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宜城的這個煙花店爆炸,有很多人大喊追責,有很多人都在討論這是誰的責任,哪些部門沒有干好等等。
靠山屯覺得,現在這個階段,說追責還有點早。還是把事情完全分析清楚,把人員死亡的過程和原因向社會公開,這其實就是最好的預防措施,能讓群眾知道哪些事應該怎么做,這個警醒的作用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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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群眾是會判斷的,是會采取一些行動的。任何部門的監管,也不能代替群眾的自發行動。
當然官方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知道了某條消息,已經確認了,那就馬上發布出來。比如這次事故中死亡的都是哪些人,是在哪兒死亡的,大概是什么原因死亡,等等,這樣的時效性是最及時的,效果是最好的,是群眾最迫切想知道的,也避免了一些猜測;一種是事故全部消息都確認了才發布出來,這樣做雖然很保險,但是效果相對比較差。
本次事故發生在煙花店內,這個煙花店是應急管理部門發過證的。有人就說,這一定是應急管理部門的責任,誰審批、誰負責。應急管理部門就一定有責任嗎,那倒未必。
如果應急管理部門的審批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店主在經營過程中違規了,比如超量存放煙花鞭炮,或者購買了違規的煙花鞭炮了,那應急管理部門應該是沒有責任的,總不能讓應急管理部門一直盯著這些煙花店吧,他們也沒有那么多人啊。
如果店主也沒有錯,只是進煙花店買東西的人違規試放,店主一個人也管不過來,也來不及管,店主也沒有多少責任,畢竟讓誰處在這個環境中,也沒有辦法管控顧客,做到萬無一失。
至于煙花店里面已經開始出事了,店主和顧客沒有應對好,沒有第一時間跑掉,這里面恐怕也怪不得誰。畢竟煙花鞭炮的燃放速度太快,普通人根本來不及反應,會出于本能向里面躲,不敢冒險跑過正在爆炸的煙花鞭炮,時間窗口很短,后面一切都來不及了。
把這些過程分析清楚,再想想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比如怎么才能控制住煙花鞭炮的威力和反應速度,能不能把煙花鞭炮銷售點設在室內,怎么從更可靠的角度去減少爆炸帶來的死亡?……
這個時候再來考慮追責的事,再來考慮下步治理的措施,恐怕會更有效果一些,更務實一些。
靠山屯也反對一出事故就搞禁止的做法,一刀切雖然簡單,但總的效果恐怕未必好。就像很多人說的,總不能燃氣一爆炸,就停止使用燃氣吧,總不能車輛一出事故死幾十人就不開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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