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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東惠州一家公司為了尋找走失的模特犬,公布懸賞60萬元,引起中國網民質問60萬元是否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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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現代快報》報道,一則“60萬元重金尋狗”的啟事在社交平臺引發廣泛關注。發帖尋狗的是廣東惠州一家公司,走失的是一只明星模特犬。
公司相關負責人付先生稱,這只犬的價值高,若能成功找回,60萬元懸賞金一定會兌現。不過,有網友表示疑惑,質問是真的嗎?如果找到,60萬元確保兌現嗎?
付姓負責人說,走失的犬只名為辛巴,是一只4歲半的成年公犬,屬于伯恩山犬品種,體型較大,體重約37公斤,以黑、白、棕三色為主,性格溫順親人、乖巧聽話,是公司團隊的重要一員,更是陪伴大家多年的“明星模特犬”。“我們從小看著它長大,養了四年多,感情非常深厚。”
這名負責人也說,2月1日下午3時左右,工作人員帶著辛巴前往上海虹橋機場附近的南石橋路參加一場寵物相關活動,其間辛巴不慎走失,工作人員立即在當地尋找,但始終無果,隨后報警求助。如今辛巴走失已近20天,派出所民警告知付姓負責人,近期犬只走失警情較多,目前暫未反饋到與辛巴相關的有效線索。
《現代快報》引述通過“企查查”系統查詢到的信息報道,付姓負責人所在公司是惠州一家聚焦寵物智能科技的初創企業,成立于2025年7月,注冊資本500萬元。
江蘇尚學律師事務所陳鵬律師認為,公開懸賞尋狗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據中國《民法典》,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根據《民法典》,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因此,公開懸賞等同于單方允諾/要約,完成行為(找到并送還)等同于承諾,合同即成立。
陳鵬說,找到狗的人有權要求全額兌現,如懸賞人拒付等同于違約,找到狗的人可以起訴,法院會判決全額支付懸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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