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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全網盯著,那兩個扶人的女孩可能就毀了,2月21號,女孩媽媽鄭女士說了一句話,對方撤訴了,事情妥善處理了。
就這短短十幾個字,給這場鬧了快一年的官司畫上了句號。
原定2月26號開庭的案子,開庭前三天,原告撤了。鄭女士把之前發的抖音和朋友圈全刪了,說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資源。
可這話聽著,怎么那么憋屈呢?
你想想,一個14歲的女孩,好心扶摔倒的老太太,結果被索賠22萬。
她在猶豫之后還是說了那句那就扶吧,反正又沒事,然后這句話差點讓她背上22萬的債,現在對方撤訴了,這事兒就翻篇了?
鄭女士不想再占用公共資源,我能理解。哪個當媽的愿意讓孩子一直掛在熱搜上?
可問題是,這件事能上熱搜,能被關注,能逼得原告撤訴,靠的不就是這些公共資源嗎?
如果不是輿論盯著,如果不是全網都在罵,這案子會不會就這么判下來了?
那兩個女孩會不會真的背上這筆債?
有網友說得直白,如果不是輿論巨大,這事是不可能撤訴的,就差那么一點點,就變成第二個南京彭宇案了,就差那么一點點,社會道德就繼續往下滑了,這才是最讓人后怕的地方。
原告為啥撤訴,22萬索賠到底怎么來的。
先說清楚,這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簡單的“扶人被訛”。
完整監控后來曝光了。
老太太騎自行車拐彎,前面有輛白色轎車,她為了避讓那車,自己操作失誤摔倒了。
兩個女孩是在她已經倒地之后才騎車過來的,看見有人摔倒,猶豫了一下,上前把她扶了起來,從頭到尾,兩個女孩和老太太沒有任何物理接觸,沒有撞到,沒有碰到,就是純粹的路過、純粹的幫忙。
那交警為啥判她們次責?
不是因為扶人,是因為騎車違規,沒滿16周歲騎電動車,轉彎沒讓直行,逆行。這叫“無接觸事故”,你的行為影響了別人,哪怕沒碰上,也得擔責,法律上是有這個說法的。
可問題是,就算有責任,22萬的索賠是怎么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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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實際醫療費只有2.67萬。
就算按次責算,通常也就承擔30%左右,六七千塊錢的事。
可老太太那邊張嘴就是22萬,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能列的全列上,能往高寫的全往高寫。
有網友算過,這22萬就算法院全認,次責也就賠6萬多,根本到不了22萬。
可這個數字掛出來,嚇唬誰呢,不就是想讓女孩家里怕了,乖乖掏錢私了嗎?
這不是訛人是什么?
現在原告撤訴了,沒人知道為什么撤,是怕了輿論,是知道官司打不贏,還是私下和解了,沒人說。
鄭女士只說妥善處理,可妥善倆字,到底意味著什么?
是對方道了歉,還是女孩家里掏了點錢息事寧人,還是說,這事就這么糊弄過去了?
彭宇案的教訓,十幾年了還沒消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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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南京小伙彭宇扶起摔倒的老人,結果被索賠13萬。
庭審中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徹底把助人為樂這件事給扭曲了。
十幾年過去了,類似的事還在發生。
福建這兩女孩,差一點就步了彭宇的后塵。
她們猶豫之后還是選擇伸手,然后差點被22萬砸懵,如果這次沒有輿論關注,如果這次她們沒有上熱搜,如果這次她們就是兩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初中生,這案子會怎么判?
有人說,法律就是法律,該賠就得賠,可法律之外還有人情。老太太摔倒的主因是自己沒穩住,女孩的出現最多算個誘因,按責任大小,就算賠也就是幾千塊錢的事,可老太太那邊張嘴就是22萬,這已經不是索賠了,這是趁火打劫。
更讓人心寒的是,整個過程中,有人考慮過那兩個女孩的感受嗎?
一個14歲的孩子,做好事被人告上法庭,被要求賠22萬,她晚上睡不睡得著?
她還敢不敢再見陌生人?
她以后再遇到有人摔倒,還會不會伸手?
鄭女士說孩子產生了嚴重的心理陰影,這陰影,不是老太太摔倒造成的,是那22萬的索賠造成的,是那一紙訴狀造成的,是那種“做好事沒好報”的現實造成的。
社會道德滑坡,不是民眾的錯,有評論說得好,社會道德的后退,從來不是民眾的錯,而是保護機制的缺位。
當扶人者得不到保護,當訛詐者得不到懲罰,當守法者得不到公平,善良自然會被消耗,規則自然會被漠視。
這次女孩們是幸運的。
輿論幫了她們,可下次呢?
下下次呢?
那些沒有上熱搜的扶人者,那些沒有全網關注的普通人,他們怎么辦?
還有那個老太太。
她撤訴了,沒人追她的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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