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網)
轉自:中國環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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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已到,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近年來,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臺逐漸成為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的新渠道。這種看似便捷的銷售方式背后,不僅隱藏著不容忽視的法律風險,更對春節期間的環境安全與公共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銷售、運輸、儲存的全鏈條違法
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并非簡單的電子商務創新,而是貫穿銷售、運輸、儲存的全鏈條違法行為。
在銷售環節,商家即使持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也只能在許可證載明的固定場所銷售。而朋友圈銷售往往通過送貨上門或郵寄方式完成交易,這已經脫離了許可的銷售場所,屬于違法行為。
在運輸環節,煙花爆竹作為爆炸性危險物質,必須由具備專業資質的企業和車輛經公安機關審批后進行運輸。朋友圈銷售者通常使用私家車或無資質車輛運輸,這一行為已然違法。
在儲存環節,朋友圈銷售者往往將煙花爆竹存放在居民區或普通倉庫中,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極易引發安全事故,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
從行政法規到刑事責任的全面規制
我國對煙花爆竹實行嚴格的許可證制度,核心原則是線下定點經營。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許可場所以外從事經營儲存活動。朋友圈售賣的法律責任橫跨行政與刑事領域。
行政上,依據該條例第三十六條,無證經營可處2萬元至10萬元罰款并沒收所得。
刑事上,非法經營額超5萬元或違法所得超1萬元,即達到非法經營罪入罪標準,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者,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即便僅是幫助轉發銷售信息,若所售產品出現問題或轉發行為促成大量非法交易,轉發者亦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甚至構成共犯。
產品質量與公共環境的雙重威脅
朋友圈所售煙花爆竹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線上交易難以監管溯源,大量“三無”產品質量無法保障。在缺乏規范監管與安全措施的儲運過程中,產品易因擠壓、碰撞、摩擦而自燃甚至爆炸,不僅威脅沿途行人車輛安全,也對環境構成潛在風險。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煙花爆竹的燃放會直接導致空氣中污染物濃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上升。燃放時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以及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這些物質會嚴重污染空氣。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前體物,細微顆粒物(如PM2.5)則會加劇霧霾現象,對空氣質量造成短期內的嚴重沖擊。
此外,高強度的噪聲也會形成噪聲污染,影響居民生活安寧。
正因如此,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在春節期間加強了管控,例如,四川省瀘州市通過劃定禁放區域、組織安全可控的集中燃放供市民觀賞等措施,在兼顧傳統習俗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空氣質量和公共環境的影響,有效維護節日期間的環境秩序。
平臺、執法與公眾需形成合力協同治理
整治朋友圈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需要平臺、執法部門與公眾協同發力。
社交平臺應強化內容審核,精準識別攔截相關銷售關鍵詞,并對違規賬號采取限流、屏蔽乃至封禁等處罰。
執法部門需加強跨部門協作與線上線下巡查,形成打擊合力。
公眾教育同樣關鍵,生態環境及教育部門可攜手開展宣傳活動,普及法律與環保知識,倡導文明、安全的過節新風尚。唯有全面提升公眾法律與安全意識,方能從源頭遏制非法銷售行為。
法律是維護公共安全的底線,也是守護節日祥和的基石。作為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我們應當積極宣傳煙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規,引導公眾選擇合法購買渠道,共同維護春節期間的生態環境安全和公共安全。
作者單位:瀘州市合江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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