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2月短短的幾天,煙花爆竹慘劇已致20人死亡。除夕前一天15日江蘇連云港煙花爆竹爆炸致8人死亡,18日湖北宜城煙花爆竹爆燃12人死亡。煙花爆竹的殺傷力,比我們日常想象的更大。——這種事,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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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自新華社
2026年2月18日14時24分,湖北省襄陽市宜城市鄭集鎮(zhèn)金鋪村四組12號的“千和百貨店”發(fā)生爆燃,過火面積約50-100平方米。事故導致12人遇難(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最小遇難者為嬰兒,在母親懷抱中離世。遇難者身份包括:經營者林某某(1人);顧客11人:四川成都探親家庭(3人)、湖北鐘祥市胡集鎮(zhèn)居民(4人)、宜城本地人(4人)。
隔上一次悲劇事件沒多少天,2月15日,江蘇連云港煙花爆炸8人去世的悲劇還縈繞在大家腦海中。
關于湖北省襄陽市宜城市鄭集鎮(zhèn)金鋪村“千和百貨店”發(fā)生爆燃的事,國家已派出暗訪組來調查事故原因。具體原因和過程等公布。從網上看到一些本地人傳說的版本,看到了更讓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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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刷到一個本地人說是:一個小孩玩煙花把外面的點著了。老板為了止損,把電動卷簾門關了,誰知里面也著了,后面斷電了門打不開了,也就都跑不出去了。而樓上在打麻將,第一時間沒有撤出來,發(fā)現問題嚴重的時候,樓梯間已全是煙霧,二樓窗戶又被防盜網和招牌封住了……
如果這個版本是真,那在樓上打麻將的運氣太糟糕了,既不是去買煙花爆竹也不是去看,僅僅是在附近打個麻將,也說明一個問題,這些店鋪的設置不合格,附近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居民和其他娛樂就不應該在這些店鋪附近。畢竟,這都是堆著火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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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店雖持證經營,但長期存在“下店上宅”混合結構、超量存儲等違規(guī)行為,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20條。
還有一些經營管理者,是不是沒做好最壞的打算?就算沒有意外的點燃,也可能存在貨物堆積過多發(fā)熱,自燃或者是漏電等原因。
這種店鋪,一看就很危險,一旦發(fā)生意外,樓上都不能幸免。所以,基層日常排查流于形式,未及時糾正隱患,許可審批與動態(tài)監(jiān)管脫節(jié),也是很關鍵的原因。今年的這些重大事故看,煙花爆竹的經營日后也會引起警惕吧。無論是使用者還是購買的,或者是售賣的。還有,相關部門,安全管理部門不能只是形式過場啊,需要點專業(yè)常識。
無論什么原因,結局都讓人痛心。原本只是去買個煙花,再也沒能回家。原本只是走個親戚朋友,去買個煙花爆炸,也沒再回家。
過年了,你還是一如既往非要去放這個煙花爆竹嗎?或者是你認為沒有這些玩意就不表示過春節(jié)了?或者是你所在地還拿這些東西充當面子?
還記得小時候沒禁鞭炮的時候,大家去親戚朋友家都要比賽誰的鞭炮大,誰的鞭炮燃的時間長,誰家門口的鞭炮燒得最多……誰就很有面子。
這些事,那是30多年前的事了。那會的春節(jié),真熱鬧。但是,那種熱鬧不是鞭炮帶來的,而是整個社會都呈現出向上的姿態(tài)。只是那種喧嘩實在太危險,后來城里禁了鞭炮以后,清靜舒服太多。
過年的氣氛,熱鬧,一定不是靠煙花爆竹點燃的。親情的互動就更不是。當然,煙花爆竹的生產確實是一條巨大的產業(yè)鏈,不過,遇到管理不嚴,自己經營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又是誰來承擔??
除非你遠離這些東西,不然都可能中招。講真,大家同意把煙花爆竹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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