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名00后女外賣騎手小葛(化名)的遭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月22日下午6時許,小葛在送餐至一居民樓五樓時,男顧客王某某(21歲)已在樓梯口等候。完成交接后,小葛轉身離開,卻隨即收到對方通過外賣平臺發來的騷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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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顯示,王某某先是詢問小葛一天的收入,隨后赤裸裸地提出:“給你200能不能陪我一次?”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性騷擾,小葛沒有沉默,而是果斷選擇了報警。在得知小葛報警后,王某某在半小時內連續發送了57條信息請求原諒,甚至提出請吃飯,試圖“私了”。
在警方介入協調下,王某某主動道歉并提出賠償300元。小葛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賠償是他主動提出的,我覺得300塊錢不多,他做錯了事,不能零成本就擺平。”她強調,“女孩子受欺負不應該覺得丟人,你本身沒有錯,該為自己發聲就要為自己發聲。”
2月26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通過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閔行”發布警情通報:經查,王某某當日取餐后,通過外賣平臺聊天功能向女性外賣送餐員多次發送騷擾信息,警方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警方同時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于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騷擾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從民事角度看,王某某以帶有性暗示的言語,在短時間內密集發送57條信息,明顯違背了小葛的意愿,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關于性騷擾的認定。受害者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從行政角度看,該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該法第四十二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王某某在半小時內發送57條騷擾信息,已嚴重干擾了小葛的工作與心理狀態,符合治安處罰的適用條件。
此案未追究刑事責任,核心在于行為方式與后果。王某某僅通過文字進行騷擾和信息轟炸,未使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也無肢體接觸,未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殘等嚴重后果,因此尚未觸及刑事犯罪的紅線。但即便雙方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也不影響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此事件將外賣騎手,尤其是女性騎手面臨的職業安全風險置于聚光燈下。外賣員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需要頻繁進入陌生環境、與陌生人接觸,且常常在夜間單獨作業,這使得他們更容易成為被騷擾甚至侵害的對象。
盡管各大平臺均有相應的安全機制和投訴渠道,但類似事件仍時有發生。當騷擾來自服務對象時,騎手往往陷入兩難:嚴厲拒絕可能招致差評投訴,影響收入;隱忍不言則助長對方氣焰,自身權益持續受損。
法律專家建議,從業人員在遭遇類似情況時,應第一時間保留證據(如聊天記錄、錄音錄像),并向平臺舉報,同時果斷報警。平臺方也應加強審核與懲戒機制,對實施騷擾的用戶采取限制下單、封禁賬號等措施,并與警方建立更高效的聯動處置通道。
小葛的“不能零成本就擺平”態度,具有重要的社會示范意義。在許多性騷擾事件中,受害者因感到羞恥、害怕報復或覺得維權程序繁瑣而選擇沉默,這無形中縱容了違法行為。小葛的果斷報警,不僅讓騷擾者受到了法律制裁(行政拘留),也通過民事賠償讓其付出了實際代價。
《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此案也提醒公眾,性騷擾絕非“小事”或“玩笑”,而是明確的違法行為。無論是言語、文字、圖像還是肢體行為,只要違背他人意愿,均可能構成性騷擾。
外賣平臺作為連接騎手與顧客的中間方,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責任。除了事后處理,更應加強事前預防,例如通過技術手段識別異常聊天內容、建立一鍵報警系統、加強騎手安全培訓、完善對騷擾用戶的懲戒規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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