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深圳灣公園的兩則新聞引發關注。一是有網友反映,夜間在深圳灣公園散步時,發現部分道路照明較暗,希望增設路燈。二是有網友發帖,建議深圳灣公園放開投喂海鷗。然而,這兩條建議均被公園管理方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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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方面拒絕的原因也說得很清楚:不加裝路燈,是因為過多高亮度燈具會破壞深圳灣區域的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而且公園在主要出入口及交通節點保留的基礎照明設施,能滿足市民夜間活動安全需要。
不放開投喂海鷗,是因為深圳灣灘涂上的魚類等生物為水鳥們提供了豐富足夠的食物,而游客投喂的食物并不符合鳥類營養需求,會破壞其自然遷徙規律,打破生態平衡,還會帶來疾病傳播風險等一系列問題。
可以說,公園方的解釋有理有據,既以科學知識解答了網友疑惑,又透露出濃濃的環保意識、生態意識,讓人信服的同時,也給全社會上了一堂生態環境保護課。大多數網友支持、點贊公園方,根源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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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紅樹林濕地與城市的高樓大廈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景象。新華社記者 梁旭 攝
深圳是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大通道的關鍵節點,深圳灣還是全球候鳥遷飛大通道上享有盛名的“五星級驛站”。在夜晚把公園等區域亮度調低一點,為鳥類營造更多黑暗空間;播放禁止投喂海鷗的廣播,派專人去阻止市民和游客投喂,看似都是小事,但對于鳥類棲息、自然生態的保護來說,卻是大事。環境更好了,鳥類更多了,生態更完善了,最終也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舒適和愜意。
據報道,深圳在打造“鳥類友好城市”方面,既有制度性的規劃,也一直注重從小處著眼、從細節處抓起。比如,出臺全國首部《鳥類友好城市規劃與設計指引》,通過指引,在城市建設中給鳥類“留一片天空”,讓摩天大樓與候鳥遷飛和諧共存;2023年就實施了《深圳市夜間光環境區域限值》,紅樹林周邊區域被列為光環境管控一類區,嚴格限定夜間照明照度、眩光指數與夜空亮度;建起全國首條鳥類隔音墻,在高樓安裝防撞貼紙,讓鳥兒“看見”玻璃;近期,針對濱海大道路燈過亮、可能驚擾候鳥的問題,僅用兩個多月便完成路燈“生態轉型”改造,在保障道路照明安全的同時降低對鳥類的影響。
這些方方面面的措施匯總到一起,就形成了一套有力的組合拳,釋放出超大城市治理中注重生態環境保護的應有之義,體現了一座城市的人文底色。城市是人的集合,但城市發展和治理不能以人為唯一中心,一草一木、萬物生靈都應當納入考慮范圍之內。
值得欣慰的是,深圳的做法并非個例。近年來,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都出臺過類似設置“暗夜保護區/地”等措施,通過嚴控區域內景觀照明降低光輻射對環境的污染,以對人類活動一定程度的克制為生態環境修復、野生動物活動騰出更多時間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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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深圳總部濱海大廈外墻的防鳥撞貼紙。新華社發
不同城市的“不約而同”,既是一種發展觀念的更新升級,又與全社會不斷提升的環保意識形成同頻共振。越來越多的市民真心認識到,一座城市的繁華美好,不僅體現在物質富饒、生活便利、霓虹璀璨,也體現在動靜適度、明暗相宜、生物安樂上。
當然,在社會環保意識穩步提升的大趨勢下,不排除少數人對一些具體的管理措施感到疑惑不解,這時候,需要相關方面及時答疑解惑,做好知識普及,讓更多人理解個人行為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從而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更大合力。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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