絕雙重標準:一邊要求弱者絕對守法;一邊對法律被操控、被階級綁架視而不見。
我反駁羅翔,不是否定法治,而是把法治從空中拉回地面:
1.承認法律有階級性,它會偏向強者,會失靈,會背叛弱者。
2.承認“替天行道”是社會失衡時,底層最后的道義底線與心理安全閥。
3.承認:正是因為有“天道”在人心,“法律”才不敢太不像樣。
沒有這道底線,法律只會變成強者的枷鎖,弱者的牢籠。
結語:沒有替天行道,就沒有人能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替天行道”,根本無法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靠權貴自覺嗎?不可能。
靠法律自律嗎?不可靠。
靠道德說教嗎?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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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能讓法律不敢徹底偏心、唯一能讓掌權者有所忌憚、唯一能讓弱者在絕望時仍相信“善惡有報”的,就是那四個字:替天行道。
它不是法治的敵人。它是法治不至于墮落成階級壓迫工具的最后一道防線。
羅翔教我們:要守法。
我補充一句:守的,必須是能給弱者公道的法。否則,天道,就是人心最后的法。
美國蘿莉島案件就是一個最生動的例子,在600萬頁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目前卻沒有一位涉案權貴得到司法追責。美國司法副部長甚至公開說所有名單上的人員都不會受到司法追責。愛潑斯坦如果不“自殺”,大概率也會和2008年一樣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自有德肖維茨這樣的法律頂級大佬為他脫罪。
這一切的背后,就是美國沒有“替天行道”的優良傳統。“北美懦夫”換來的是權貴的肆無忌憚。路易吉三槍送走美國聯合保險CEO之后,美國保險行業馬上向美國人民大幅度讓步。
美國需要路易吉這樣的個體英雄,但更需要像義和團那樣“生如草芥,燦若星河”的英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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