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沖上熱搜
引發廣泛關注
春節期間,12歲的小王從長輩處收到2萬余元壓歲錢。媽媽讓其上交,表示壓歲錢是禮尚往來所得,應交給父母保管使用。但孩子覺得,這是長輩給自己的,理應由自己保管并支配,為此母子倆發生爭吵。
一時間 媽媽讓上交2萬壓歲錢孩子不干了。在社交平臺上,有關“壓歲錢到底歸誰管”的帖子,再度引發熱議。
壓歲錢歸誰管?網友吵翻
在社交平臺上,有關“壓歲錢到底歸誰管”的帖子,頻頻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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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家長認為,壓歲錢不應交給孩子保管,大額財產交給孩子“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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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壓歲錢都是禮尚往來,理應交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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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家長認為,壓歲錢除去禮尚往來的部分,剩余的可交給小孩自己保管,或將壓歲錢用來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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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認為,讓孩子自己掌管壓歲錢,更有利于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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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建議,可以為孩子辦理一張銀行卡,專門用來存放壓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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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部分年輕的網友表示,收到的壓歲錢由自己支配,父母不會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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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表示,壓歲錢會交還父母,給父母用來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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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歲錢歸屬問題曾多次引發訴訟
此前,曾有多例關于壓歲錢歸屬權的法律案例。
今年春節期間,“父親偷拿兒子壓歲錢被判全額返還”的案例,沖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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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10歲男孩小輝,兩年前父母離婚后隨父親生活,多年積攢的8萬余元壓歲錢被父親專門開戶存入銀行。后父親再婚,未經小輝同意,擅自將賬戶內82750元本金及利息全部取走,用于自身結婚開銷。
小輝向父親追討錢款,父親卻以壓歲錢是其親友圈子贈予、曾約定成年后返還為由拒絕返還。
無奈之下,小輝將父親告上法院。
最終,法院審理查明,案涉款項均為長輩對小輝的無償贈與,依據民法典規定,壓歲錢屬于未成年人個人財產,監護人僅享有代管權,非為被監護人利益不得擅自處分。父親以監護人身份挪用款項,并非用于子女學習、醫療等合理用途,構成侵權。法院判決父親全額返還存款及利息共計82750元。
2024年春節過后,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也曾發布一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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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一對夫妻要求分割孩子名下相應銀行存款,共計26萬余元。
法官指出,離婚案件分割的財產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壓歲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上述存款是長輩基于親屬關系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該存款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因此,法院對該請求不予支持。
壓歲錢的所有權,到底歸誰?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的“贈與行為”——贈與人(長輩)自愿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孩子),只要孩子或其監護人表示接受、錢款完成轉移,贈與就成立,壓歲錢的所有權也隨之歸孩子所有。
這里有兩個常見誤區,家長們要避開:
誤區1:“壓歲錢是我和親戚的人情往來,本質是家長的錢”—— 錯!也就是說,即便在人情往來中,父母同時也給對方孩子壓歲錢,這也是兩個獨立的法律行為,不能相互抵消。您給別人的,是您的贈與;別人給孩子的,是孩子的合法財產,兩者不能混淆。
誤區2:“孩子太小,不會管錢,錢該歸家長”—— 錯!民法典第十三條明確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就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哪怕是襁褓中的嬰兒,也有權接受贈與、擁有自己的壓歲錢。
孩子使用壓歲錢需要征得家長同意嗎?
那么,孩子能自由支配壓歲錢嗎?這取決于孩子的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典》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是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的一個分界線。
也就是說,如果孩子不滿八周歲,那么就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無法獨立處分財產,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理。如果孩子八周歲以上,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律師進一步解釋,不滿八周歲的孩子,不能獨立使用自己的“壓歲錢”;已滿八周歲的孩子可以用壓歲錢購買文具、課外書、小零食等這些小額、日常的消費。
如果孩子想用壓歲錢購買昂貴的手機、給網絡主播巨額打賞,這些行為超出了其年齡、智力能判斷的范圍,必須經過父母的同意或追認,否則可能無效。如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通過上述方式花費了與其年齡和智力不相稱的費用,可以請求網絡服務提供商予以返還。
孩子的壓歲錢,父母能花嗎?
孩子的壓歲錢,父母能不能花?《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給出了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孩子)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簡單說,家長可以“保管”,但不等于擁有所有權,更不意味著可以隨意使用。
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動用這筆錢呢?如果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是可以處置的。這3種合法處置方式可以參考:
存入專屬賬戶:為孩子辦理專屬銀行卡,將壓歲錢存入,等孩子成年后交還;
用于孩子的日常開支:比如支付孩子的學費、興趣班費用、生活用品費、醫療費用等,直接惠及孩子的支出均合法;
用于孩子的財產增值:比如購買穩健的理財產品(需以孩子名義,且不違反法律法規),但必須優先保障資金安全,不能盲目投資。
律師提示,對于年滿八周歲的孩子,即使是為了孩子利益的開支,也應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明確反對父母動用這筆錢去做某件事,除非這件事關乎其基本權益,否則監護人不應強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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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孩子的壓歲錢“充公”了嗎?
又是如何使用的?
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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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馬瑞
綜合 | 中國青年報 河南廣播電視臺 紅星新聞 極目新聞 半島都市報 央廣網 新民晚報 山東高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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