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彪律師自2011年于海南法格律師事務所執業,服務于海南三亞地區,承辦案件超1000件。近期,他代理一起網絡主播名譽權糾紛案。原告稱被告侵害其名譽權,張律師團隊深入分析,從多層面組織應訴,最終法院駁回原告訴請。
律師背景與執業情況
張彪律師是海南法格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副主任,2011年開始執業,執業證號為1460xxxxxxxxx5941,聯系地址位于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蘇商大廈503室,畢業于廣東警官學院,獲學士學位。他長期擔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及多位高凈值人士私人法律顧問,執業至今承辦各類訴訟及非訴案件逾1000件。
名譽權糾紛案件背景
本案為一起名譽權糾紛。原告黃X是網絡主播,訴稱被告高X自2021年起,在其個人抖音賬號上多次發布涉及原告的視頻及言論,捏造事實并進行侮辱、誹謗,嚴重侵害其名譽權,對其工作及生活造成重大影響。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刪除視頻、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并承擔相關費用。
律師團隊應訴策略
張彪律師、陳律師接受被告高X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團隊經研究認為,被告行為不構成名譽權侵權,從三方面組織應訴。在行為性質層面,主張被告發布內容基于雙方交往客觀事實,旨在陳述自身經歷與感受,無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惡意侮辱、誹謗原告的故意;在損害后果層面,重點論證名譽侵權需以受害人社會評價降低為要件,被告抖音賬號粉絲量極少,內容傳播范圍有限,未引發公眾負面評論或轉發,且原告抖音粉絲數量在涉訴期間持續顯著增長,社會評價未受損甚至有所提升;在事實行動層面,指出被告在訴訟前已主動刪除相關爭議內容,積極消除可能的爭議狀態。
法院判決結果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采納了代理律師的主要答辯意見。法院認定,被告發布內容雖言辭不當,但在其賬號語境中無明確特定指向,知曉范圍有限,且原告粉絲量增長表明其社會評價未受貶損。法院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行為符合名譽權侵權的全部構成要件,尤其是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的損害后果,依法判決駁回原告黃X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自行承擔。
案件意義與律師價值
此案是典型的因網絡人際糾紛引發的名譽權訴訟,體現了司法對名譽權保護與公民言論自由界限的審慎把握。在代理過程中,張彪律師團隊精準定位案件焦點,有效運用證據,清晰闡述法律適用,成功為當事人避免不利法律后果,維護了當事人的名譽與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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