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不只是不受干擾、未經開發的保護區域,更是超出人類生命尺度——認知尺度和存在尺度——的“未知之地”(terra incognita)。后者才是荒野的真正含義。作為未知之地的荒野拒絕我們的認識和理解,只能被遭遇,不能被刻意尋找。它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無聲的警醒:“保護自然”是一種多么僭妄的想法。我們自詡為自然的監護人或拯救者,仿佛自然是可被托管的財產,或是等待修復的故障機器,實則遠未觸及其存在的邊界與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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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科爾(Thomas Cole)《牛軛湖》或《雷雨后從霍利奧克山俯瞰馬薩諸塞州的北安普敦》(1836),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藏
在自然主義者眼中,自然兼具親和性和冷漠性,它既是優美和安全的,又是蠻荒和險惡的,或者用杜威的話來說,是“動蕩的”(precarious)和“危險的”(perilous)。在荒野中,自然的后一特質被放大到極致,也將人的弱小和無力放大到極致,讓我們直面自身的有限性。梭羅在《緬因森林》中寫道,“這就是我們聽說過的地球,由混沌和遠古之夜所造就。這里不是任何人的花園,而是一個未經開墾的星球。……人類不應與它產生關聯。它是廣袤的、令人生畏的物質——不是我們聽說過的養育人類的大地母親,不是供人踐踏或埋葬的土地——不,讓骸骨躺在那里都顯得太過親密了——這里是必然和命運的家園。這里能感受到一種對人類并不友善的力量。這是異教和迷信儀式的場所——由那些比我們更接近巖石和野獸的人所居住的地方。”巴勒斯這樣描述禿山的山頂:“人仿佛面對著遠古時代的眾神。像一個原子,像今天的一口呼吸,我們突然面對著深邃的地質時間——過去的永恒和未來的永恒。巨大的巖石裂縫、令人驚駭的裂痕和裂縫、破碎的巨石、被擊打的花崗巖地面,讓人對熱力和霜凍的力量有了新的認識。”在梭羅和巴勒斯的筆下,荒野超出了人的尺度,它以自身的法則運行,沉默地丈量著存在的維度。在荒野面前,人的語言變得詞不達意——“混沌”“廣袤”“深邃”不過是人類為理解不可理解之物而發明的拙劣表達。
但另一方面,荒野在拒絕我們的同時也在邀請我們進入,不是邀請我們去認識它,而是邀請我們在荒野中實現自我。在這個意義上,荒野并不是絕對與人無關,而是自我發現的熔爐和內在可能性的催化劑。伯格比在《美國的荒野》中寫道,“在梭羅的時代,最廣泛的訴求是探險,是尋求新的東西,是與那些即便沒有歪曲也限制了生命的習俗成規決裂,是探索與發現新的開始和更為堅實的基礎,也是對力量的測試,借此力量人們能夠發現自我,并獲得恰當的尊嚴。憑借荒野提供的邀請與機遇,人類得以繁榮發展,共同體得以建立。荒野呼喚人們去建功立業,去做能夠讓自身獲益的工作,并以一種積極肯定而不是勉勉強強的姿態去生活。”
走向荒野不是一場旅行,而是前往未知之地的偉大冒險。它需要我們對自然的動蕩和危險有充分的認識,也需要最堅定的意志和最有力的決斷。愛默生在《自我依靠》中批評了“旅行的狂熱”(the rage of travelling),認為旅行是“傻瓜的天堂”,是“一種更深層次的不健全的癥狀,影響著整個思維活動”。他還指出,“一個人若是為了尋求娛樂,或是想獲得他本身所不具備的東西而旅行,實際上是在遠離自我,即便年輕也會在古老事物中變得衰老”,最終“帶著廢墟走向廢墟”,在遲暮中玩味一種頹廢的審美趣味。梭羅則在《瓦爾登湖》的開篇寫道,當他離開瓦爾登湖畔,他又再次變成了“文明生活中的旅居者”。對梭羅而言,獨居瓦爾登湖畔并不是一場旅行,而是一場生命的冒險,反倒是從瓦爾登湖畔再次回到文明社會之后,他再次變成了無根的“旅居者”(sojourner)。
旅行與走向荒野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命體驗。我們在旅行之前規劃好景點,看完了這些景點便完成了旅行。旅行的路線被標準化、風險被最小化,本應充滿未知與挑戰的探險,異化為一種可預期、可購買、甚至可量化的產品或服務。以這種方式,“荒野體驗”變成了虛假的口號和無力的修辭,一種在安全范圍內進行的、標榜野性的角色扮演,一種精心包裝的景觀消費。伯格比指出,“人們在荒野中出于本能的探險”很容易被“對‘荒野經驗’的有意識的尋求”所侵蝕。他還看到,某些“欺騙性表象”正在代替我們與環境之間關系,比如“那些生態學概念”。
走向荒野也不是出于一種漫游癥(Wanderlust),它不是對新地點的強烈好奇和對遠方的強烈渴望(Fernweh),而是毅然決然地離開熟悉的場所,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決心”(resolution)從安全之地抽身而出,將自己拋入未知之地。這種抽離與投入更像是被一種深沉的內在必然性或命運的召喚所驅使,在這種強大的驅動力面前,個體的意志既像是發動者又像是被驅動者。我們不是因為自己的好奇和渴望走向荒野,而是被迫走向荒野。不是我們選擇了荒野,而是荒野選擇了我們,我們只是回應了荒野的召喚。
旅行可以有旅伴,走向荒野卻必須在“孤獨”(solitude)中完成。借用美國詩人弗羅斯特(Robert Frost)的一首詩名,前往荒野的人走上了一條“未被選擇的路”(The Road Not Taken)。(弗羅斯特寫道,“兩條路在樹林里分岔,而我——我選擇了人跡較少的那一條,這造成了所有的不同。”)在自然主義者看來,孤獨并不一定意味著與他人相互疏離,形同陌路,而是意味著擺脫習俗和體制的束縛,讓精神從雜務的侵擾和俗常的混亂關系中掙脫出來,獨立地思考自己從何處來,又往何處去,讓思想自由地生長。在很多時候,我們無法進入孤獨的狀態,并不是因為他人的存在,而是因為我們自己的心靈已經習慣于紛擾而忙碌的狀態,無法在靜默中與自己對話,讓思想沉淀。在《瓦爾登湖》題為“孤獨”的一章中,梭羅寫道,“在春季或秋季的漫長雨季里,我度過了一些最愉快的時光。整個上午和下午,我不得不待在屋里,被連綿不斷的雨聲和雨點拍打聲撫慰著;當暮色提前降臨,迎來漫長的夜晚,許多思想有時間在心中生根,并發展它們自己。”在獨自面對荒野時,人也和自己的內心真正照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澄澈,得以洞悉存在的本質,聆聽靈魂深處的低語。在這個時候,他才真正扎下根來,不再是無根的旅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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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奧爾科特(May Alcott)在《康科德寫生》(1869)中對梭羅的素描
為了理解走向荒野在何種意義上是一個異乎尋常的生命行動,我們必須進一步拓展討論的視角。我們還應該看到,在美國的思想語境中,荒野不僅是一個特殊的場所,還是一個含義極為豐富的隱喻。
首先是清教徒的宗教想象。當第一批新英格蘭的移民踏出五月花號,他們發現荒野對生存構成了巨大的威脅,安全和舒適、甚至食物和住所這樣的必需品,都取決于是否能戰勝野蠻的環境。生存的恐懼和擔憂與宗教的想象交纏在一起,讓他們覺得荒野中隱藏著野獸、野蠻人,以及充滿敵意的詭異生物,就連已經文明化的人也面臨著屈從于環境的野性而退化為野蠻人的危險。事實上,這樣的想象可以追溯至舊約時代。在古希伯來民間傳說中,荒野中充斥著惡魔和魔鬼,福音書作者在描述施洗約翰時就借鑒了這一傳統,描繪他身著駱駝毛衣,以蝗蟲和蜂蜜為食,在荒漠中流浪的景象。當然還有耶穌本人: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從約旦河受洗回來,圣靈將他引到荒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
但另一方面,荒野雖然是讓人偏離圣路、陷入誘惑和褻瀆的地方,但也是為救贖做準備的懲戒之地,因而也是受上帝恩典的神圣之地。在福音作者看來,有些靈魂的疾病只有荒野能治愈,花園是無能為力的。我們必須獨自走進荒野,在那里禁食祈禱,然后帶著凈化的視野回歸。清教徒自視為“被揀選者”(the elected),稱自己的國家為“救贖的國度”(nation of redeemers)、“圣徒的國度”(nation of saints)或“山巔之城”(city upon a hill),而美國遠離歐洲世界的特殊地理位置則進一步地加強了這種想象。在他們的想象中,無人問津的蠻荒之地是建筑山巔之城的最佳場所。中選者的一個標志是,在荒野中將上帝的意旨最充分地展現出來,借用米勒(Perry Miller)的一部書名,這是“荒野中的使命”(Errand into the Wilderness)。
其次是對荒野的世俗認知。清教徒將勤勉的勞作以及由此得到的塵世收益視為揀選的標志,并將拓荒視為塵世勞作的突出表現。拓荒意味著讓荒野變成自己的財產,使它從貧瘠的區域變成充滿資源、能夠帶來潛在收益的土地。這體現了流行于新英格蘭地區的洛克式財產觀:只要我們在上帝贈予的禮物中摻入自己的勞動,就理所應當地取得了對它的所有權。個體通過勞動獲得對土地的所有權,這不是單純的物質性占有,還附帶著自由勞作、按勞獲酬、自給自足的道德感和自由感,正是這些構成了美國的民族理念。杰弗遜(Thomas Jefferson)寫道,“如果上帝有自己的選民的話,那么被上帝選中的一定是那些在土地上勞作的人,上帝在這些人的胸膛中特別地放置了堅固而真實的美德。”
但另一方面,荒野拒絕變成人的所有物,它不斷逃逸出人的控制,用強大的異質性要素抵御著人的馴化。在這個角力的過程中,擁有土地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在土地上立足也始終像在流沙中搭建城堡,失去和收縮始終伴隨著獲得和擴張。農場定居點被原始的地貌入侵,作為文明孤島的農場被荒野的黑暗吞噬,這樣的敘事在庫珀(James Cooper)、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倫敦(Jack London)筆下比比皆是。當人從“居有者”(inhabiter)變成“拓荒者”(frontier),在熟悉環境中的生活就變成了在界線上生活。文明與荒野之間的動蕩界線是愉悅與恐懼的沖突之地,拓荒者在渴望與恐懼中不斷地自我確認和自我發現。隨著物理邊界的不斷推進,拓荒者的精神邊界也不斷拓展。但無論遇到怎樣的危險,拓荒總是自愿的行為,它總是和對自由的追求聯系在一起:向東只能被迫而行,向西則可以自由前行。
再次是對荒野的浪漫體驗。荒野被視為原始的、未被玷污的家園,敦促我們反思工業資本主義的功利主義自然觀,進而幫助我們克服機械時代的單調性和同質性。這種觀念不是出自美國本土,而是來自歐洲的浪漫主義文化。在深受浪漫主義影響的超驗主義者那里,荒野被描繪為神秘的靈性場所,將人引向技術進步和物質享受無法到達的深層精神境界。在荒野中,人通過直覺洞察到自然物象背后的精神現實,獲得道德和精神上的超越。在繆爾看來,較為普通的自然區域,比如克拉馬斯盆地,可以交給鐵路人員或開墾者,而超凡的自然區域,比如壯美的約塞米蒂山谷和雷尼爾山,必須完全擺脫技術的毒害和物用的侵蝕。在《沙鄉年鑒》的前言中,利奧波德給出了最具代表性的浪漫主義宣言:“有些人可以沒有野生事物而生活,有些人則不能。這些文章記錄了一個不能沒有野生事物之人的歡樂與困擾。就像風和日落一樣,在進步開始摧毀它們之前,野生事物一直被視為理所當然。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更高的‘生活水平’是否值得以自然、野性和自由為代價。對我們這些少數派來說,看到大雁的機會比電視更重要,尋找銀蓮花的機會是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
本文節選自青年學者、復旦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孫寧所著《荒野中的哲學家》第一章“荒野——作為場所和隱喻”,注釋略。澎湃新聞經出版方授權刊載,標題為后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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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中的哲學家》,孫寧/著,上海三聯書店,2026年1月版
來源: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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