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山西陽泉市衛健委深夜通報,證實了近期引發全網熱議的“急救人員未及時搬抬老人,致其離世,17萬賠償久拖未付”一事基本屬實,措辭懇切地向家屬致歉,并責令急救中心限時履約、全程督辦。
![]()
這場悲劇的根源,要回溯到2024年6月9日的深夜。陽泉一棟六層步梯樓的五樓,85歲的陳女士突發胸憋,家屬緊急撥打120,急救車僅用10分鐘便抵達現場,可誰也沒想到,這竟是一場40分鐘生死煎熬的開始。
現場醫護人員對老人進行查體后,以“無搬抬法定義務”為由,拒絕協助家屬將老人抬下樓——根據山西省相關規定,當地急救車標配僅1名醫生、1名護士、1名駕駛員,未配備有法定搬抬職責的醫療救護員。家屬一人無力搬運,深夜求助親友無果,即便懇求醫護、家屬、保姆、司機五人合力,也遭到拒絕,直至老人病情急轉直下,醫護才匆忙出手,可此時40分鐘已流逝,而醫院距離事發地僅需4分鐘車程。
最終,陳女士經搶救無效離世。家屬起訴后,法院認定急救中心不僅未及時協助搬抬,還存在心律失常處置不當、心肺復蘇不規范等過錯,判決其承擔50%責任,賠償17萬余元,二審維持原判。可直至2026年2月,這筆賠償仍未履行,家屬無奈準備申請強制執行,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引發全網對急救體系的追問。
陽泉衛健委的通報,算是給公眾一個初步回應:約談急救中心、限時支付賠償、推進急救體系完善。但這場悲劇留下的,遠不止一筆未付的賠償,更有值得整個行業深思的漏洞與啟示。
其一,職責邊界不能成為漠視生命的借口。法律層面,醫護人員確無法定搬抬義務,但急救中心的核心職責是“及時轉運患者”,明知未配備醫療救護員,卻未主動指導、協調家屬搬運,放任生命在等待中消逝,這種“機械分工”背離了救死扶傷的本質。
其二,急救配置缺口,藏著致命隱患。全國范圍內,多數中小城市急救車均未配備專職擔架員,人力成本考量讓“搬抬責任”被轉嫁給家屬,尤其在老舊步梯房、老齡化群體中,這種缺口很可能成為壓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三,司法判決的執行力,關乎公信力。17萬賠償不算巨額,卻久拖未付,暴露了部分公立機構對司法判決的漠視。通報的承諾若不能落地,不僅寒了家屬的心,更會消耗公眾對急救體系的信任。
17萬元換不回一條生命,一句致歉也撫平不了家屬的傷痛。陽泉這起悲劇,從來不是“誰對誰錯”的簡單判定,而是給所有急救機構敲響警鐘:急救的底線是生命優先,而非機械恪守分工;制度的完善,既要明確職責邊界,更要填補服務漏洞。
愿這筆遲到的賠償能盡快到位,愿后續的急救體系完善不流于形式,更愿不再有生命,因“無人搬抬”這樣的荒誕理由,遺憾落幕。
|本文綜合整理自網絡公開報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