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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后的午宴:一瓶50年茅臺與下午四點的“邂逅”
2019年2月的一天,北京城春寒料峭。中午時分,某高檔酒店包廂內,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正與一名私營企業主推杯換盞。席間,一瓶50年陳釀茅臺酒被鄭重開啟——這是酒中極品,也是權力與利益交換的“硬通貨”。
趙洪順不會想到,這頓午飯竟是他長達29年煙草系統仕途的“最后一餐”。下午4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辦案人員出現在他面前。當工作人員董文彬與趙洪順第一面接觸時,便發現這位副局長“滿嘴酒氣,滿臉的酒氣”。更諷刺的是,在帶他去留置點的路上,趙洪順的手機響個不停,都是催促他晚上赴宴的電話和短信——如果不是當天下午被留置,他原本還要趕第二場、甚至第三場酒局。
一般來說,領導干部被留置的第一時間心情都難以平靜,第一晚往往輾轉反側、難以入眠。但趙洪順卻是個“特例”。到了留置點,晚上六七點鐘,他自己坐在床邊,靠著被子,很快就睡著了,而且“鼾聲如雷”。這哪里是一個剛剛失去自由、面臨黨紀國法嚴懲的人應有的狀態?分明是一個酒力發作、昏沉睡去的“酒鬼”模樣。
當酒杯成了權力的延伸,醉眼迷離中早已看不見紀律的紅線,這種麻木比酒精更可怕,因為它腐蝕的是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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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900瓶茅臺與三處“藏寶閣”:利益輸送的隱秘角落
趙洪順對茅臺酒的癡迷,在煙草系統幾乎人盡皆知,他自己也毫不避諱:“喜歡茅臺也算出了名了,反正久而久之確實喝了也不少,收了也不少,具體數我還真的也沒算過,也算不出來。”
這種“名聲”很快成了別有用心者打開權力大門的敲門磚。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和電視專題片《正風反腐就在身邊》披露,趙洪順共借用了下屬和私營企業主的三處住房,用來存放違紀違法所得的資產和物品。其中僅茅臺酒就有2900多瓶,還有大量名人字畫、玉石、手表、金條、古玩等禮品,不少是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收受的。
這三處住房,儼然成了趙洪順的“藏寶閣”。2900瓶茅臺是什么概念?如果按每瓶500毫升計算,總容量超過1.4噸;如果按市場價值估算,僅這批茅臺酒就價值數千萬元。而這些,只是趙洪順16年貪腐生涯的“冰山一角”。
據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趙洪順利用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經濟運行司副司長、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展計劃司司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煙標印刷和煙草廣告業務、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32.4309萬元。
權力一旦成了待價而沽的商品,住房里堆滿的不是茅臺酒,而是貪欲的見證;酒柜里陳列的不是年份佳釀,而是通往監獄的“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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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酒桌社交”到“權錢交易”:腐敗鏈條的生成邏輯
趙洪順的腐敗,有著清晰的演變軌跡。1989年11月,他從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一名普通科員起步,在煙草系統深耕近30年。1994年至1996年間,他曾任河北省秦皇島市煙草分公司副經理,2003年至2006年任安徽省煙草專賣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長,2006年7月升任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展計劃司司長,2011年10月躋身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直至落馬。
在煙草系統,趙洪順分管的工作涉及綜合行政、外事管理、專賣管理、政策法規、體制改革、經濟研究、機關事務、規范管理、多元化投資等多個領域,權力集中、資源密集。而他對茅臺酒的“愛好”,則成了不法私營企業主“圍獵”他的最佳切口。
據專題片披露,就在趙洪順被留置前的一個月,他還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的高檔宴請。2019年1月的一次飯局上,一桌人喝掉五瓶15年的年份茅臺酒,消費高達四萬多元。這些酒局絕非單純的“吃吃喝喝”,而是精心設計的利益輸送場景——煙標印刷企業想通過他承攬業務,廣告公司想獲得煙草行業的廣告投放,下屬想在職務晉升中得到關照,茅臺酒杯一端,利益交換便在推杯換盞間達成。
趙洪順在鏡頭前懺悔:“我在這種場合感覺非常好,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價值實現。別人都說你好,想吃的、想喝的都給你安排,就沉醉于這種環境了。”他甚至將這種沉迷比作“戒不掉的毒癮”,“跟吸毒沒有什么差別”。
這種“心癮”比酒癮更難戒斷。黨的十八大之后,趙洪順雖然有時也擔驚受怕,但酒局還是忍不住要去。他后來自己也算過,十八大之后違規接受宴請“上千次有的吧”,十九大之后“也得有幾百次”。遇到了熟悉的人出問題,他會暫時警覺、有所收斂,但隨著時間推移,又慢慢反彈,始終無法從那個圈子里徹底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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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系統性腐敗:煙草行業的“政治生態之殤”
趙洪順案并非孤例,而是煙草系統腐敗問題的一個縮影。2016年2月至4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對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進行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措辭嚴厲: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公款吃喝玩樂由明轉暗,駐京辦、培訓中心奢靡浪費問題突出,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較為普遍,行業內‘小金庫’頑疾屢禁不止,‘買官賣官’、‘帶病提拔’、‘近親繁殖’問題比較突出”。
巡視組特別指出,煙草系統53家駐京辦事處絕大部分設在高檔小區、寫字樓和別墅群,成為一些領導干部在京拉關系、吃喝玩樂的“行宮”。例如黑龍江省煙草專賣局駐京辦隱藏在北京市西北二環的一個高檔小區內,4套精裝修大戶型總面積達968平方米,帶有8個車位,只有一套用于辦公,其余均為娛樂場所,屋里擺著餐桌、茶海、麻將桌、臺球桌等,奢靡程度讓檢查人員“觸目驚心”。
在整改情況通報會上,趙洪順曾信誓旦旦地稱“53家駐京辦已全部撤銷”。然而,他自己卻正是這個系統腐敗生態的參與者和維護者。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明確指出,趙洪順“嚴重破壞煙草系統的政治生態”。
這種破壞體現在多個層面:在職務晉升方面,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在行業監管方面,他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作風建設方面,他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長期違規頻繁接受宴請,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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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從“不收斂不收手”到“無期徒刑”:代價與警示
2019年2月16日,趙洪順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公布,成為2019年春節后落馬的首個中管干部,也是煙草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2019年7月12日,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0年6月18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趙洪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認為,趙洪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趙洪順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從1989年參加工作到2019年落馬,趙洪順在煙草系統工作了整整30年。這30年間,他從一名普通科員成長為副部級領導干部,卻也在權力的迷霧中迷失了方向。那2900瓶茅臺、三處用于存放贓物的住房、9032萬余元的受賄金額,以及被留置當天那瓶50年茅臺和留置點里的鼾聲,共同構成了一個荒誕而真實的腐敗標本。
酒杯里的權力尋租,喝下去的是茅臺,吐出來的是自由;酒桌上的利益交換,換來的是一時虛榮,失去的是一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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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破除“酒桌文化”背后的權力異化
趙洪順案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警示。他的墮落軌跡清晰表明:作風問題與腐敗問題同根同源,“四風”是腐敗滋生的溫床。那些看似平常的“吃吃喝喝”,實則是權錢交易的“前奏”;那些推杯換盞間的“感情聯絡”,本質上是利益輸送的“掩護”。
更值得深思的是,趙洪順對茅臺酒的癡迷,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愛好,異化為一種權力符號和身份象征。在煙草系統,茅臺成了“硬通貨”,成了打通關節的“潤滑劑”,這種畸形的“酒桌文化”背后,是權力運行的不透明、是監督制約的缺位、是政治生態的污染。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釘釘子精神糾治“四風”,堅決整治違規吃喝問題,就是要斬斷由風及腐的鏈條。趙洪順案的查處,彰顯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無論職位多高、資歷多深,只要觸碰紀律紅線、逾越法律底線,必將受到嚴肅追究。
那個在留置點里鼾聲如雷的“酒鬼”副局長,如今只能在鐵窗內反思自己的人生。而那2900瓶茅臺,連同他30年積累的贓款贓物,都已上繳國庫,成為警示后人的反面教材。這再次證明: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反腐利劍之下沒有“鐵帽子王”,任何心存僥幸、頂風違紀的行為,終將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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