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受到‘全國文人’追捧的‘蝶戀花’,沒有一句是通的!”
1959年3月11日,美國紐約,前北大校長胡適在日記本上狠狠寫下了這句話。他當時手里拿的,正是大陸出版的《毛澤東詩詞十九首》。
誰也沒想到,這位曾經的新文化運動旗手,也是毛澤東早年在北大圖書館時的“老師”,竟然會在幾十年后,對著昔日學生的刷屏爆款作品,給出了如此不留情面的差評。
這僅僅是文人之間的筆墨官司嗎?還是說,這兩個在那年已經徹底分道揚鑣的巨人,把半個世紀的恩怨情仇,都發泄在了這一個小小的韻腳里?
01
這事兒還得從1957年說起。
那一年的1月,北京那邊出了一本叫《詩刊》的雜志,創刊號上破天荒地一下子登了毛澤東的十八首詩詞。這事兒在當時可是個大新聞,以前大家只知道毛主席打仗厲害,治國有一套,誰能想到這筆桿子底下的功夫,也是氣吞山河。
特別是那首《蝶戀花答李淑一》,那句子一出來,簡直就是重磅炸彈。“我失驕楊君失柳,楊柳輕飏直上重霄九”,這詞兒寫得太有感情了。那是寫給他犧牲的妻子楊開慧的,也是寫給戰友柳直荀的遺孀李淑一的。
老百姓讀了是什么感覺?
心里那個酸楚和激昂交織在一起,眼淚那是止不住地往下流。這首詞迅速被譜了曲,變成了評彈,在大街小巷傳唱,那真的是做到了家喻戶曉。
但這股熱潮飄洋過海,傳到了美國紐約,傳到了胡適的耳朵里,味道就全變了。
那是1959年的3月,胡適這個時候已經卸任了所謂的“駐美大使”很多年了,就在紐約當個寓公,平時也就是搞搞考據,寫寫日記,日子過得挺冷清。
那天,他拿到了一本《毛澤東詩詞十九首》。這書在當時很難得,胡適估計也是戴著老花鏡,翻來覆去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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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翻到這首被國內捧上天的《蝶戀花》時,臉色就不太好看了。
他在當天的日記里,那是毫不客氣,直接開噴。他先是把這首詞工工整整抄了一遍,然后筆鋒一轉,寫下了那句著名的評語:“沒有一句是通順的!”
你說這就奇怪了。
在國內,那是感人至深的千古絕唱,怎么到了胡適這兒,就成了狗屁不通了?
胡適這人,咱們都知道,一輩子講究個“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他這么罵,肯定不是隨口亂噴,他有他的理由。
他指出來的毛病,不是別的,正是他最擅長的——格律。
02
咱們得掰扯掰扯這個“格律”是個啥玩意兒。
胡適在日記里是這么分析的:你這個詞牌叫《蝶戀花》,按老祖宗的規矩,這個詞牌對韻腳的要求那是相當嚴格的,上下闋必須屬于同一個韻部。
咱們來看看毛主席這首詞的韻腳。
上闋用的是:楊、飏、九、有、酒。這些字,在古韻書里,屬于“有”韻。
下闋用的是:袖、舞、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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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出在這下闋這幾個字上。胡適那是拿放大鏡看的,他指出“舞、虎、雨”這幾個字,在古韻里屬于“麌”韻。
在宋詞的嚴格規矩里,“有”韻和“麌”韻是不能混著用的。
也就是說,按宋朝人的標準,毛澤東這首詞“出韻”了,犯規了。
所以胡適才敢在日記里下那個結論:這哪是填詞啊,連基本的平仄押韻都沒搞清楚,簡直就是亂來。
你看,胡適這就是典型的學院派思維,甚至可以說有點“書呆子”氣。
他拿著幾百年前的死規矩,去套現代人的活感情。
這就好比什么呢?
好比現在有個搖滾歌手,在舞臺上撕心裂肺地唱了一首神曲,臺下幾萬觀眾聽得熱血沸騰,眼淚嘩嘩的。
這時候,臺底下站起來一個音樂學院的老教授,拿著節拍器和樂理書說:
胡適在日記里寫這句批評的時候,他心里想的可能全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但他唯獨忘了,詩詞這東西,到底是用來干嘛的?
是用來湊韻腳的,還是用來表達感情的?
《蝶戀花》之所以能火,能讓那么多人感動,靠的是那一句“淚飛頓作傾盆雨”的深情,靠的是“忽報人間曾伏虎”的豪氣。
老百姓才不管你是什么“有”韻還是“麌”韻,大家只聽到了那里面對革命烈士的痛惜,對愛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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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胡適眼里,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犯規了。
03
其實吧,胡適這么激動,也不光是因為一首詞。
這日記本里藏著的,還有兩個人長達四十年的恩怨。
咱們把時間倒回去,回到1918年的北京。
那時候的北京大學,那是新文化的中心。37歲的胡適,是北大最年輕、最風光的教授,那是留洋回來的博士,拿著每個月280塊大洋的巨額工資,出門都有人捧著。
而那時候的毛澤東呢?
是一個剛剛從湖南來到北京的窮學生,經恩師楊昌濟的介紹,在北大圖書館謀了個差事,當助理員。
干啥活呢?就是整理整理報紙,登記一下借閱人的名字。
工資多少?一個月8塊大洋。
這差距,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但那時候的毛澤東,對胡適那是相當崇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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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讀過《新青年》,看過胡適的文章,覺得胡適提倡的白話文、新文化,簡直就是黑暗里的一盞燈。
甚至有記載說,毛澤東還專門去旁聽過胡適的課。為了能跟胡適說上幾句話,他有時候會趁著胡適來圖書館的時候,主動上去搭訕,請教幾個問題。
那時候的胡適,可能也就是禮貌性地點點頭,或者簡單回兩句。畢竟在他眼里,這個操著湖南口音的年輕人,不過是圖書館里千千萬萬個普通職員中的一個。
但毛澤東是真把胡適當老師看的。
他后來回到湖南,創辦《湘江評論》,搞“新民學會”,很多路子其實都受了胡適的影響。胡適當時也還算夠意思,還在《每周評論》上專門夸過毛澤東辦的報紙,說這一期的《湘江評論》不僅是湖南的,而且是全中國的。
這大概是兩人關系最蜜月的一段時期了。
可是,路走著走著,兩個人就不一樣了。
這就像是兩條原本在一個車站相遇的火車,短暫的交集之后,就要奔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胡適是個典型的自由主義者,他信奉的是改良,是“少談些主義,多研究些問題”。他覺得中國的問題得一點點修補,不能急,得靠教育,靠學術。
毛澤東不這么想。
他在北京看了個遍,看透了當時社會的黑暗。他覺得這房子地基都爛透了,光修窗戶補瓦片有啥用?得拆了重蓋!
所以,毛澤東毅然決然地選擇了馬克思主義,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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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分,就是天壤之別。
04
到了1945年,那是抗戰勝利的時候。
毛澤東去重慶談判。那時候,兩人的身份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個是擁有百萬大軍的中共領袖,一個是國民黨那邊的座上賓。
雖然兩人沒見著面,但毛澤東心里還是記掛著這位“老朋友”的。
據說當時有人給胡適帶話,說延安那邊對胡適先生還是非常尊重的,只要胡適先生愿意留下,將來北京圖書館館長的位置,就是給他留的。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大的誠意了。
你想想,北京圖書館館長,那是給文人最高的禮遇之一,也算是圓了當年兩人在圖書館的那段緣分。
可胡適是怎么反應的呢?
他當時已經鐵了心要跟著蔣介石走了。他對自己那套自由主義理論那是迷之自信,覺得跟著共產黨走,就沒有他想要的那個“自由”了。
1948年年底,解放軍包圍了北平。
那時候,南京那邊派了專機來接胡適。胡適走的時候那叫一個倉促,連很多書都沒來得及帶,但他還是走了。
他選擇了離開大陸,先去美國,后來去了臺灣。
這一走,就徹底斷了他和這片土地的聯系,也斷了他和毛澤東之間最后一點情分。
所以你再看1959年他在日記里罵《蝶戀花》這個事兒,那味道就不對了。
那不僅僅是一個學者在批評一首詞的格律,那更像是一個失敗者在發泄心里的憋屈。
他眼看著自己當年看不上的那個“圖書館助理員”,現在成了新中國的領袖,受萬民敬仰。
他眼看著自己推崇的那套改良主義理論,在中國徹底沒了市場,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這種巨大的心理落差,讓他看毛澤東的東西,那是怎么看怎么不順眼。
別說這首詞確實有點“出韻”的小毛病,就算毛澤東寫得天衣無縫,估計胡適也能從雞蛋里挑出骨頭來。
他罵的是韻腳嗎?
他罵的是那個讓他無法理解、又無法接受的新時代。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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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胡適有一點是真的沒想到。
他以為毛澤東是“不懂”格律,是“水平不行”。
但他太小看毛澤東了。
毛澤東那是熟讀二十四史、古文功底深不可測的人。他能不知道“有”韻和“麌”韻在宋詞里不能通押?
事實上,毛澤東早就對這個問題有過回應,而且回應得那是相當霸氣。
就在這首詞發表后不久,大概是1958年的時候,毛澤東在給自己詩詞做注釋的時候,專門提到了這首《蝶戀花》。
他是這么寫的:
上下兩韻,不可改,只得仍之。
這句話太有分量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說,我知道這兩句韻腳不一樣,我知道按古人的死規矩這是“出韻”。
但是,老子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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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不改?
因為“意”到了。
為了表達我對楊開慧烈士的深切思念,為了表達那種“淚飛頓作傾盆雨”的悲壯氣勢,我不能為了湊那個該死的韻腳,把我的感情給改沒了!
如果為了合韻,把“舞”改成別的字,把“虎”改成別的字,那這首詞的魂就沒了。
這就叫什么?這就叫“不以辭害意”。
真正的大家,是駕馭文字的,而不是被文字駕馭的。
胡適是在“填”詞,他是拿著模子往里套,生怕多出一塊少出一塊。
毛澤東是在“寫”詞,他是讓文字為情感服務,為氣勢讓路。
在真正磅礴的革命情感面前,那點死板的格律規矩,算個什么東西?
工具不順手,那就把工具改了,哪能讓活人被尿憋死?
而且,胡適在日記里還提到了另一首詩,《七律長征》。
他對這首詩的評價也不高,甚至還覺得毛澤東那句“五嶺逶迤騰細浪”寫得太夸張了。
他說:五嶺那么大的山,怎么能叫細浪呢?這也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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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簡直就是個笑話。
胡適這一輩子,也就是在書齋里做做學問,最遠也就是坐著飛機跨跨洋,喝喝咖啡。
他哪知道長征的苦?他哪知道紅軍戰士是用雙腳丈量過那兩萬五千里的?
在翻越了雪山草地的毛澤東眼里,站在那個精神的高地上,回頭看那巍峨的五嶺,可不就是像細小的波浪一樣嗎?
這叫革命浪漫主義,這叫氣吞山河的胸襟。
胡適拿著顯微鏡去摳字眼,當然看不懂這種望遠鏡里的風景。
這就是維度的差異。
一個是在平原上修剪花草的園丁,看著手里那把剪刀,生怕剪歪了一毫米。
一個是在高原上指點江山的巨人,大手一揮,就是一片新天地。
園丁笑話巨人說:你看你那褲腿上全是泥,真不講究。
巨人根本聽不見,因為他的目光,早就看向了更遠的未來。
胡適到死都守著他那套“嚴謹”的學術規矩,覺得這才是文人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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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忘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好的作品,從來不是因為遵守了哪條死規矩才流傳千古的。
李白的詩也不怎么講究格律,蘇軾的詞也經常“出韻”,但誰敢說他們寫得不好?
因為他們寫的是人心,寫的是人性,寫的是那個時代的真情實感。
胡適的日記,現在除了專門搞研究的老學究,沒幾個人會去翻。
但是毛澤東的《蝶戀花》,依然掛在尋常百姓家的墻上,依然印在孩子的課本里。
當人們讀到“我失驕楊君失柳”的時候,依然會被那份超越了時空的深情所打動。
這就夠了。
胡適在美國的公寓里,守著他的日記本過完了最后幾年,孤孤單單。
而他批評的那個“不懂格律”的人,帶著一個嶄新的中國,大步流星地走了下去。
這大概就是歷史最諷刺,也最真實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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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這一輩子,文章寫了不少,書也讀了不少,可惜啊,到最后也沒活通透。
他死死抱住那個所謂的“學術標準”,以為那是真理。
結果呢?1962年,他在臺北的一個酒會上,講著講著話,心臟病發作,倒下去就再也沒起來,終年71歲。
他那個日記本里的碎碎念,現在看來,不過是一個舊時代文人,對著滾滾向前的歷史車輪,發出的一聲沒人聽得見的哼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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