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記者了解到,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醫療保障局近日印發了《關于延長<成渝兩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管理辦法(暫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將該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8年3月1日。
據了解,2023年12月,成渝兩地醫保部門聯合印發《成渝兩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該政策旨在破解統籌區之間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互不認可,參保人無法累積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享受退休待遇難等問題。
按照《辦法》,該政策的實施范圍是重慶市和成都市兩個統籌區,在成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醫保退休認定時予以互認,并將繳費年限互認的范圍限定為成渝本地實際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年限重疊部分。
在醫保退休地確認規則方面,設定20年為共同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標準,達標后在兩地中實際繳費時間最長的參保地辦理醫保退休認定。
任一參保地實繳年限達到當地年限規定的,可在達到年限規定的曾參保地中,確定一地辦理醫保退休認定。
在成渝兩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均未達到當地年限規定,但成渝兩地互認的職工實繳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達到20年的,應在職工實繳年限最長的曾參保地享受退休后職工醫保待遇(實繳年限相同時由參保人自愿選擇)。
在成渝兩地的實繳年限均未達到當地年限規定,且成渝兩地互認的職工實繳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也未達到20年的,可在職工實繳年限最長的曾參保地(實繳年限相同時由參保人自愿選擇),按當地規定補繳至成渝兩地互認的職工實繳年限合并計算后累計達到20年。
以統賬結合方式參加職工醫保的實際繳費年限全部計入職工實繳年限累計計算范圍。以單建統籌方式參加職工醫保的實際繳費年限,可自愿選擇按醫保退休認定辦理地當地規定補繳與統賬結合方式差額后,計入職工實繳年限累計計算范圍。
據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有效期是到2026年3月1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兩地互認人數超過40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為此,兩地醫保部門決定延長該政策有效期,將其延長至2028年3月1日。
原標題:成渝兩地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互認政策延長至202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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