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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陀人從唐末迅速崛起于代北后,一度成為中國歷史上叱咤風云的民族,鎮壓黃巢起義,爭霸中原,左右唐室,并最終在五代建立了封建王朝,史籍對于他們的事跡書不勝書。然而在此之前,沙陀是一個并不引人注目的部族,唐朝文獻對他們的記述少之又少,而游牧民族本身又沒有記錄保存史料的傳統,因此對于沙陀人的早期歷史一直模糊不清。五六十年代,岑仲勉先生對沙陀的早期歷史做過一些研究,近年徐庭云先生又專文探討了沙陀的族源和內遷中原以前的情況,王鐘翰先生主編的《中國民族史》也對沙陀的起源和內遷情況進行了論述。但是,由于文獻資料的嚴重缺乏以及人們對于史料理解角度的不同,因而也有許多問題沒有真正得到解決。本文擬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沙陀的族源及其早期歷史作進一步的考察,是否得當,尚祈不吝賜正。
一、沙陀的族源
《冊府元龜》卷956《外臣部·種族》:“沙陀突厥,本西突厥之別種也。”
《新唐書》卷218《沙陀傳》:“沙陀,西突厥別部處月種也。”
《新五代史》卷4《唐莊宗紀》:“其先本號朱邪,蓋出于西突厥。”
上述諸書,都指出沙陀出于西突厥,尤其是《新唐書》明確指出其出自“西突厥別部處月種”。但徐庭云先生在《內遷中原以前的沙陀及其族源》一文中認為:史籍中記載的“沙陀的重要族源是西突厥,這無疑是正確的;與此同時,這些記載顯然將沙陀復雜的族源問題簡單化了,即以沙陀與西突厥的關系而論,也不是一句簡單的‘西突厥別部處月種’所能概括的。‘沙陀’是一個多民族的混合體,根據現有的資料,其族源起碼還應包括突厥、回紇、粟特3個主要的民族成分,每一民族之中,又包括若干部落。”最后,他列出了一個沙陀族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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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說:“自然,這些遠遠不足以概括沙陀人的族屬,例如沙陀人中還可能有韃靼的成分,以至到了元代,一些汪古人自稱是沙陀人的后裔。”
徐文為我們提出了一個頗有意義的話題:究竟應該如何認識沙陀的族源。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應該明確“族源”一詞的概念。
對“族源”一詞如何解釋?筆者查閱了許多工具書,沒能找到現成的答案,或許是因為這一詞匯過于普通或明了的緣故吧,這些工具書對其都不予收錄。不過,對于“源”字,諸書倒均有解釋。以頗具權威的《辭源》的解釋為例:“源,水流起頭的地方。”《漢語大字典》除上述解釋外,又補上了一條:“來源、根源”。據此理解,筆者以為,“族源”也就是一個民族起頭的那個氏族或部落。沙陀的族源,也就是沙陀起頭的氏族和部落。如果這樣理解不錯的話,那么首先粟特人不是沙陀的族源。
徐文認為,“早在沙陀人進入中原地區之前,突厥地區的粟特人便與突厥人融合,開始了所謂粟特人突厥化的過程。作為西突厥別部沙陀人中自然也不例外地融入了粟特人的成分”。這只是一種推測。歐陽修說:“當是時,西突厥有鐵勒、延陀、阿史那之類為最大;其別部有同羅、仆骨、拔野古等以十數,蓋其小者也;又有處月、處密諸部,又其小者也。”所以,粟特人即使是在突厥化,但恐怕也未必就會融合到沙陀人中間。至于以“沙陀三部落”的稱呼作為粟特人是沙陀族源最重要的證據,則更加難以成立。
“沙陀三部落”,即指沙陀、薩葛(亦稱薛葛、索葛)、安慶三部落。中外學者已考訂出,薩葛即粟特的不同音譯,而安慶部落,從其都督史敬存的出身看,亦當為昭武九姓胡人即粟特人部落。從人們將沙陀人與粟特人合稱為“沙陀三部落”,可見其關系至為密切,甚至可以說他們已經融為一體。如安叔千,“沙陀三部落種也”;安仁義,“沙陀人”;康義誠,“代北三部落人也”;米志誠,“沙陀部人”等等。安叔千、安仁義、康義誠、米志誠,從其姓氏看,顯然為昭武九姓胡人即粟特人,而史籍卻將他們寫作“沙陀三部落人”、“代北三部落人”、“沙陀部人”、“沙陀人”,可見其已融為一體。
但是,據筆者所見到的材料,“沙陀三部落”稱呼的出現,最早在文宗開成年間(836—840),《舊唐書》卷161《劉沔傳》:“開成中,黨項雜虜大憂河西,沔率吐渾、契丹、沙陀三部落等諸族萬人、馬三千騎,徑至銀、夏討襲。”而“沙陀”以部族名出現,最晚在玄宗時,《全唐文》卷284張九齡《敕伊吾軍使張楚賓書》:“近得卿表,知沙陀入界,此為劉渙兇逆,處置狂疏,遂令此蕃,踅有遷轉。今劉渙伏法,遠近知之,計沙陀部落 ,當自歸本處。”劉渙“兇逆”“伏法”一事,在開元二十二年(734),下至文宗開成年間,至少已有102年,即在“沙陀三部落”稱呼出現的一個多世紀以前,沙陀部族已經形成。因此,可以說沙陀族中融入了粟特人的成分,但卻不能以此證明粟特人是沙陀的族源,至于汪古人自稱為沙陀人的后裔,也只能說是一些韃靼人或回鶻人加入了沙陀民族共同體,同樣不能說明他們是沙陀人的族源。
回紇人是沙陀的族源亦值得懷疑。所謂回紇人是沙陀的族源,依據主要是以下幾點:
1.沙陀人將拔野奉為始祖。
2.《舊五代史》卷25《唐武皇紀》中有“太宗平薛延陀諸部,于安西、北庭置都護屬之,分同羅、仆骨之人,置沙陀都督府”的記載。
3.天寶初,沙陀酋長骨咄支擔任了回紇副都護的職務。
4.吐蕃將沙陀看作是回紇人。
然而第1、2條材料,歐陽修已予以駁斥,云“其說皆非也”,“朱邪,部族之號耳,拔野古與朱邪同時人,非其始祖,而唐太宗時,未嘗有沙陀府也”。朱邪既為“部族之號”,當不能說與拔野古為“同時人”。實際上拔野古亦為部族之號,應該說拔野古與朱邪為同時部族。突厥汗國衰落后,回紇成為漠北的霸主,勢力影響到西域地區。《資治通鑒》卷233貞元五年十二月庚午條載:“先是,安西、北庭皆假道于回鶻以奏事,故與之連和。……又有沙陀六千余帳與北庭相依,及三葛祿(胡注:三葛祿,葛邏祿三部也)、白服突厥皆附于回鶻。”《資治通鑒》所記雖為貞元間事,但沙陀、北庭與回鶻之間的如此關系,并不始于貞元年間。《舊唐書》卷4《地理志》安西大都護府條載:“上元元年,河西軍鎮多為吐蕃所陷,有舊將李元忠守北庭,郭昕守安西府,二鎮與沙陀、回鶻相依,吐蕃久攻之不下。”上元元年,即公元760年。
但這仍不是沙陀“附于回鶻”的開始。回紇從開元年間就開始強盛,天寶初年,葛邏祿一支臣屬回紇,并成為其屬部之一,沙陀亦當在此時“附于回鶻”。所以骨咄支兼任回紇副都護,只能說明沙陀人依附于回紇的事實卻不能成為回紇為沙陀族源的證據,況且如前所述,天寶時沙陀部族已經形成。至于吐蕃將沙陀看作是回紇人,同樣也只能說明沙陀依附于回紇年代久遠,彼此結成了密切的關系,而不能證明回紇是沙陀的族源。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盡管沙陀部族中有不少粟特人、回鶻人以及韃靼人等成分,但只能說這些部族加入了沙陀民族共同體,而不能說明它們是沙陀的族源。正如大江大河從源頭流出后,在形成過程中匯入許多支流一樣,沙陀族在形成過程中,除它的族源外,亦融入一些其他部族成分,最后組成了沙陀民族共同體。
那么,沙陀的族源究竟是哪個氏族或部落呢?我們再仔細品味以下兩條材料:
《新唐書》卷218《沙陀傳》:“沙陀,西突厥別部處月種也。……處月居金娑山之陽,蒲類之東,有大磧,名沙陀,故號沙陀突厥云。”
《新五代史》卷4《唐莊宗紀》:“李氏之先,蓋出于西突厥,本號朱邪,至其后世,別自號曰沙陀,而以朱邪為姓。”
這里,首先應該明確處月、朱邪、沙陀三種稱謂的確切含義以及彼此之間的關系。
1.處月。
處月為西突厥別部,貞觀末年統屬于阿史那賀魯。從史料顯示的情況看,它至少包括兩個部落:處月部,《新唐書》卷218《沙陀傳》:“賀魯來降,詔拜瑤池都督,徙其部庭州之莫賀城,處月朱邪闕俟斤阿厥亦請內屬。”預支部,《舊唐書》卷4《高宗紀》:顯慶元年八月,“左衛大將軍程知節與賀魯所部歌邏祿獲剌頡發及處月預支俟斤等戰于榆幕谷,大破之。”“俟斤”為部落首領稱號,可見“朱邪闕俟斤”和“預支俟斤”分別代表處月部落聯盟的兩個部落。此外,一些研究者將射脾部也列入處月部落之中。處月部后來分成兩支,“東留故地者稱沙陀,西徙碎葉水西者,西方史籍稱為Cigil,為構成喀剌汗朝的主要部落”。
2.朱邪。
照歐陽修的說法,朱邪起初是沙陀的號,后來演變為姓。元耶律鑄《涿邪山詩》注云:“涿邪山者,其山在涿邪中也。涿邪后聲轉為朱邪,又聲轉為處月。……處月部居金娑山之陽,皆沙漠磧鹵地也,……即今華夏猶呼沙漠為沙陀,突厥諸部遺俗至今亦呼其磧鹵為朱邪,又聲轉為處月,今又語訛聲轉而為川闕。”即朱邪同于處月,都來自“涿邪”一詞,本為沙漠、沙陀之意。今人亦有類似觀點,認為“唐代文獻將沙陀原來的名稱處月,譯寫成‘朱邪’,作為沙陀統治者氏族的姓氏”。但是,岑仲勉先生認為,耶律鑄所謂“涿邪、朱邪為聲轉,說誠最當”,但朱邪轉處月,卻不可信,“處月、朱邪往往連稱,不能以朱邪概處月”,并說“盛昱《闕特勤碑跋》已舉其證”。按如上所述,朱邪只是處月部落聯盟中的一部,故岑說甚是。
3.沙陀。
從現有資料看,“沙陀”一詞最早出現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即《新唐書》卷218《沙陀傳》所謂“永徽初,賀魯反(按賀魯反在永徽二年——引者),……于是射脾俟斤沙陀那速不肯從,高宗以賀魯所領授之。”而據《新唐書·沙陀傳》,“沙陀”一名系由“大磧”而來,本為處月居地,后來成為處月之號,那么,“沙陀那速”之“沙陀”,究竟是地名抑或部名、人名?沙陀與朱邪到底是何種關系?試作如下分析。
首先看第一個問題。關于射脾,岑仲勉先生說:“按賀魯所統為失畢五姓及處月、處密等眾。……失畢亦翻失卑。準此以推,射脾蓋失畢之異譯。……五失畢之長為俟斤。《新唐書》卷218《沙陀傳》言射脾俟斤,又射脾即失畢之旁證。”而上引盛昱及薛宗正先生以為射脾疑為“處月別部”。但無論何種解釋,射脾為部落名這點是沒有疑問的。這樣,“沙陀那速”之“沙陀”,當不會是部名。又,薛宗正先生認為,“沙陀既冠以為姓,足證此名決非意譯而乃音譯”。所謂“意譯”,即為大磧之譯,“音譯”,即作為姓名(未必就是姓氏)。如果這樣理解不錯的話,那么“沙陀那速”中的“沙陀”亦非地名,而是人名。
再看第二個問題。《新五代史》卷4《唐莊宗紀》云:“ 其先本號朱邪,蓋出于西突厥,至其后也,別自號曰沙陀,而以朱邪為姓。”岑仲勉先生據此指出:“沙陀是部,朱邪是姓,兩者并非同一。”但是,這種說法并沒有解決以下一個問題,即在朱邪盡忠以前(甚至包括朱邪盡忠在內),史籍都將“沙陀”作為沙陀人的姓或號,如《冊府元龜》卷956《外臣部·種族》云:“沙陀突厥本西突厥之別種也,唐則天通天中有(黑)[墨]離軍討擊使沙陀金山為金滿州都督,其后又有沙陀骨咄支、沙陀盡忠等十余人,皆官至將軍,仍兼金滿州都督。”《新唐書》卷218《沙陀傳》亦云:“龍朔中,以處月酋沙陀金山從武衛將軍薛仁貴討鐵勒,授墨離軍討擊使。長安二年,進為金滿州都督,累封張掖郡公。金山死,子輔國嗣。……(輔國)死,子骨咄支嗣。……(骨咄支)死,子盡忠嗣。”直到司馬光修《資治通鑒》時,才將“沙陀盡忠”改為“朱邪盡忠”。
既然“其先本號朱邪”,后又以朱邪為姓,為什么在中間一段時間卻以“沙陀”為號或姓呢?
上引《新唐書》卷218《沙陀傳》云:“賀魯來降,……處月朱邪闕俟斤阿厥亦請內屬。”但不久阿史那賀魯叛唐,朱邪孤注亦“以高宗永徽二年殺招(尉)[慰]使果毅都尉單道惠,而與賀魯言和”。朱邪孤注是否繼阿厥為朱邪部俟斤,已無從考證,不過他是朱邪部人甚至為部落頭目,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朱邪孤注既殺單道惠,遂據守牢山(一作中牢山)。“其山險絕”,唐將梁建方“分兵數道并進,鼓而登,四面攻之,賊眾大潰。孤注攜所親夜遁,建方使副總管高德逸輕騎追之,行五百余里,孤注據險拒戰,于陣生擒,斬之”。同時“斬首九千余級,虜渠帥六千,俘生口萬余”。這次戰役是同朱邪孤注進行的,因此所俘虜“渠帥”、“生口”當主要為朱邪部人。那么,這些被俘虜的“渠帥”、“生口”被安置到何處呢?
《舊五代史》卷25《唐武皇紀》載:“太祖武皇帝,諱克用,本姓朱邪氏,其先隴右金城人也。始祖拔野,唐貞觀中為墨離軍使,從太宗討高麗、薛延陀有功,為金方道副都護,因家于瓜州。”所謂“始祖拔野”,如上所述,歐陽修駁其為無稽之談。但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提到了李克用的先人曾擔任墨離軍使,“家于瓜州”之事。
從上引《冊府元龜》及《新唐書》卷218《沙陀傳》的記載可知,李克用先人擔任墨離軍使者,是沙陀金山。墨離軍恰恰在瓜州,所謂“因家于瓜州”,即由此而來。唐在大敗朱邪孤注的次年即永徽四年(一作五年),“即處月地置金滿、沙陀二州,皆領都督”。唐代羈縻府州的設置原則是,“即其部落列置州縣,其大者為都督府,以其首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作為“處月酋”的沙陀金山,為什么沒有擔任或繼襲金滿州或沙陀州都督,而到瓜州去擔任墨離軍使一職?這又回到了上面的話題。
據《新唐書》卷218《沙陀傳》的記載,沙陀金山擔任墨離軍使是在其隨薛仁貴討鐵勒之后。薛仁貴討鐵勒,在龍朔元年(661)年底至二年年初,距永徽三年(652)梁建方大破朱邪孤注為10年左右的時間。因此,筆者頗懷疑,永徽三年唐大破朱邪孤注后,即將俘虜的朱邪部“渠帥”及“生口”遷往瓜州地區,故金滿、沙陀二州的都督與朱邪部無緣。直到龍朔元年沙陀金山從薛仁貴討鐵勒立功,才被授予墨離軍使一職。之后,又過了30余年,沙陀金山終于回到老家,并擔任金滿州都督。
朱邪部從永徽三年被唐軍大敗后,一個多世紀默默無聞,以至人們甚至忘記了他們的姓氏(或部號),而以其居住的地名“沙陀”名之,于是出現了沙陀金山、沙陀輔國、沙陀骨咄支等等。但在朱邪部內部,無疑還繼續保持著他們的族號,所以當他們一離開沙陀磧,史書也馬上恢復了其“朱邪”的族號(或姓氏),出現了朱邪盡忠、朱邪執宜、朱邪赤心……。但是,“沙陀”一名已深入人心,于是便成為以處月朱邪部為核心的民族共同體的名稱了。至于沙陀金山與沙陀那速之間,似乎并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因為沙陀那速為射脾俟斤,或如岑仲勉先生所言,為失畢部落;即使為處月部,也并非朱邪氏族,而金山以下的世系,是較為明確的,即金山—輔國—骨咄支—盡忠—執宜—赤心—克用,均為朱邪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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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沙陀的早期歷史
沙陀人的早期歷史,史籍中僅留下一些零星記載。沙陀金山以前,上文已有所涉及,下面僅就沙陀金山以后的幾個問題作一些考察。
1.沙陀金山的卒年。
《新唐書》卷218《沙陀傳》云:“金山死,子輔國嗣。先天初避吐蕃,徙部北庭,率其下入朝。開元二年,復領金滿州都督。”岑仲勉先生據此并證以《元和姓纂》沙陀,“西北蕃突施施首領也,神龍、右騎衛大將軍金滿州都督張掖公沙陀金山;開元、左羽林衛大將軍永壽郡王沙陀輔國”,認為“似金山確卒于先天之前”。但是,《冊府元龜》卷971《外臣部·朝貢》載:先天元年“十月,突厥(汝)[沙]陀金山,十一月突厥十姓,十二月吐蕃、新羅并遣使來朝。”卷974《外臣部·褒異》載:開元二年“十二月壬戌,沙陀金山等來朝,宴于內殿。”岑仲勉謂“《元龜》仍書沙陀金山者,或承舊文,未暇詳審而誤為國名也”。
按所謂“開元、左羽林衛大將軍永壽郡王沙陀輔國”,并不意味著沙陀輔國從開元元年起就接替了其父的位置,史籍恰恰載明沙陀輔國是“開元二年復(?)領金滿州都督”的;“金山死,子輔國嗣,先天初避吐蕃”云云,亦沒有明確說明沙陀金山就是死于先天前。因此,僅據這兩條材料,似不足以說明“似金山確卒于先天之前”。
《唐文拾遺》卷65載有不著撰人姓名的《大唐銀青光祿大夫、金滿州都督、賀蘭軍大使沙陀公故夫人金城縣君阿史那氏墓志銘》一篇。志文云:夫人“年十有七歸于沙陀氏”,“春秋二十五以開元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構疾終于軍舍”。即阿史那氏是在景云二年(711)嫁予沙陀公的。志文又云:夫人于開元八年三月二十九日“遷祔于長安縣居德鄉龍首原先公特府君之塋,禮也”。
這里,首先需要搞清楚“沙陀公”為何許人。
墓志題名為“金滿州都督、賀蘭軍大使沙陀公故夫人”阿史那氏墓志銘,說明阿史那氏的夫君“沙陀公”當時還健在,否則當用“故沙陀公”的字樣,這是唐人撰寫墓志的通例。仍以開元年間墓志為例,如:《唐故蜀王府記室蔡府君妻張夫人墓志銘》、《唐故太府丞兼通事舍人左遷潤州司事參軍源府君夫人清河崔氏墓志銘》、《唐故榮州長史薛府君夫人河東郡君柳墓志銘》等等,舉不勝舉。開元年間擔任金滿州都督的,史籍明確記載的為沙陀輔國,此外,亦有可能是沙陀金山。不過,沙陀金山從龍朔初就擔任墨離軍使,以時年20歲計,到景云二年已是70或近70歲的老人,似不可能娶出身名門的17歲的阿史那氏為妻。因此,此“沙陀公”必是沙陀輔國無疑。
那么,墓志中的“先公特府君”又是誰呢?據墓志文,阿史那氏為西突厥酋長阿史那步真之曾孫女,斛瑟羅之孫女,懷道之長女,可謂名門。但是,西突厥和沙陀雖然都是游牧民族,卻似乎并不存在出嫁女兒隨生身父母而葬的習俗,阿史那氏之所以從數千里之外的“軍舍”“遷祔”于長安“先公特府君之塋”,實際上是感染了唐風。而唐人(漢族)亦并無出嫁女兒隨生身父母而葬的習俗。因此,此“先公特府君”應該是一位沙陀人。
關于“ 祔”字的釋義,《說文解字》一上:“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禮記》卷2《檀弓上》:“周公蓋祔。”鄭玄注:“祔,謂合葬。”既然阿史那氏死時,其丈夫沙陀輔國尚健在,當然也不存在合葬的事,所以阿史那氏的“遷祔”,只能是前一種解釋,北方農村至今仍有丈夫未亡而妻子先死者遷祔公婆墳旁的習俗。從文獻記載的情況看,沙陀人在開元前后入居長安者, 有沙陀金山、輔國父子二人,沙陀輔國既然在開元二年“復任金滿州都督”,那么留在長安的只有沙陀金山。如上所述,如果沙陀金山在龍朔初年擔任墨離軍使時是20歲,那么到開元初年已經是70多歲,他在開元二年底入朝,不久死于長安,也算壽終正寢。幾年之后,他的兒媳阿史那氏“終于軍舍”,“遷祔”于“長安縣居德鄉龍首原”沙陀金山之塋,禮也。
2.沙陀人早期活動的地域。
沙陀人早期的活動地域,《新唐書》卷218《沙陀傳》云:“處月居金娑山之陽,蒲類之東,有大磧,名沙陀,故號沙陀突厥云。”《舊五代史》卷4《唐武皇紀上》、《新五代史·唐莊宗紀上》亦有類似記載。蒲類,或指縣,或指海。蒲類縣在今新疆奇臺東南部;蒲類海即今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西的巴里坤湖,二者相距約有1000里。金娑山,丁謙謂“在巴里坤城東三百里,西圖作尼赤金山”。巴里坤城東300里,即唐折羅漫山(亦作時羅漫山),此山“在伊州(今新疆哈密)以北120里,其地水草豐美,森林茂密”,周圍并無“大磧”。岑仲勉認為丁謙之說“無非因蒲類海而旁想及之,并無他據”,甚是。沙畹將金娑山及《新唐書·西突厥傳》中的金娑嶺均以博克達(Bogdo)釋之,岑仲勉亦認為其不確。岑仲勉先生曾考訂處月所居部地,認為其在天山以北的空格斯(即今伊犁河)流域一帶,說此地產金,“唐于此置金滿州,度必以產金而命名,非取義于后漢之金滿城者”。并說處月“與沙陀是二非一”。關于此點岑氏說其在專著《沙陀考》中詳之,可惜這部專著至今未能面世。
按金滿州都督府“永徽五年以處月部落置,為州,隸輪臺,龍朔二年為府”,隸北庭都護府。輪臺,在今烏魯木齊市北,北庭都護府,治今奇臺西部,兩地距離空格斯流域分別約有1200里到1400里。當然,隸于北庭都護府的羈縻府州有較此更遠者,如雙河都督府、陰山州都督府等,但從史籍記載的情況看,似乎金滿州都督府距離北庭都護府治所的庭州并不太遙遠。
岑仲勉先生說,處月“與沙陀是二非一”,即沙陀人住地與金滿州都督府不在一地,筆者對此是持否定態度的,理由是,自沙陀金山起,金滿州都督一直由沙陀人擔任,很難想象,沙陀人擔任都督的金滿州都督府卻在他們住地的千里之外。雪犁先生主編的《中國絲綢之路辭典》對金滿州都督府的解釋是“……因唐朝的庭州為漢朝的金滿,故金滿州都督府應即位于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縣的北庭古城周圍”,似更接近于事實。
然而,史籍中所載的沙陀人的居住地也實在是令人費解,若以博格達(即博格多)山為唐金娑山,則博格多山南(陽)為唐西州,盡管在今吐魯番(即西州治所)出土文書中,有“沙陀口”的字樣,但并不能說明此處有大批沙陀人聚居,恰恰相反,這里是西域地區漢人和昭武九姓胡人集中居住的地區。況且,這里也無“大磧”存在。因此,我們有理由對《新唐書·沙陀傳》中所描述的沙陀人居住的地理方位產生懷疑。
《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五冊將“沙陀磧”標記在準噶爾盆地南部的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地帶,這里位于博格多山脈北部,唐蒲類海及蒲類縣西部。雖然不盡合“金娑山之陽,蒲類之東”的記載,卻也在此周圍地區。唐朝距離現在雖已經過了1000余年,自然地理、地貌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但似乎不至于使一座大沙漠從“金娑山之陽,蒲類之東”而飛越至金娑山之陰,蒲類之西。所以,筆者認為,《新唐書·沙陀傳》雖然記述“沙陀磧”在金娑山、蒲類一帶是正確的,但在具體的方位上卻是不確切的。
即便如此,沙陀人早期的活動地域也經歷了幾次遷徙。
第一次即龍朔初或更早以前的永徽三年。如上所述,沙陀金山被唐授予墨離軍使,到瓜州(治今甘肅安西東南部)任職,其部落當隨同前往。直到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或更晚的長安二年沙陀金山升任金滿州都督,部落又隨同遷回。這樣,沙陀人在瓜州一帶至少生活了30多年。
第二次即先天初年,沙陀人為避吐蕃,遷到了北庭。
第三次在開元二十二年(734)前后,沙陀人一度遷到了伊州。前引張九齡《敕伊吾軍使張楚賓書》載其事云:“敕伊州刺史、伊吾軍使張楚賓:近得卿表,知沙陀入界。此為劉渙兇逆,處置狂疏,遂令此蕃,踅有遷移。今劉渙伏法,遠近知之,計沙陀部落,當自歸本處。卿可具宣朝旨,以慰其心,兼與蓋嘉運相知,取其穩便。豐草美水,皆在北庭,計必思歸,從其所欲也。卿可量事安慰,仍勿催迫。”沙陀人因“劉渙兇逆”而“遷轉”至伊州界,想必是劉渙在“兇逆”之時對他們進行了迫害。不過,沙陀人似乎在劉渙“伏法”后不久就又回到了北庭,因為“豐草美水,皆在北庭”,所以有肅宗上元年間安西、北庭與沙陀“相依”之事。
當然,沙陀是一個游牧民族,他們活動的地域流動性大,在西州也留下他們活動的痕跡,如前引吐魯番(唐西州高昌縣)出土的武周時期(680—704)的文書中,有“沙陀口”的字樣。這樣,沙陀人早期的活動地域,大體以北庭為中心,包括西州、伊州以及瓜州,即今新疆準噶爾盆地南部至吐魯番、哈密及甘肅西部一帶地區,這里雖然處于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即“沙陀磧”地帶,但在沙漠周圍卻也有一片片綠洲。沙陀人就在這一片片綠洲上繁衍生息,逐漸形成一個叱咤風云的民族。
3.沙陀在唐、吐蕃、回紇角逐中扮演的角色。
唐朝從貞觀四年(630)平東突厥、置西伊州后,即開始對西域的經營。到龍朔元年(661),唐在于闐以西、波斯以東16國設置羈縻府州,經過30余年的努力,終于消滅了東西兩個突厥汗國,建立起了自己對西域的統治。但是,與此同時,吐蕃也開始了對西域的擴張,龍朔二年,唐將蘇海政討龜茲、疏勒之叛,弓月引吐蕃軍至疏勒之南以拒唐軍。從此,唐與吐蕃為爭奪西域而展開了長期、反復的斗爭。就在唐與吐蕃尚未決出勝負之前,唐玄宗開元年間,回紇汗國崛起于漠北,也開始向西域介入。這樣,西域實際上成為唐、吐蕃、大食、回紇四方政治勢力角逐的場所。沙陀金滿州都督府作為唐北庭都護府管轄下的羈縻府州,在唐、吐蕃、回紇三方政治勢力之間,它的根本立場是傾向于唐的,這從沙陀金山以后沙陀酋長“皆官至將軍,仍兼金滿州都督”,以及沙陀金山入朝、骨咄支率部“從肅宗平安祿山”、沙陀因“避吐蕃、徙部北庭”等等事跡中可以看出。
但是,沙陀又與回紇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天寶年間,骨咄支擔任了回紇副都護(盡管此職為唐所封),以后又長期“附于回鶻”。趙鳳《后唐懿祖紀年錄》中有一段記載,尤能說明沙陀與回鶻的關系:“懿祖諱執宜,烈考諱盡忠。……德宗貞元五年,回紇葛祿部及白眼突厥叛回紇忠貞可汗,附于吐蕃,因為鄉導,驅吐蕃之眾三十萬寇我北庭。烈考謂忠貞可汗曰‘吐蕃前年屠陷靈、鹽,聞唐天子欲與贊普和親,可汗數世有功,尚主,恩若驕兒,若贊普有寵于唐,則可汗必無前日之寵矣。’忠貞曰:‘若之何?’烈考曰……忠貞懼,乃命其將頡干迦斯與烈考將兵援北庭。”朱邪盡忠能與回紇可汗如此對話,后又被可汗派遣“將兵援北庭”,可見其關系之密切。
代宗時,曾發生了一件沙陀擊殺唐河西節度使的事件,《資治通鑒》卷223廣德二年十月載其事云:“(仆固)懷恩之南寇也,河西節度使楊志烈發卒五千,謂監軍柏文達曰:‘河西銳卒,盡于此矣……,文達遂將眾擊摧沙堡、靈武縣,皆下之,進攻靈州。懷恩聞之,自永壽遽歸,使蕃、渾二千騎夜襲文達,大破之,士卒死者殆半。文達將余眾歸涼州,哭而入。志烈迎之曰:‘此行有安京室之功,卒死何傷。’士卒怨其言。未幾,吐蕃圍涼州,士卒不為用,志烈奔甘州,為沙陀所殺。”《新唐書》卷6《代宗紀》記沙陀殺楊志烈事于永泰元年(765)十月。王小甫先生認為,楊志烈被殺并不在甘州,他提出的一個有力證據,就是沙陀是在德宗貞元六年才遷往甘州的,故楊志烈被害的地點,應該在沙陀人當時居住的北庭一帶。河西節度使從廣德元年(763)起兼任伊西庭觀察留后,楊志烈“到甘州不久就親自西出玉門巡視管內并征調軍兵救援河西。然而,當時西域與朝廷交通已經借道回紇,伊西庭留后周逸并同懷恩有所勾結,遂受其唆使借與北庭相依之沙陀突厥兵將楊志烈擊殺”。沙陀金滿州都督府歸北庭(即伊西庭)管轄,因此,說伊西庭留后周逸唆使沙陀擊殺楊志烈,確有可能。不過,周逸之所以殺楊志烈,也未必完全是由于其與仆固懷恩有勾結,周逸為奪取楊志烈的位置(楊兼任伊西庭觀察)而將其殺害,也不是沒有可能,唐朝后期,此類事件的發生是屢見不鮮的。
在唐、吐蕃、回紇在西域的角逐中,基本上是吐蕃為一方,唐與回紇為一方,沙陀既屬唐北庭都護府管轄,又與回紇關系密切,一般并無難處之境地。特別是安史之亂中吐蕃攻陷河隴地區后,“北庭、安西既假道于回紇以朝奏,因附庸焉”。所以三方聯合,一致對抗吐蕃。前引《舊唐書·地理志》安西大都護府條載上元元年,河西軍鎮多為吐蕃所陷,而北庭、安西“與沙陀、回鶻相依,吐蕃久攻之不下”,“其后,吐蕃急攻沙陀、回鶻部,北庭、安西無援,貞元三年,竟陷吐蕃。”北庭陷吐蕃,事在貞元六年,《舊志》記載不確。不過我們從這條記載中,的確能看出北庭、沙陀、回鶻之間唇齒相依的關系,而朱邪盡忠對回紇忠貞可汗的一段話中,更明確地反映出這一點。上引《后唐懿祖紀年錄》接載道:“烈考曰:‘唐將楊襲古固守北庭,無路歸朝,今吐蕃、突厥并兵攻之,倘無援助,陷亡必矣。北庭既沒,次及于吾,可汗得無慮乎!忠貞懼,乃命其將頡干迦斯與烈考將兵援北庭。”當然,回紇的救援并沒能挽救北庭陷落的命運,楊襲古最后卻死于回紇之手,沙陀最終也投降了吐蕃,北庭、沙陀、回紇聯合抗蕃失敗。
在沙陀的早期歷史中,還有幾件事也值得一提。一是沙陀是否與吐蕃勾結攻陷北庭;二是關于沙陀人從甘州徙往靈州的時間、路線、人數及朱邪執宜最初的任職;三是沙陀前往河東的具體地點。關于這幾個問題,筆者曾撰文進行了考察,現將結論要點摘錄如下:
1.沙陀最后投降吐蕃是真,但如《新唐書》所謂“吐蕃因沙陀共寇北庭”的記載恐未必是事實。
2.沙陀人自甘州徙往靈州的時間在元和三年,所謂“貞元十七年”一說不足信。其遷徙的路線是,最初本擬從甘州北上,沿烏德山東行。但在“行三日”后被吐蕃攔擊,于是轉而南下,自洮河轉戰至石門,最后到達靈州。而其從甘州出發時的人數大約為30000余人,最后到達靈州的人數約為10000人。朱邪執宜內附唐朝后最初的任職為陰山府兵馬使,而非陰山府都督。
3.沙陀遷往河東的具體地點當在代州北部的定襄神武川即今山西山陰一帶,而不在代州南部的忻州定襄縣即今牧馬河一帶。沙陀人正是從代北地區崛起,成為唐末五代叱咤風云的民族。(節選自《民族研究》,1999年第6期)
《中國歷史評論》編輯部選編
本期編輯: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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