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讀者張阿姨的講述:
我發現,家里有兩個孩子的父母,真的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
哪怕父母再如何公平公正,但凡自己吃了點虧,子女始終都會認為父母偏心。
我原以為自己一碗水端得很平,直到老家拆遷款120萬發到手上,我才知道,我如何做都不討好。
拆遷款120萬,兒子結婚成家了,我給60萬。
至于女兒,還未嫁人,我就只給了30萬。這30萬算是提前給女兒的嫁妝。
剩余30萬,我們則自己留著養老。以后誰在跟前盡孝,我們就給誰。
我自認為這個分配很公平,畢竟誰都雨露均沾了,誰也沒吃虧。
可兒媳婦卻叫嚷著我們偏心,說娘家財產自古都是留給兒子,怎么能留給女兒呢?這就是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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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和老公在二胎女兒出生后,就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偏心任何一個孩子,要一碗水端平。
于是,這些年,不管買什么東西,我們都會同時買兩份,不讓任何一個孩子失望。
我以為在我們這樣的刻意引導和教育下,兒子會友愛妹妹。
殊不知,兒子一結婚成家,就完全變了個人,變得妻管嚴,總是顧著自家的那一畝三分地。
兒媳婦指東,他不敢往西,對兒媳婦的話,言聽計從,事事落實到位。
對此,我和老公都有些搖頭嘆息,覺得這個兒子白養了。
只是終究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哪怕他再如何妻管嚴,我們也還是會盡量照顧到他的情緒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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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這次老家拆遷分了120萬,我和老公都特別高興,有了這120萬,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只是在如何分配上,我和老公卻出現了分歧。
老公認為,拆遷款120萬先不分,等我們老了走不動了,再平分給兩個孩子。
我卻認為,拆遷款120萬都到手了,現在藏著捂著不分出去,兒子兒媳婦肯定會多想,還是分了算了。
于是,我提出意見,兒子結婚成家了,需要花錢的地方多,就給他60萬。
至于女兒還沒出嫁,但結婚也就是這兩三年的事情,給女兒30萬,算是我們提前給她的嫁妝。
她可以留著這筆錢傍身,也可以拿著這筆錢婚前買房,給自己一個退路。
至于剩下的30萬,我們則留著養老,以備不時之需。
即便以后我們老了病了,需要錢治療,自己也能拿出錢,不至于伸手跟兒子女兒要。
老公思考了許久,最終還是妥協了,也認為這樣的做法, 雖然有些對不起女兒,但也算是比較穩妥的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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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而且,兒子先結婚成家,我和老公前后又是買婚房又是裝修還房貸,七七八八也花了差不多上百萬。
女兒還沒出嫁,我們只給了30萬,肯定是虧待了女兒。但現在我們也沒辦法,只能在女兒結婚前后。再盡量彌補
綜合來說,兒子是占了大頭的,他并不吃虧。
然而,兒媳婦卻對我們這個分配辦法極度不滿意,認為我們偏心。
如果不偏心,就應該把所有的拆遷款全都留給他們,畢竟他們是家里的兒子,兒子才有資格繼承父母的家產。
至于出嫁的女兒,自然有婆家的家產來繼承,犯不著去惦記娘家的家產。
可我不想再一而再,再而三地虧待女兒,那樣對女兒也不公平。
只是如今兒媳婦鬧得兇,還嚷著跟我兒子離婚,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做才能讓大家都滿意?
大家來評評理,難道我這樣的分配辦法,哪里虧待了兒子兒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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