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苗同一件事,有兩個數(shù)字卡在那。一個是她說8個月總花了113萬——參賽四次,北京來回。另一個是最后欠著40多萬——親戚朋友加銀行的。一個在舞臺前,一個在舞臺后。都是真實落過地的。
第一次去北京,她自己說就花了近20萬。那是參加周賽,八月底前。后來每個月8000多的生活費,還包括1500左右的長途話費。都寫在她的開支單里。
那份清單,還有助演團的吃住行,還有親友團從老家?guī)淼膩矸蒂M用。這些,是她自己簽字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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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延枰看了清單,說不收選手費用,欄目組負責吃住行和服裝道具。但對一個月生活費8000多的數(shù)字,他直說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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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苗自己也說,沒給《星光大道》送過一分錢。這句話,是公開回應(yīng)債務(wù)關(guān)系時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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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的錢里,40萬是親朋和銀行貸來的,其余近80萬來自榆林各級政府和私人贊助。這筆賬,她按來源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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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進京參賽,時間點從2009年7月到當年12月29日。中間還夾著她母親去世,家人瞞著沒告訴她,等下葬那天才叫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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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季賽沒幾天,她帶著這個消息繼續(xù)比賽。在11月26日的季賽上拿了冠軍。12月6日那場,止步10進8,進了總決賽前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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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后,債務(wù)還在。她說是自愿借債包裝參賽,對欄目充滿感激。可那40萬怎么還,得靠她自己跑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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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前的113萬和舞臺后的40萬,同時擺在這,她自己說沒給節(jié)目組送過錢——那剩下的賬,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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