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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最新數據顯示,2025年全年,我國累計注冊近5萬家低空經濟相關企業,相比2024年同期增加141.0%。而根據中國民航局數據,中國低空經濟市場規模到2035年有望達3.5萬億元。與產業高速發展相伴而生的,是飛行安全、責任界定、風險保障等亟待破解的制度短板,這些痛點制約著低空經濟的規范化推進,也成為了產業規模化發展的“攔路虎”。
為破解這一發展瓶頸,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民航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推動低空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到2030年基本形成低空保險政策框架。
此次《意見》的發布,意味著低空經濟行業首部“交強險”開啟落地倒計時,低空經濟安全監管加速邁(參數丨圖片)向多元共治時代。
破解“裸飛”痛點,讓交強險“飛”上天
作為低空經濟的核心支柱,無人機產業正處于從“野蠻生長”向“規范提質”轉型的關鍵期。此前,無人機“裸飛”現象時有發生,不僅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也讓事故發生后的賠償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將保險作為強化場景運營安全監管、健全事故處理制度的重要手段,是《意見》最具創新性的部署之一。
據悉,《意見》共涵蓋健全低空保險政策體系、加快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強化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提升保險可持續經營能力、強化組織保障五部分內容,其中,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對低空產業發展具有標志性意義。
《意見》明確,對于按照法律法規應當投保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推動將強制投保要求納入飛行活動審批等管理環節的審查前置條件,在飛行運行管理中加強投保情況核查,在事故處置時“凡處必核”。研究建立與強制投保相關的責任主體、責任認定、處置程序等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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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灣區新經濟研究院院長朱克力指出,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是《意見》的核心抓手,將從三個維度重塑產業生態:
其一,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對于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和中大型、有人機無人駕駛航空器,依法強制投保責任保險,從制度上杜絕“裸飛”現象,倒逼運營主體加強安全管理、提升技術水平,從源頭降低事故風險。
其二,完善事故處理機制。強制保險為事故受害者提供了可靠的經濟賠償保障,避免了因運營主體無力賠付而引發的社會問題,同時也為監管部門快速處置、高效理賠提供了制度支撐。
其三,推動產業規范化發展。強制投保將有效篩選出具備安全能力、合規意識的優質主體,淘汰低水平、高風險的落后產能,推動資源向合規經營、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企業集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由此可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不僅是“安全底線”,更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助推器”,將推動低空產業從“野蠻生長”向“規范有序”轉型。
從“被動”到“主動”,低空經濟安全進入多元共治時代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研究員張曉蘭表示,《意見》將健全低空經濟領域的保險政策體系,通過規劃引領、監管嵌入、機制激勵,為低空保險規范化發展筑牢制度環境,這也是推動保險體系深度融入低空經濟的重要前提。
在規劃引導方面,《意見》明確將保險納入低空經濟發展規劃和制度建設總體部署,鼓勵地方因地制宜出臺促進低空保險發展的支持政策。在監管規則嵌入方面,《意見》要求將保險機制納入低空安全監管體系,把保險作為強化場景運營安全監管、健全事故處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機制鼓勵方面,通過政策支持引導經營主體主動運用保險工具,推動低空保險從“被動覆蓋”向“主動保障”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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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意見》正式發布前,保險行業已在低空領域展開了探索。
2024年1月,《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正式施行,要求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飛行活動,應當依法投保責任保險。
與此同時,頭部險企加速布局。2024年7月,人保財險發布全國首個低空飛行器專屬保險,為飛行器機身、第三者責任及機上人員、通訊鏈路丟失等提供綜合保障;2025年5月,該公司在廣東發布全新全方位低空經濟保險服務體系。
平安產險也在持續探索“保險+服務+科技”模式,從航空器研發制造、基礎設施建設到飛行運營及配套服務等環節,全面保障人員安全、財產損失及第三方責任風險,實現了對低空經濟全鏈條風險的系統性覆蓋,截至目前,平安產險已累計承保超15萬架無人機,提供風險保障超過900億元,低空航空器賠付金額超11.7億元。
2025年8月,全國首個低空經濟共保體在重慶成立,匯聚19家保險公司力量,通過“風險共擔”機制破解單一機構承保能力不足難題。
有數據統計,我國已有超過30家保險公司開展低空保險業務,產品數量多達上百款,保障范圍涵蓋航空器財產損失、三者責任、人身意外等多種類型,為支撐產業穩健運行提供了重要力量。
正如朱克力所言,低空經濟的安全治理,正從單一行政監管,轉向“行政監管+市場約束+保險托底”的多元共治模式。保險不再是事后賠付工具,而是事前風險識別、事中過程管控、事后損失分擔的全鏈條治理工具,通過保費杠桿、費率浮動、承保條件等市場化手段,倒逼低空經濟運營主體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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